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地区FDI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目 录
1 引言 1
2 苏北五市FDI的发展现状 1
2.1 苏北地区FDI的投资方式 1
2.2 苏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 3
2.3 苏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体规模 4
3 外商直接投资与苏北地区经济增长关系分析 7
4 苏北地区FDI发展趋势推测 9
5 苏北地区利用FDI存在的主要问题 10
5.1 FDI总量有差距 10
5.2 FDI项目数量及档次有差距 10
5.3 FDI产业分布不合理 11
5.4 环境改善滞后于其他城市 11
6 促进苏北地区FDI发展的几点建议 12
6.1 提升引进FDI的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2
6.2 努力营造优质政府服务环境,吸引大型外资项目 12
6.3 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大三产业 13
6.4 统筹协调,全面构筑各类投资载体 13
6.5 引进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FDI的技术 13
结 论 15
致 谢 16
参 考 文 献 17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日新月异、高速增长,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在此推动下,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迅速扩大,江苏的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然而苏南和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却很不平衡,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苏南地区,要想发展江苏的经济,首要发展的就是苏北地区的经济。苏北地区包括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5市,人口为全省的45%,面积占51%,是江苏经济发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展最薄弱的“洼地”。根据2014年的《江苏省统计年鉴》中数据表明:在2013年苏北五市的GDP总量为13558.88亿元,而苏南的GDP总量为36385.87亿元,仅仅是苏南地区的1/3左右。近年来,苏北各市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的加大,颁布优惠的政策,使用丰富并且廉价的劳动力等吸引大批外商,要想要加快苏北的经济发展,那就必须要加大招商引资,发展苏北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
现如今,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研究的热点,通过分析苏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现状,能够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苏北地区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得不足,主要存在的问题,再根据建立相关的模型分析出外商直接投资与苏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做出大概的推测,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找出相对应的对策,从而促进苏北的经济发展。因此,选择对该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 苏北五市FDI的发展现状
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定义,外商直接投资(FDI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也叫国际 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是指外国 企业和经济 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 、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 、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 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它以控制经营管理权为核心 ,以获取利润为目的,是与国际间接投资相对应的一种国际投资基本形式[1]。
2.1 苏北地区FDI的投资方式
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一般分为直接投资方式和其他投资方式。采用最多的直接投资方式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商股份制企业。
2009年 2013年
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年鉴 2010-2014
图1 苏北地区实际利用外资构成(单位:%)
2.1.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2]。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各种方式最早兴办和数量最多的一种。目前在吸收外资中还占有相当比重,在2009年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占16%,而到2013年时,中外合资企业额达到了18%,同比增长了2%,相对的来说,苏北地区的中外合资企业占据了一定的地位。
2.1.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举办的企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由外国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中方提供土地、厂房、可利用的设备、设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资金。苏北地区的合作经营企业在2009年到2013年一直都比较稳定,并且都仅仅占据1%,而且在2009年时合作经营企业额为36554万美元,在2013年时却仅为20102万美元,尽管它们所占的比重没有改变,但相对来说合作经营额是实实在在的降低了16452万美元。
2.1.3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在2009年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额为2030215万美元,占80%,2013年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额为2692125万美元,仍占80%,前后比重虽然未变,但外商独资经营企业额上升了661910万美元,且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制造业 1630 2523719 1742598
投资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审批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尽管苏北地区的区位条件、基础设施和经济条件基础等都不如其他地区,也仅仅是吸引少部分的外商直接投资,不过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快的情况下,苏北地区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资还是在不断地发展,并且为了促进苏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快速发展,苏北地区将继续搞好能源、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外,更重要的是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地改善投资软环境和产业配套条件。
1 引言 1
2 苏北五市FDI的发展现状 1
2.1 苏北地区FDI的投资方式 1
2.2 苏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 3
2.3 苏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体规模 4
3 外商直接投资与苏北地区经济增长关系分析 7
4 苏北地区FDI发展趋势推测 9
5 苏北地区利用FDI存在的主要问题 10
5.1 FDI总量有差距 10
5.2 FDI项目数量及档次有差距 10
5.3 FDI产业分布不合理 11
5.4 环境改善滞后于其他城市 11
6 促进苏北地区FDI发展的几点建议 12
6.1 提升引进FDI的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2
6.2 努力营造优质政府服务环境,吸引大型外资项目 12
6.3 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大三产业 13
6.4 统筹协调,全面构筑各类投资载体 13
6.5 引进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FDI的技术 13
结 论 15
致 谢 16
参 考 文 献 17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日新月异、高速增长,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在此推动下,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迅速扩大,江苏的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然而苏南和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却很不平衡,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苏南地区,要想发展江苏的经济,首要发展的就是苏北地区的经济。苏北地区包括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5市,人口为全省的45%,面积占51%,是江苏经济发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展最薄弱的“洼地”。根据2014年的《江苏省统计年鉴》中数据表明:在2013年苏北五市的GDP总量为13558.88亿元,而苏南的GDP总量为36385.87亿元,仅仅是苏南地区的1/3左右。近年来,苏北各市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的加大,颁布优惠的政策,使用丰富并且廉价的劳动力等吸引大批外商,要想要加快苏北的经济发展,那就必须要加大招商引资,发展苏北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
现如今,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研究的热点,通过分析苏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现状,能够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苏北地区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得不足,主要存在的问题,再根据建立相关的模型分析出外商直接投资与苏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做出大概的推测,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找出相对应的对策,从而促进苏北的经济发展。因此,选择对该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 苏北五市FDI的发展现状
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定义,外商直接投资
2.1 苏北地区FDI的投资方式
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一般分为直接投资
2009年 2013年
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年鉴 2010-2014
图1 苏北地区实际利用外资构成(单位:%)
2.1.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各种方式最早兴办和数量最多的一种。目前在吸收外资中还占有相当比重,在2009年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占16%,而到2013年时,中外合资企业额达到了18%,同比增长了2%,相对的来说,苏北地区的中外合资企业占据了一定的地位。
2.1.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举办的企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由外国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中方提供土地、厂房、可利用的设备、设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资金。苏北地区的合作经营企业在2009年到2013年一直都比较稳定,并且都仅仅占据1%,而且在2009年时合作经营企业额为36554万美元,在2013年时却仅为20102万美元,尽管它们所占的比重没有改变,但相对来说合作经营额是实实在在的降低了16452万美元。
2.1.3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在2009年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额为2030215万美元,占80%,2013年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额为2692125万美元,仍占80%,前后比重虽然未变,但外商独资经营企业额上升了661910万美元,且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制造业 1630 2523719 1742598
投资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审批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尽管苏北地区的区位条件、基础设施和经济条件基础等都不如其他地区,也仅仅是吸引少部分的外商直接投资,不过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快的情况下,苏北地区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资还是在不断地发展,并且为了促进苏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快速发展,苏北地区将继续搞好能源、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外,更重要的是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地改善投资软环境和产业配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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