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被披露现状与改进分析

目 录
1 引言. 1
1.1 研究背景 1
1.2 研究意义1
1.3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1
2 文献综述 1
3 相关的主要概念界定和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3
3.1 主要概念的界定 3
3.2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理论4
4 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问题分析 6
4.1 企业对于披露自身环境信息的态度不积极6
4.2 企业编制的环境独立报告很随意 6
4.3 环境信息缺乏独立的第三方鉴证 7
4.4 强制披露的措施落实不到位7
4.5 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不到位7
5 案例分析7
5.1 我国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7
5.2 钢铁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模式 10
5.3 独立环境报告分析——宝钢集团11
6 改进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建议11
6.1 改进环境会计信息报告内容12
6.2 改进企业自身态度12
6.3 利益相关者有关的改进建议12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16
1 引言
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里,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但与之交换的却是地球环境不断被破坏。例如近几年里常谈到的问题:全球变暖,水质遭污染,绿化率降低。而其中重污染行业的经营运作对环境的破坏最大,因此社会也将目光聚焦在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上,环境会计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通过对重污染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br /> 1.1 研究背景
现在社会中的各种企业中,重污染企业对环境的破坏最为严重也是产生不良影响的头号因素。所以,重污染企业应当主动积极的对外提供真实准确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并且针对自己已经发现的环境问题主动做出整改,不能为了盈利不顾环境问题,并且除了主动受公众、政府监督外还要接受公众建议,在生产过程中降低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但就目前而言,会计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上,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不能良好地处理环境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问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环境信息因为它独有的特殊性,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已经不可能真实体现企业在考虑环境因素下最终的财务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结果,建立成熟可实行的环境信息披露理论迫在眉睫。我通过对重污染行业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的研究并探讨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合理化并可行的建议。
1.2 研究意义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当代人也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落实。而目前社会生产中,重污染行业对环境的破坏最大,因此关注重污染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政府与公众应该做的。只有企业披露更加真实、详细、有用的环境会计信息,接受政府与公众的监督,那么企业才会更加积极的做好对环境的保护。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与分析,能提出有用的合理化建议。
通过对文献的阅读和整理,分析研究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和理论基础;其次,对我国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和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根据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我国重污染企业信心理论的措施。
2 文献综述
国外的会计研究者在 20 世纪 70 年代初就已经开始研究环境污染以及其信息披露的会计问题,同时在会计的理论界以及实务界引入环境这一自然资源。比姆斯(F.A.Beams)于1971年在英国当时极为著名的《会计学月刊》上发表了自己关于环境和会计上的新理论观点《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算是正式的引起了会计理论界对环境会计研究的热情。
(a)国外环境信息披露现状
在1980年澳大利亚学者 Guthrie针对多少企业愿意披露自身的环境信息这一问题做了调查,其结果显示, 150 家可以称为澳大利亚最大的企业仅仅有32家企业有在企业年度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在1978年美国学者 Ernst做了一项关于全球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调查,经过美国《财富》杂志评定的全球500 家大型企业之中存在 77%的企业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b)国外的环境信息披露会受到外在的舆论与监督的影响
从社会监督、社会舆论同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来分析。在2007年Frost根据研究在过去时间里企业对环境信息的披露受多少外界压力的影响而发现,澳大利亚在1988年出台的公司法中指明对相关环境信息要强制性披露后,明显更多的企业开始披露环境信息,同时所披露的信息质量也有显著提高。所以Frost认为,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迫于社会的公众压力下一种维护自我形象的行为,而且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的详细程度受自身所受多大公众压力而决定。
(c)国外企业采用哪些方式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
在1991年Ness 与 Mirza 针对企业采用哪些方式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做了调查研究,他们根据1984年英国的131 家企业 年度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报表做了分析研究,发现其中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有 91%是定性描述型以及9%的非财务量化信息,并没有他们所期待的环境信息的定量性财务信息。
综合国外文献中专家的意见和分析,我得到重污染行业中愿意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再增多,但这更多是鉴于政府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企业本身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积极性并不高,而且对于披露的文献也多是定性描述型,缺乏有力的定量性的财务环境信息,部分重污染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
相比较国外,我国有关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以及落实,依旧处在早期的探索阶段。我国早期因对于环境会计的研究而正式开始了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在1992年,葛家澍、李若山最先对外指出绿色会计这全新的会计概念,并表明西方 世界自 90 年代开始已经渐渐进入对绿色会计这方面的研究的新高潮。
我国的许多会计研究人员针对国内的环境信息披露现状进做了研究,在2007年,向锐与李正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642 家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运用了指数法做了分析研究,最后得出结论目前国内的上市公司并不重视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披露。同样在2005年,林惠忠指出:国内仅有为数不多的企业愿意对外公布环境报告,对于披露环境信息并不主动,同样公众可以看到的环境无法互相比较并且信息不全面,而且大部分是定性信息反映不出来公司因为环境问题做出的付出和收益之间的关系,缺乏定量信息来详细说明环境问题,因而不能分析判断公司财务成果受?净肪郴疃嵊性跹挠跋臁?
(b)目前公众对国内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要求
在1999年孟凡利关于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问题指出,环境信息有七类主要的使用者:投资者、金融机构、商品市场各方经营者、政府部门、工会组织、社会公众、企业管理当局。环境绩效和环境问题对经营管理的影响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的两个主要方面。环境信息的披露方式大体可以分成六种,分别是在中期报表、年度报表、董事会报告书、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上披露或者单独编制环境报告并且对外公布,无论哪种方式都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有用。
3.1.3 重污染行业的界定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kjx/1934.html

好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