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粮比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证研究以生猪市场价格为例
我国生猪市场的价格波动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周期性,严重损害了生猪养殖户的收益和期望,影响了生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在2007年规定的“猪粮比”,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发展要求,作为衡量生猪养殖的盈亏平衡点。本文通过对生猪市场价格规律的深入研究,基于江苏省2012-2016年的保险期间内的待宰活猪和玉米市场价格的数据,构建时间序列模型,对2017年的“猪粮比”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提出重视生猪产地的地域差异,坚持因时因地制宜,把握合理的“猪粮比”区间,同时加快生猪期货市场的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测体系的建议。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引言2
二、文献综述和理论研究2
(一)文献综述2
(二)理论研究基础3
三、生猪价格保险的国内外实践4
(一)美国生猪价格保险 4
(二)美国生猪收益保险4
(三)加拿大生猪价格保险5
(四)江苏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践5
四、研究设计与实证结果5
(一)数据来源5
(二)生猪价格季节模型的建立和预测分析5
(三)玉米价格季节模型的建立和预测分析7
(四)江苏省2017猪粮比大小的确定9
五、结论与建议10
(一)研究结论10
(二)研究建议10
致谢11
参考文献11
基于“猪粮比”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证研究
——以江苏省生猪市场价格为例
引言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对生猪市场价格下跌引发的市场风险进行承保,当投保期间的市场平均价格低于保险的参考定价时,投保人将获得保险赔偿金的一类保险产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农业保险中的创新之举,首次将因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纳入保险的范畴,从而有效地弥补了传统农业无法抵御市场风险的空白。
我国是生猪生产和消费大国,与其他的农产品相比,我国生猪市场价格有很强的波动幅度,频繁出现暴涨暴跌的现象,生猪养殖户面临的市场风险也更为复杂。2007年,我国推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了政策性生猪保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养殖户承担的风险。但传统的生猪保险对生猪生产经营中的市场风险或价格风险基本没有保障,主要是对由自然灾害、疾病等导致的生猪减产或死亡进行赔偿。2013年,我国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工作,以“猪粮比”作为衡量养殖户盈亏的指标,且当时的“猪粮比”参考值为2007年国家发改委规定的6:1。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逐步开展,实现了我国农业保险从单纯防范自然风险扩展到市场价格风险的进步。
虽然近几年来,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试点推广,但仍处于初级探索阶段。由于不同省份生猪产业发展速度、规模化程度不尽相同,生猪市场存在着明显差异。在2015年发改委新颁布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中,猪粮比价5.5:1和8.5:1作为预警点,绿色区域调整为5.5:18.5:1,仍不能及时衡量生猪市场的变化差异。一刀切的“猪粮比”定价已经不能准确反映不同时间、不同地区生猪养殖户的盈亏情况。因此,合理的“猪粮比”参考值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生猪市场价格季节性波动的角度出发,构建时间序列模型,选取20122016年江苏省生猪(待宰活猪)价格和玉米价格为样本数据,对2017年的“猪粮比”进行合理预测,以期建立完善的保险价格参考区间,保障生猪养殖户的合法利益,从而更好的为生猪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文献综述和理论研究
(一)文献综述
1.国外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践
保险的概念最早于1920年由Chakravarti提出,随之在1948年,Halcrow(1948,1949)细化了保险的概念,起初是指区域产量保险。在农户面临的各种风险中,约70%以上的风险与天气有关,而美国更是有30%直接受天气影响。Mirlnda和Glauber(1997)提出系统系风险也是影响农业保险市场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之一。Jerry Skees(2007)以蒙古为研究对象,区分了指数保险、再保险、指数保险等风险分散机制的安排。Calum G.Turvey(2003)运用实证分析对畜牧业面临的风险进行研究,得出净收入保险、生猪保险和巨灾保险在生猪养殖中分别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具有积极的作用。Dean Kaelan(2011)也提出农产品价格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稳定农产品的供给,扩大农民对农业的投资。Lota D.Tamini和JeanPhilippe Gervais(2005)基于1988年至2000年加拿大的生猪价格数据,对指数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构建指数领先指标。
2.我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实践
我国农业保险从1949年起经历四个发展阶段,起步阶段(1949至1981年)、快速发展阶段(1982至1992年),商业化经营阶段(1993至2003年),政策性保险探索阶段(2004年至今)。2007年下半年,由财政部安排11.5亿元,主导推出了母猪保险补贴(王亚辉,2014),我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政策性生猪保险制度,也获得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但是,传统的政策性生猪保险不能转移由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生猪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伤害养殖户的利益,
极大挑战了我国物价的总体水平,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卓志,王禹,2016)。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于2013年首次在北京市推出,以猪粮比价作为参照,当平均猪粮比价低于6:1时给予养殖户赔偿。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在文件中明确指出“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我国的生猪保险实现了从单纯的保障自然风险扩展到保障市场价格风险的趋势(巩雪,马彪等,2016)。刘国信(2013)对“猪粮比”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占生猪养殖成本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是饲料成本,而占饲料成本的很大部分来自于玉米。因此,以生猪价格和二等市场玉米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作为衡量生猪养殖盈亏水平的一个专用指标。
近几年来,我国生猪市场形势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生猪生产水平和标准化程度逐步提高,国家发改委2007年测定的“猪粮比”(6:1)无法准确动态的判断生猪养殖的盈亏情况(李丹,马彪,2016),这个量化指标也需要因时、因地进行优化调整,使之能够更准确的判断生猪市场情况,从而效引导生猪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刘国信,2014)。
(二)理论研究基础
1.生猪价格风险
