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奏状文研究【字数:11741】
内容以白居易的奏状文为研究对象,将白居易奏状文的内容分为揭露鞭笞宦官类、举发弹劾节镇类、陈情建言献策类三部分进行解读。进而归纳出其奏状文的写作特点有五个方面,分别为语言通俗直白、善于讽喻、善于运用反问对偶排比等修辞手法、行文结构规整。最后指出白居易奏状文的影响及其对当代公文写作的借鉴意义。他的奏状文在当时社会起到了针砭时弊、救济民病的积极作用纠正了朝廷官员扰乱官场风气的不良行为,维护了朝纲、捍卫了皇帝权威;关注女性,使女性在当时社会中得到应有的尊重;在标题拟定、写作结构、语言风格等方面对当代公文写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目 录
一、引言 1
二、白居易奏状文的内容分类 2
(一)揭露鞭笞宦官类 2
(二)举发弹劾节镇类 3
(三)陈情建言献策类 3
三、白居易奏状文的写作特点 5
(一)语言通俗直白 5
(二)善于讽喻 6
(三)善用修辞 7
(四)结构规整 8
四、白居易奏状文的影响及其对当代公文写作的借鉴意义 9
(一)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9
(二)对当代公文写作的借鉴意义 10
五、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 谢 13
白居易奏状文研究
一、引言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山西太原。他一生担任过秘书省校书郎、翰林学士、杭州刺史等秘书性的职位。因而任职期间总少不了要进行上呈奏折,君前进言;与其他部门以及部门官员进行一些公务文书的往来;帮助皇帝草拟诏书,参与国政等活动。这期间不乏有大量的文书写作事务,必然产生了大量的应用文作品。刘昫等人在《旧唐书》中如是评价白居易的公文:“臣观元之制策,白之奏状,极文章之壶奥,尽治乱之根荄。非徒谣颂之片言,盘盂之小说。就文观行,居易为优。”,可见白居易文章极具研究的必要。
因此,以2011年中华书局出版的《白居易文集校注》作为依据,将白居易的文章进行以下分类:
白居易文章分类统计表
文体类别
文体名称
所占篇幅数量
占作品总数比重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诗、赋
诗赋
15
1.8%
日常应用文
墓志铭、碑碣、祭、志、偈
112
13.4%
公文
奏状、策林、书、制、判
711
84.8%
据上表可见,白居易的公文作品在其文章作品中所占比重极大,十分具有研究的必要。白居易的公文主要分为奏状、策林、书、制、判,其中奏状共58篇,占全部公文数量的8%左右。数量较多,内容繁复,具有研究的必要。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如是解释:“奏,进也。”,可见:奏,是封建社会臣子规谏皇帝,并向其陈情议事的一种活动。“状”是从唐朝开始兴起的一种用于陈言叙事的新文体。明代著名的官吏、学者——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中言:“唐用表状,亦称书疏乃一代之新式也状者,陈也。”,明代藏书家——郎瑛在《七修类稿》中说:“奏疏之名不一:曰上疏,曰上书,曰奏剳,曰奏状,曰奏议。恐其漏泄,俱封囊以进,故谓之封事。臣告君之辞也。”。总的来看,奏状属于公文中上行文类别,是旧时臣子向皇帝陈述意见、说明事情、谈谬纠正、建言献策的一种文体。
二、白居易奏状文的内容分类
(一)揭露鞭笞宦官类
安史之乱后日积月累的顽疾根固,朝廷已无法将其根除,唐宪宗继位后力图改变皇权式微的局面,重塑朝廷之威。然而朝廷内部宦官和权臣勾结操控朝政、仗势凌弱、败坏朝纲,严重影响了官场风气,使得中兴之路步履维艰。当时,白居易担任翰林学士一职,他对宦官的卑劣行径十分痛恨,故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给唐宪宗上奏,以揭露鞭笞宦官,纠弹歪风。
