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现状与改进
本文在介绍了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概念内涵后,具体分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包括公司规模的大小、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公司的行业属性等内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动、市场的约束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等外部因素。之后再通过具体的样本数据来了解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再找出存在的问题披露内容不充分、披露形式不规范、缺乏第三方的审计与监督。在此基础上对于如何加强信息披露提出了一些建议国家完善立法工作、企业完善内部机制、社会公众加强第三方审验等,以期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一定的帮助。关键词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与改进
目 录
1 引言 1
1.1 研究背景 1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
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涵2
2.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2
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 3
3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4
3.1 内部动因 4
3.2 外部动因 5
4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与问题7
4.1 样本的选择和数据的收集 7
4.2 披露内容充分性 9
4.3 披露形式规范性10
4.4 第三方监督和审计10
5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改进11
5.1 政府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完善立法工作11
5.2 上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意识,完善内部机制12
5.3 实施第三方审计制度12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1 引言
1. 1 研究背景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意识产生于上世纪初,并在二十世纪6070年代得到了发展和普及。在二十世纪6080年代,就企业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这两个方面,西方学者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跟西方各国相比,我国在社会责任这一方面的研究仍然处于如何引起各公司对社会责任关注与重视的起步阶段,我国学者们也是在近二十年才对企业社会责任及社会责任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信息披露开展了研究,而这些都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情况不一致。
因此,我国企业都被要求主动地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自主承担社会责任,以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巨大压力。为了鼓励和引导我国上市公司建立有关社会责任的相关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06年九月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这一指引的颁布,表明了管理者开始引导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框架,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这一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产品质量法》等,在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然而,由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程度不深,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已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各相关部门积极研究,以期完善达到与我国会计实践相符的目的。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数据,研究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策略。以改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状况,促进我国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在我国特殊的经济体系和制度下,通过研究以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与国外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差距,然后努力缩小差距,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根据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完善相应的制度,进而推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的改善,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相关人员提供理论参考。
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涵
2.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关于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 Maurice J.Clark在上世纪初期最先提出,当时这一概念一经提出,便得到了各大企业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外国许多学者对此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马里兰州鲁夫(Md. Abdur Rouf)(2011)认为在许多国家,社会责任包括以环境、社会和人权为基础的相关责任,而在工业化国家和第三世界,社会责任主要是基于概念和实践[15]。约翰B库仑(John b.coulomb)(2000)认为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社会负有超越盈利的责任这样一种思想,也就是说,社会责任是指一个企业不仅要为股东谋求利益,还要考虑其他成员(客户、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1]。我国在社会责任这一方面虽然起步较晚,但是相关学者们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薛琴(2011)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中提出了上市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包括商业道德和社会道德,还应该包括在这两种道德指引下的对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2]。乐思蕾(2015)则提出在现代社会,社会责任承担的主体应该为各大现代企业,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在公司盈利时,企业还应主动承担起相对应的股东责任、政府责任和员工责任等相关责任,但她强调了一个前提,即:公司盈利时[3]。纵观国内外学者们的观点,我们可以发现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在于追求股东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和谐统一。
而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目前,就企业社会责任而言,一般分为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和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
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一般被认为就是企业责任。因此,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如图2.1所示)。
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一般被认为只是企业责任的一部分,并不完全等同于全部的企业责任。因此,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如图2.2所示)。
目 录
1 引言 1
1.1 研究背景 1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
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涵2
2.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2
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 3
3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4
3.1 内部动因 4
3.2 外部动因 5
4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与问题7
4.1 样本的选择和数据的收集 7
4.2 披露内容充分性 9
4.3 披露形式规范性10
4.4 第三方监督和审计10
5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改进11
5.1 政府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完善立法工作11
5.2 上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意识,完善内部机制12
5.3 实施第三方审计制度12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1 引言
1. 1 研究背景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意识产生于上世纪初,并在二十世纪6070年代得到了发展和普及。在二十世纪6080年代,就企业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这两个方面,西方学者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跟西方各国相比,我国在社会责任这一方面的研究仍然处于如何引起各公司对社会责任关注与重视的起步阶段,我国学者们也是在近二十年才对企业社会责任及社会责任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信息披露开展了研究,而这些都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情况不一致。
因此,我国企业都被要求主动地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自主承担社会责任,以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巨大压力。为了鼓励和引导我国上市公司建立有关社会责任的相关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06年九月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这一指引的颁布,表明了管理者开始引导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框架,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这一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产品质量法》等,在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然而,由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程度不深,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已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各相关部门积极研究,以期完善达到与我国会计实践相符的目的。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数据,研究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策略。以改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状况,促进我国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在我国特殊的经济体系和制度下,通过研究以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与国外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差距,然后努力缩小差距,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根据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完善相应的制度,进而推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的改善,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相关人员提供理论参考。
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涵
2.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关于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 Maurice J.Clark在上世纪初期最先提出,当时这一概念一经提出,便得到了各大企业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外国许多学者对此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马里兰州鲁夫(Md. Abdur Rouf)(2011)认为在许多国家,社会责任包括以环境、社会和人权为基础的相关责任,而在工业化国家和第三世界,社会责任主要是基于概念和实践[15]。约翰B库仑(John b.coulomb)(2000)认为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社会负有超越盈利的责任这样一种思想,也就是说,社会责任是指一个企业不仅要为股东谋求利益,还要考虑其他成员(客户、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1]。我国在社会责任这一方面虽然起步较晚,但是相关学者们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薛琴(2011)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中提出了上市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包括商业道德和社会道德,还应该包括在这两种道德指引下的对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2]。乐思蕾(2015)则提出在现代社会,社会责任承担的主体应该为各大现代企业,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在公司盈利时,企业还应主动承担起相对应的股东责任、政府责任和员工责任等相关责任,但她强调了一个前提,即:公司盈利时[3]。纵观国内外学者们的观点,我们可以发现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在于追求股东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和谐统一。
而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目前,就企业社会责任而言,一般分为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和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
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一般被认为就是企业责任。因此,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如图2.1所示)。
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一般被认为只是企业责任的一部分,并不完全等同于全部的企业责任。因此,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如图2.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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