我国生猪整体产业链脆弱,防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差,同时生猪价格的不确定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周期波动性,且波动幅度较大。生猪价格的大起大落导致养殖户难以对价格的走向做出正确的判断预测,养殖家庭收入的不确定性加大,对生猪的养殖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目前,生猪价格波动带来的价格风险已经超越自然风险,成为阻碍生猪市场健康发展的最主要风险。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引言2
二、文献综述和理论研究2
(一)文献综述2
(二)理论研究基础3
三、生猪价格保险的国内外实践4
(一)美国生猪价格保险 4
(二)美国生猪收益保险4
(三)加拿大生猪价格保险5
(四)江苏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践5
四、研究设计与实证结果5
(一)数据来源5
(二)生猪价格季节模型的建立和预测分析5
(三)玉米价格季节模型的建立和预测分析7
(四)江苏省2017猪粮比大小的确定9
五、结论与建议10
(一)研究结论10
(二)研究建议10
致谢11
参考文献11
基于“猪粮比”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证研究
——以江苏省生猪市场价格为例
引言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对生猪市场价格下跌引发的市场风险进行承保,当投保期间的市场平均价格低于保险的参考定价时,投保人将获得保险赔偿金的一类保险产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农业保险中的创新之举,首次将因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纳入保险的范畴,从而有效地弥补了传统农业无法抵御市场风险的空白。
我国是生猪生产和消费大国,与其他的农产品相比,我国生猪市场价格有很强的波动幅度,频繁出现暴涨暴跌的现象,生猪养殖户面临的市场风险也更为复杂。2007年,我国推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了政策性生猪保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养殖户承担的风险。但传统的生猪保险对生猪生产经营中的市场风险或价格风险基本没有保障,主要是对由自然灾害、疾病等导致的生猪减产或死亡进行赔偿。2013年,我国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工作,以“猪粮比”作为衡量养殖户盈亏的指标,且当时的“猪粮比”参考值为2007年国家发改委规定的6:1。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逐步开展,实现了我国农业保险从单纯防范自然风险扩展到市场价格风险的进步。
虽然近几年来,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试点推广,但仍处于初级探索阶段。由于不同省份生猪产业发展速度、规模化程度不尽相同,生猪市场存在着明显差异。在2015年发改委新颁布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中,猪粮比价5.5:1和8.5:1作为预警点,绿色区域调整为5.5:18.5:1,仍不能及时衡量生猪市场的变化差异。一刀切的“猪粮比”定价已经不能准确反映不同时间、不同地区生猪养殖户的盈亏情况。因此,合理的“猪粮比”参考值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生猪市场价格季节性波动的角度出发,构建时间序列模型,选取20122016年江苏省生猪(待宰活猪)价格和玉米价格为样本数据,对2017年的“猪粮比”进行合理预测,以期建立完善的保险价格参考区间,保障生猪养殖户的合法利益,从而更好的为生猪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文献综述和理论研究
(一)文献综述
1.国外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践
保险的概念最早于1920年由Chakravarti提出,随之在1948年,Halcrow(1948,1949)细化了保险的概念,起初是指区域产量保险。在农户面临的各种风险中,约70%以上的风险与天气有关,而美国更是有30%直接受天气影响。Mirlnda和Glauber(1997)提出系统系风险也是影响农业保险市场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之一。Jerry Skees(2007)以蒙古为研究对象,区分了指数保险、再保险、指数保险等风险分散机制的安排。Calum G.Turvey(2003)运用实证分析对畜牧业面临的风险进行研究,得出净收入保险、生猪保险和巨灾保险在生猪养殖中分别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具有积极的作用。Dean Kaelan(2011)也提出农产品价格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稳定农产品的供给,扩大农民对农业的投资。Lota D.Tamini和JeanPhilippe Gervais(2005)基于1988年至2000年加拿大的生猪价格数据,对指数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构建指数领先指标。
2.我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实践
我国农业保险从1949年起经历四个发展阶段,起步阶段(1949至1981年)、快速发展阶段(1982至1992年),商业化经营阶段(1993至2003年),政策性保险探索阶段(2004年至今)。2007年下半年,由财政部安排11.5亿元,主导推出了母猪保险补贴(王亚辉,2014),我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政策性生猪保险制度,也获得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但是,传统的政策性生猪保险不能转移由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生猪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伤害养殖户的利益,
极大挑战了我国物价的总体水平,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卓志,王禹,2016)。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于2013年首次在北京市推出,以猪粮比价作为参照,当平均猪粮比价低于6:1时给予养殖户赔偿。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在文件中明确指出“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我国的生猪保险实现了从单纯的保障自然风险扩展到保障市场价格风险的趋势(巩雪,马彪等,2016)。刘国信(2013)对“猪粮比”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占生猪养殖成本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是饲料成本,而占饲料成本的很大部分来自于玉米。因此,以生猪价格和二等市场玉米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作为衡量生猪养殖盈亏水平的一个专用指标。
近几年来,我国生猪市场形势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生猪生产水平和标准化程度逐步提高,国家发改委2007年测定的“猪粮比”(6:1)无法准确动态的判断生猪养殖的盈亏情况(李丹,马彪,2016),这个量化指标也需要因时、因地进行优化调整,使之能够更准确的判断生猪市场情况,从而效引导生猪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刘国信,2014)。
(二)理论研究基础
1.生猪价格风险
我国生猪整体产业链脆弱,防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差,同时生猪价格的不确定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周期波动性,且波动幅度较大。生猪价格的大起大落导致养殖户难以对价格的走向做出正确的判断预测,养殖家庭收入的不确定性加大,对生猪的养殖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目前,生猪价格波动带来的价格风险已经超越自然风险,成为阻碍生猪市场健康发展的最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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