李辅光和刘贞亮是唐代非常跋扈大宦官,对此,白居易无所畏惧,在结交宦官以企图巩固地位继而迅速升迁的风气鼎盛之时,白居易不畏强权、挺身而出,直接揭斥他们的卑劣行径。故元和四年,白居易上奏了《论太原事状三件》一文,此奏状文由《严绶 辅光》《贞亮》《范希朝》三篇组成。其中前两篇是对宦官李辅光、刘贞亮的揭露鞭笞。《严绶 辅光》篇中有云:
严绶、辅光太原事迹,其间不可,远近具知。其严绶早须与替,不可更迟。
绶与辅光久相交结,军中补署职掌,比来尽由辅光。
此篇白居易把严绶的自弃职权、李辅光的专权跋扈一并兜出,不仅在于鞭笞了严绶的狡猾奸贼、李辅光的贪权丑行,更在于揭露了他们俩之间彼此勾结的“默契”关系。《资治通鉴唐纪五十三》中如是记载: “河东节度使严绶,在镇九年,军政补署一出监军李辅光,绶拱手而已。”,由此看来,严绶阿谀谄媚、懦弱无能、自弃权柄,甘心党附于宦官,而宦官李辅光名义上担任监军一职,实际上则是太原府的最高长官。由此白居易上奏建议让刘贞亮赴任。
《贞亮》篇中有云:
然臣伏闻贞亮先充汴州监军日,自置亲兵数千。又任三川都监日,专杀李康。两
度事迹,深为不可。为性自用,所在专权。其贞亮发赴本道之时,恐须以承前事
切加约束,令其惧戒。
刘贞亮在德宗朝时就是深得皇宠的宦官,也是辅助唐宪宗顺利嗣位登基的大功臣。但此篇奏状,白居易全然不顾贞亮有皇权撑腰,也没有因为他的强势宦官地位就畏首畏尾、有所顾虑,而是历数刘贞亮的斑斑劣迹和刚愎自用、独断专权的缺点,严肃劝谏唐宪宗对其多加防范,实行必要的节制措施,令其戒惧。谨防以狼易虎,继续祸乱一方。白居易此举揭露了宦官的跋扈行为,对官场内部的歪风邪气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二)举发弹劾节镇类
唐朝中、后期中央将一些要冲大郡设置为藩镇,而管理、保卫藩镇,防止边陲异族进犯的地方长官名称就叫做节镇,亦称节度使。安史之乱全面爆发后,为了抵抗叛军攻击,军镇制度扩展到了唐朝腹地,但随着军镇的逐渐扩充,各镇节度使和地方豪强沆瀣一气,严重威胁到了皇帝的中央集权地位,藩镇割据的问题日益严峻,引发严重的社会政治危机。一些藩镇长官以恋阙为名,外示忠心入朝进奉,实则包藏祸心,媚君王剥生民。由此,白居易上呈奏状文对此进行揭露弹劾。
目 录
一、引言 1
二、白居易奏状文的内容分类 2
(一)揭露鞭笞宦官类 2
(二)举发弹劾节镇类 3
(三)陈情建言献策类 3
三、白居易奏状文的写作特点 5
(一)语言通俗直白 5
(二)善于讽喻 6
(三)善用修辞 7
(四)结构规整 8
四、白居易奏状文的影响及其对当代公文写作的借鉴意义 9
(一)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9
(二)对当代公文写作的借鉴意义 10
五、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 谢 13
白居易奏状文研究
一、引言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山西太原。他一生担任过秘书省校书郎、翰林学士、杭州刺史等秘书性的职位。因而任职期间总少不了要进行上呈奏折,君前进言;与其他部门以及部门官员进行一些公务文书的往来;帮助皇帝草拟诏书,参与国政等活动。这期间不乏有大量的文书写作事务,必然产生了大量的应用文作品。刘昫等人在《旧唐书》中如是评价白居易的公文:“臣观元之制策,白之奏状,极文章之壶奥,尽治乱之根荄。非徒谣颂之片言,盘盂之小说。就文观行,居易为优。”,可见白居易文章极具研究的必要。
因此,以2011年中华书局出版的《白居易文集校注》作为依据,将白居易的文章进行以下分类:
白居易文章分类统计表
文体类别
文体名称
所占篇幅数量
占作品总数比重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诗、赋
诗赋
15
1.8%
日常应用文
墓志铭、碑碣、祭、志、偈
112
