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20191212103158]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是在这高速发展的背后却暴露出各种问题: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高污染,自然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这种“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黑色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自然资源的日益消耗,环境污染的日渐严重,使人们不得不重视,因此当今社会大力倡导可持续发展、低碳及环境保护,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也成为了社会热议的话题。积极主动向公众披露环境信息,提供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情况,成为众多企业响应可持续发展号召的战略选择。对社会披露公司的环境支出、环境损害、环境贡献,是上市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而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首当其冲,应当带头承担起社会责任,对社会负责。
本文的研究重点为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情况,本文将通过回顾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来确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通过对我国重污染行业和社会责任的界定来确定样本和因变量,在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时采用了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的方法,最后根据得出的研究结论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目 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第一章 绪论 1
第二章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文献回顾 1
2.1国外学者相关研究 1
2.1.1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1
2.1.2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2
2.2 国内学者相关研究 2
2.2.1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2
2.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3
第三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 4
3.1 社会责任的界定 4
3.2 我国重污染行业的界定 5
第四章 研究设计 6
4.1 提出假设 6
4.2 样本选取 6
4.3 变量设计 7
4.3.1 因变量 7
4.3.2 自变量 8
第五章 实证分析 8
5.1 描述性统计 8
5.2 相关性分析 10
5.3 回归分析 10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建议 12
6.1 研究结论 12
6.2 研究建议 12
结束语 13
参考文献 15
第1章 绪论
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和谐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盲目追求,引发了各种问题,诸如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损害员工利益、产品质量不达标等,继而使企业受到社会公众的强烈谴责,严重降低了到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由于强烈的社会反响,企业也逐渐开始意识到自身的问题,不再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逐渐重视起企业的社会形象,因此,企业在对公众披露的报告中开始包含社会责任信息以表明他们对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近年来,可持续性发展和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很多国家纷纷以立法的形式来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在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属于自愿披露的信息,所以企业在是否披露、如何披露以及披露什么等问题的选择上有较大的随意性。但是随着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断重视,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也在不断增加。2002年1月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1年12月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都推动了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提高。2006年9月25日,深圳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其中提到“本所鼓励公司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并要求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评价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同时还明确了社会责任报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重污染行业作为特殊行业,对环境会产生比较严重的污染,所以更要明确社会责任,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主动披露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2章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文献回顾
2.1国外学者相关研究
2.1.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传统意义上认为,1923年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n在美国对企业进行考察时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这之后,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主要是伴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以及上市公司透明度要求不断提高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目前社会责任研究的一个热点是对信息披露动机的探讨。其中,合法性理论是接受程度最广的一种解释。合法性理论的观点是,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目的是证明这种行为是合法的,披露社会责任这一表现符合社会公民心目中的良好企业形象。但是,很多学者研究表明,合法性动机下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只是一种被动的单向行为,公司应切实转变观念,站在战略管理的角度重新审视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提高积极主动性[1]。Lindblom(1994)就曾经指出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四个战略目的:告知利益相关者有关业绩的改善信息:改变利益相关者对事件的感知;转移问题的注意力;改变外界对绩效的期望。
2.1.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许多实证分析结果证明,战略性动机能起到改善企业与相关利益者集团的关系的作用,继而可以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David&Joyce(2001)实证研究结果证实,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投资者关系成正相关,有的公司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活动,而有的公司却不关注改善社会目标,结果表明前者要比后者提供更全面更广泛的社会责任信息,提供信息越多的公司也通常与投资者之间有着更好的互动性。Knox等(2005)对FTSE4GOOD前150家公司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很多大型公司管理层的观念已经转变,认为企业在为股东负责的同时还应当对广大的相关利益者负责,表现比较明显的行业是采掘业和通信业,它们更加关注相关者的需求,并且尝试将社会收益与经济收益信息一起披露。人们开始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查看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除了传统的年报资源外,还可以利用权威的财经网站、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来获取他们想要获取的信息(Basil,2008;Cramer,2005;Fraser,2005等)。1971年,国际知名会计公司Erns&Ernst开始发布财富5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年度评价报告。它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分为七大类,27小类,其中7大类主要是指环境、能源、公平雇佣实务、人力资源、社区参与、产品、其他等[2]。
2.2 国内学者相关研究
