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所存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PPP 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经历了高速发展和整顿规范的过程,现在已经从探索和尝试阶段逐渐向稳定阶段发展。PPP 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一方面有盘活存量资产、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提高项目运营能力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存在项目与资产证券化期限不匹配、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二级交易市场上流通性差、信息不公开透明、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有效的对策,将有助于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为投资者、私人企业以及政府带来多方共赢的结果。本文首先对经济快速发展下社会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进行概述,结合国内外学者对PPP 模式的分析研究,介绍我国PPP 项目快速发展的背景;再对PPP 模式、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概念、特点以及发展状况进行了概述,通过分析PPP 项目本身存在的融资困难引出资产证券化与PPP 模式的结合;结合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的实际案例,分析目前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普遍存在的融资困境,最后再通过借鉴南京市浦口新城核心区江水源热泵区域供冷供热系统项目的经验,对存在的融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目 录
1. 绪论1
1.1选题背景1
1.2研究意义2
1.3国内外研究综述3
1.3.1国外研究综述3
1.3.2国内研究综述5
1.3.3文献评述7
1.4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7
1.4.1研究思路7
1.4.2研究方法8
2. PPP项目与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分析9
2.1 PPP项目概述9
2.1.1 PPP模式9
2.1.2 PPP项目的融资困境13
2.1.3资产证券化14
2.2 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概述17
2.2.1定义17
2.2.2发展环境17
2.2.3发展优势17
2.2.4发展现状19
3.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所存问题及分析22
3.1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22
3.1.1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概况22
3.1.2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融资结构22
3.1.3杭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州湾跨海大桥项目运作模式23
3.2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所存问题及分析24
3.2.1 PPP 项目与资产证券化的期限难以匹配24
3.2.2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二级交易市场上流通性不畅25
3.2.3项目价值评估及信用评级体系不成熟25
3.2.4特许经营权难以转让,未实现真正的破产隔离26
3.2.5信息不公开透明,无法保证公正公平26
3.2.6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合同条款不清晰27
4.解决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所存问题的对策研究28
4.1试点长周期资产证券化产品,开发灵活发行产品28
4.2健全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提高产品流动性28
4.3构建价值评估模型,完善信用评级29
4.4借鉴WBS 模式经验,优化破产隔离方式30
4.5运用区块链技术,全面架构PPP 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平台30
4.6健全相关PPP 条例,规范PPP 合同订立31
结语33
参考文献34
致谢36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
由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可知,2004年中国城镇化率只有41.76%,直到2018年,我国城镇化程度已经上升到了60%。在15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城镇化率总体处于增长趋势,增加了近20个百分点,这是由每一年量变的逐渐积累,才产生了现在的质变。在城镇化的同时,需要进行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企业、单位和居民在生产、工作时要以社会公共设施为基础,日常生活也离不开社会公共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着整个城市的有序运转。我国不断提高的城镇化率,直观地显示了城镇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同时,我国大型基础设施也在根据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完善,随之而来的就是对建设这些大型基础设施的资金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基础设施有建设时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殊性,且以向公众提供服务为目的,收益性往往偏低,一直以来都由政府方提供资金,来建设服务设施。但是,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意味着社会需要更完备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相应地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也大大增长,而政府财政支出有限,无法长期承担高额债务,且相关政策中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融资渠道,这意味着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再依靠政府融资,于是,PPP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我国应运而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财政部全面开展对PPP 模式的推广工作。为增强社会资本的参与度,充分发挥PPP 模式对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正面作用,在2016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698号),在这项文件中十分明确地要求在传统基建领域大力推动PPP 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这让资产证券化成为PPP 项目融资的一条重要途径,达到了增强PPP 项目资产流动性的目的,使资源能够得到更合理的配置。2017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7〕55号),文件从PPP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主体、工作中的流程顺序、项目的具体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对PPP 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了一定的规范,让PPP 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更加规范,进而能够在PPP 项目中更好地提升资金的流动性与利用效率,实现项目中资金的循环使用,吸引社会资本更加踊跃地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打破由于项目建设运营周期长、需要的投资金额大、资金流动性差而造成的社会资本方参与不积极的局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加快运用PPP 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同年11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以此鼓励社会资本积极通过将资金用于购买证券市场上PPP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形式,来参与到PPP 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中。在发改投资〔2016〕2698号文中,要求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国家战略和风险的基础上,于2017年2月17日前,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荐1至3个经过选择对比具有优势的PPP项目,作为首批试行证券化的备选项目。因此,在有政府政策的支持下,PPP 项目建设的数目和投资金额快速增长,项目落地率也有明显的提升。根据PPP 项目库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2月末,全国入库项目有8649个,入库项目金额达到了151,253.81亿元。根据2018年第4期季报(总第13期)的统计,截至2018年12月末,PPP 项目的落地数目同比增长了1,962个、投资额增长2.6万亿元,落地率同比增加了16.0%;落地项目累计达到了4,691个、总投资额达到7.2万亿元,落地率上升至54.2%。PPP 项目的开工数目同比增加了1,078个;开工项目累计达到了2,237个、总投资额达到3.2万亿元,开工率上升至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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