13.4%
公文
奏状、策林、书、制、判
711
84.8%
据上表可见,白居易的公文作品在其文章作品中所占比重极大,十分具有研究的必要。白居易的公文主要分为奏状、策林、书、制、判,其中奏状共58篇,占全部公文数量的8%左右。数量较多,内容繁复,具有研究的必要。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如是解释:“奏,进也。”,可见:奏,是封建社会臣子规谏皇帝,并向其陈情议事的一种活动。“状”是从唐朝开始兴起的一种用于陈言叙事的新文体。明代著名的官吏、学者——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中言:“唐用表状,亦称书疏乃一代之新式也状者,陈也。”,明代藏书家——郎瑛在《七修类稿》中说:“奏疏之名不一:曰上疏,曰上书,曰奏剳,曰奏状,曰奏议。恐其漏泄,俱封囊以进,故谓之封事。臣告君之辞也。”。总的来看,奏状属于公文中上行文类别,是旧时臣子向皇帝陈述意见、说明事情、谈谬纠正、建言献策的一种文体。
二、白居易奏状文的内容分类
(一)揭露鞭笞宦官类
安史之乱后日积月累的顽疾根固,朝廷已无法将其根除,唐宪宗继位后力图改变皇权式微的局面,重塑朝廷之威。然而朝廷内部宦官和权臣勾结操控朝政、仗势凌弱、败坏朝纲,严重影响了官场风气,使得中兴之路步履维艰。当时,白居易担任翰林学士一职,他对宦官的卑劣行径十分痛恨,故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给唐宪宗上奏,以揭露鞭笞宦官,纠弹歪风。
李辅光和刘贞亮是唐代非常跋扈大宦官,对此,白居易无所畏惧,在结交宦官以企图巩固地位继而迅速升迁的风气鼎盛之时,白居易不畏强权、挺身而出,直接揭斥他们的卑劣行径。故元和四年,白居易上奏了《论太原事状三件》一文,此奏状文由《严绶 辅光》《贞亮》《范希朝》三篇组成。其中前两篇是对宦官李辅光、刘贞亮的揭露鞭笞。《严绶 辅光》篇中有云:
严绶、辅光太原事迹,其间不可,远近具知。其严绶早须与替,不可更迟。
绶与辅光久相交结,军中补署职掌,比来尽由辅光。
此篇白居易把严绶的自弃职权、李辅光的专权跋扈一并兜出,不仅在于鞭笞了严绶的狡猾奸贼、李辅光的贪权丑行,更在于揭露了他们俩之间彼此勾结的“默契”关系。《资治通鉴唐纪五十三》中如是记载: “河东节度使严绶,在镇九年,军政补署一出监军李辅光,绶拱手而已。”,由此看来,严绶阿谀谄媚、懦弱无能、自弃权柄,甘心党附于宦官,而宦官李辅光名义上担任监军一职,实际上则是太原府的最高长官。由此白居易上奏建议让刘贞亮赴任。
《贞亮》篇中有云:
然臣伏闻贞亮先充汴州监军日,自置亲兵数千。又任三川都监日,专杀李康。两
度事迹,深为不可。为性自用,所在专权。其贞亮发赴本道之时,恐须以承前事
切加约束,令其惧戒。
刘贞亮在德宗朝时就是深得皇宠的宦官,也是辅助唐宪宗顺利嗣位登基的大功臣。但此篇奏状,白居易全然不顾贞亮有皇权撑腰,也没有因为他的强势宦官地位就畏首畏尾、有所顾虑,而是历数刘贞亮的斑斑劣迹和刚愎自用、独断专权的缺点,严肃劝谏唐宪宗对其多加防范,实行必要的节制措施,令其戒惧。谨防以狼易虎,继续祸乱一方。白居易此举揭露了宦官的跋扈行为,对官场内部的歪风邪气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二)举发弹劾节镇类
唐朝中、后期中央将一些要冲大郡设置为藩镇,而管理、保卫藩镇,防止边陲异族进犯的地方长官名称就叫做节镇,亦称节度使。安史之乱全面爆发后,为了抵抗叛军攻击,军镇制度扩展到了唐朝腹地,但随着军镇的逐渐扩充,各镇节度使和地方豪强沆瀣一气,严重威胁到了皇帝的中央集权地位,藩镇割据的问题日益严峻,引发严重的社会政治危机。一些藩镇长官以恋阙为名,外示忠心入朝进奉,实则包藏祸心,媚君王剥生民。由此,白居易上呈奏状文对此进行揭露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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