2.2.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卢代富(2005)[3]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利润最大化之外负担的维护和促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换句话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是对利润最大化这一传统目标的改进和补充,但是并不全盘否定利润最大化。在以往的研究成果中,诸多学者是从规范的角度来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研究或介绍国外社会责任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如阳秋林(2005) [4]系统地探讨了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目标和原则,并在国外披露模式的基础上,慎重地提出架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应以传统的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李正、向锐(2007)[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包括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是企业在经济责任之外的伦理活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延包括六大类:环境问题类、员工问题类、社区问题类、一般社会问题类、消费者类及其他类。王平,王丹(2010)[6]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社会责任准备金”账户。曲云翚,吴秋霜(2011)[7]认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作为一种国际普遍认同的理念,要求公司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
2.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21世纪以来,很多学者开始采用实证方法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例如阳秋林、黄珍文、曹钻(2002)[8]实地调查了五家不同性质的企业,同时利用这些企业的2000年年报,分析造成社会责任会计在我国难以实施的原因。黎精明(2004)[9]选择六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案例分析,揭示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陈玉清、马丽丽(2005)[10]选择907家沪深上市公司,分析研究2003年年度报告中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市场反应。沈洪涛、金婷婷(2006)[11]选取1999年到2003年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制造业中的石油、化学、塑胶、塑料业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现状进行了描述性研究。综上所述,可以发现阳秋林和黎精明的研究样本偏少,而且都是采用同一年的数据,不能说明证券市场的整体情况;陈玉清的研究样本虽然较多,克服了前两位学者的缺陷,但依然只采用一年的数据,具有偶然性,并且无法准确反应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变化情况;沈洪涛虽然选用三年的样本数据,但是只讨论了单个行业,研究的内部有效性得到加强,但研究的外部有效性却被削弱了。冯文彬(2009)[12]选取了深交所2006年475家A股上市公司2006年的年报作为样本,分析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表明,公司规模、盈利能力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负相关。
第3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
3.1社会责任的界定
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说法。该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学者谢尔顿提出的,他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再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义词,而是将道德因素包括在内,就是说社会利益要高于企业的盈利。管理学家罗宾斯认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在不断变化,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市场经济初始发展阶段、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阶段和现代市场经济阶段。在每一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社会责任的表现和社会责任的大小都不同。市场经济发展越成熟,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就越多。管理学家德鲁克也认为:公司不只是为了自身,而是为了社会存在。公司不应该只是股东赚取利润的工具,还应该成为为其他相关利益者服务的工具,因为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才是现代企业的经营目标,股东价值最大化并不等于企业创造的社会财富最大化。社会责任国际研究所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别于商业责任,它是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还必须对全社会负有责任,一般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环境、保护劳工权利、发展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捐赠公益事业等。2006年9月25日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中所称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是指上市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应当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就是企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方法之一。企业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同时,自身得以生存和发展,但这样的生存和发展又应尽量避免损害社会其他方面的需求,或者对已经造成的损害尽量去弥补。披露和责任是相辅相成的,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也有助于企业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成本和支出等,进而进行社会责任管理,弥补财务管理的不足,同时提高效率,获得更多的效益,从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结合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能够更好地认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也能够对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更好地理解。
3.2我国重污染行业的界定
表3.1 重污染行业分类
行业 类型
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
钢铁 炼铁、球团及烧结、炼钢、铁合金冶炼、钢压延加工
水泥 水泥制造
电解铝 包括全部规模、全过程生产
煤炭 煤炭开采及洗选、煤炭地下气化、煤化工
冶金 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建材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采矿 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非金属矿采选、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矿采选
化工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等、合成材料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橡胶加工、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化学农药制造及微生物农药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
石化 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石油制品生产、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生物制油
制药 化学药品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成药制造
轻工 酿造、造纸、发酵
纺织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精加工、化纤及棉浆粕制造
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本文这里指的重污染行业,是指该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的行业。2003年6月16日,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实施《关于对申请上市的公司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确定了环保核查的对象是从事冶金等13个重污染行业的申请上市的公司或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2007年8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为进一步细化环保核查重污染行业分类,环境保护部在2008年制定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了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纺织、制革等14个产业为重污染行业。表3.1正是这14个重污染行业的具体分类情况。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是在这高速发展的背后却暴露出各种问题: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高污染,自然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这种“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黑色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自然资源的日益消耗,环境污染的日渐严重,使人们不得不重视,因此当今社会大力倡导可持续发展、低碳及环境保护,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也成为了社会热议的话题。积极主动向公众披露环境信息,提供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情况,成为众多企业响应可持续发展号召的战略选择。对社会披露公司的环境支出、环境损害、环境贡献,是上市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而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首当其冲,应当带头承担起社会责任,对社会负责。
本文的研究重点为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情况,本文将通过回顾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来确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通过对我国重污染行业和社会责任的界定来确定样本和因变量,在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时采用了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的方法,最后根据得出的研究结论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目 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第一章 绪论 1
第二章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文献回顾 1
2.1国外学者相关研究 1
2.1.1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1
2.1.2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2
2.2 国内学者相关研究 2
2.2.1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2
2.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3
第三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 4
3.1 社会责任的界定 4
3.2 我国重污染行业的界定 5
第四章 研究设计 6
4.1 提出假设 6
4.2 样本选取 6
4.3 变量设计 7
4.3.1 因变量 7
4.3.2 自变量 8
第五章 实证分析 8
5.1 描述性统计 8
5.2 相关性分析 10
5.3 回归分析 10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建议 12
6.1 研究结论 12
6.2 研究建议 12
结束语 13
参考文献 15
第1章 绪论
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和谐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盲目追求,引发了各种问题,诸如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损害员工利益、产品质量不达标等,继而使企业受到社会公众的强烈谴责,严重降低了到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由于强烈的社会反响,企业也逐渐开始意识到自身的问题,不再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逐渐重视起企业的社会形象,因此,企业在对公众披露的报告中开始包含社会责任信息以表明他们对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近年来,可持续性发展和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很多国家纷纷以立法的形式来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在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属于自愿披露的信息,所以企业在是否披露、如何披露以及披露什么等问题的选择上有较大的随意性。但是随着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断重视,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也在不断增加。2002年1月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1年12月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都推动了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提高。2006年9月25日,深圳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其中提到“本所鼓励公司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并要求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评价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同时还明确了社会责任报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重污染行业作为特殊行业,对环境会产生比较严重的污染,所以更要明确社会责任,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主动披露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2章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文献回顾
2.1国外学者相关研究
2.1.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传统意义上认为,1923年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n在美国对企业进行考察时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这之后,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主要是伴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以及上市公司透明度要求不断提高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目前社会责任研究的一个热点是对信息披露动机的探讨。其中,合法性理论是接受程度最广的一种解释。合法性理论的观点是,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目的是证明这种行为是合法的,披露社会责任这一表现符合社会公民心目中的良好企业形象。但是,很多学者研究表明,合法性动机下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只是一种被动的单向行为,公司应切实转变观念,站在战略管理的角度重新审视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提高积极主动性[1]。Lindblom(1994)就曾经指出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四个战略目的:告知利益相关者有关业绩的改善信息:改变利益相关者对事件的感知;转移问题的注意力;改变外界对绩效的期望。
2.1.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许多实证分析结果证明,战略性动机能起到改善企业与相关利益者集团的关系的作用,继而可以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David&Joyce(2001)实证研究结果证实,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投资者关系成正相关,有的公司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活动,而有的公司却不关注改善社会目标,结果表明前者要比后者提供更全面更广泛的社会责任信息,提供信息越多的公司也通常与投资者之间有着更好的互动性。Knox等(2005)对FTSE4GOOD前150家公司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很多大型公司管理层的观念已经转变,认为企业在为股东负责的同时还应当对广大的相关利益者负责,表现比较明显的行业是采掘业和通信业,它们更加关注相关者的需求,并且尝试将社会收益与经济收益信息一起披露。人们开始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查看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除了传统的年报资源外,还可以利用权威的财经网站、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来获取他们想要获取的信息(Basil,2008;Cramer,2005;Fraser,2005等)。1971年,国际知名会计公司Erns&Ernst开始发布财富5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年度评价报告。它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分为七大类,27小类,其中7大类主要是指环境、能源、公平雇佣实务、人力资源、社区参与、产品、其他等[2]。
2.2 国内学者相关研究
2.2.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卢代富(2005)[3]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利润最大化之外负担的维护和促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换句话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是对利润最大化这一传统目标的改进和补充,但是并不全盘否定利润最大化。在以往的研究成果中,诸多学者是从规范的角度来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研究或介绍国外社会责任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如阳秋林(2005) [4]系统地探讨了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目标和原则,并在国外披露模式的基础上,慎重地提出架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应以传统的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李正、向锐(2007)[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包括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是企业在经济责任之外的伦理活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延包括六大类:环境问题类、员工问题类、社区问题类、一般社会问题类、消费者类及其他类。王平,王丹(2010)[6]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社会责任准备金”账户。曲云翚,吴秋霜(2011)[7]认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作为一种国际普遍认同的理念,要求公司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
2.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21世纪以来,很多学者开始采用实证方法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例如阳秋林、黄珍文、曹钻(2002)[8]实地调查了五家不同性质的企业,同时利用这些企业的2000年年报,分析造成社会责任会计在我国难以实施的原因。黎精明(2004)[9]选择六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案例分析,揭示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陈玉清、马丽丽(2005)[10]选择907家沪深上市公司,分析研究2003年年度报告中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市场反应。沈洪涛、金婷婷(2006)[11]选取1999年到2003年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制造业中的石油、化学、塑胶、塑料业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现状进行了描述性研究。综上所述,可以发现阳秋林和黎精明的研究样本偏少,而且都是采用同一年的数据,不能说明证券市场的整体情况;陈玉清的研究样本虽然较多,克服了前两位学者的缺陷,但依然只采用一年的数据,具有偶然性,并且无法准确反应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变化情况;沈洪涛虽然选用三年的样本数据,但是只讨论了单个行业,研究的内部有效性得到加强,但研究的外部有效性却被削弱了。冯文彬(2009)[12]选取了深交所2006年475家A股上市公司2006年的年报作为样本,分析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表明,公司规模、盈利能力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负相关。
第3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
3.1社会责任的界定
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说法。该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学者谢尔顿提出的,他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再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义词,而是将道德因素包括在内,就是说社会利益要高于企业的盈利。管理学家罗宾斯认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在不断变化,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市场经济初始发展阶段、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阶段和现代市场经济阶段。在每一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社会责任的表现和社会责任的大小都不同。市场经济发展越成熟,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就越多。管理学家德鲁克也认为:公司不只是为了自身,而是为了社会存在。公司不应该只是股东赚取利润的工具,还应该成为为其他相关利益者服务的工具,因为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才是现代企业的经营目标,股东价值最大化并不等于企业创造的社会财富最大化。社会责任国际研究所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别于商业责任,它是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还必须对全社会负有责任,一般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环境、保护劳工权利、发展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捐赠公益事业等。2006年9月25日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中所称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是指上市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应当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就是企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方法之一。企业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同时,自身得以生存和发展,但这样的生存和发展又应尽量避免损害社会其他方面的需求,或者对已经造成的损害尽量去弥补。披露和责任是相辅相成的,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也有助于企业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成本和支出等,进而进行社会责任管理,弥补财务管理的不足,同时提高效率,获得更多的效益,从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结合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能够更好地认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也能够对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更好地理解。
3.2我国重污染行业的界定
表3.1 重污染行业分类
行业 类型
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
钢铁 炼铁、球团及烧结、炼钢、铁合金冶炼、钢压延加工
水泥 水泥制造
电解铝 包括全部规模、全过程生产
煤炭 煤炭开采及洗选、煤炭地下气化、煤化工
冶金 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建材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采矿 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非金属矿采选、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矿采选
化工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等、合成材料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橡胶加工、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化学农药制造及微生物农药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
石化 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石油制品生产、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生物制油
制药 化学药品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成药制造
轻工 酿造、造纸、发酵
纺织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精加工、化纤及棉浆粕制造
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本文这里指的重污染行业,是指该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的行业。2003年6月16日,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实施《关于对申请上市的公司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确定了环保核查的对象是从事冶金等13个重污染行业的申请上市的公司或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2007年8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为进一步细化环保核查重污染行业分类,环境保护部在2008年制定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了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纺织、制革等14个产业为重污染行业。表3.1正是这14个重污染行业的具体分类情况。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kjx/2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