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专利权犯罪研究(附件)【字数:11355】
指导教师 龚大春 摘 要专利权是发明创造者所享有的一项特殊产权,蕴涵庞大的经济利益。无论是当今正处于的互联网时代,还是即将到来的人工智能时代,无不显现出专利的经济前景,这也让图利分子窥得专利红利而“跃跃欲试”,在社会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因此很有必要用刑法的手段对专利权进行保护,但是刑事立法中关于专利权保护的条文难以适应现如今实践中复杂繁多的专利侵权案件。本文首先通过简要阐述我国专利制度和侵犯专利权犯罪,然后对国内外侵犯专利权犯罪的刑法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对比出我国存在的缺陷,再次对假冒专利罪进行深入探究,以实证分析案例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探析,进而对我国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的现实挑战进行解析,提出我国侵犯专利权犯罪刑事立法的可行性构想。通过本课题的研究,笔者期望能够从本质上促进我国的经济繁荣和科技创新,增强国民对侵犯专利犯罪认知意识和重要性,从而改善我国专利权刑事立法的现状。
目 录
第一章 侵犯专利权犯罪概述 1
1.1侵犯专利犯罪的概念 1
1.2侵犯专利权犯罪行为概述 2
第二章 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的比较分析 3
2.1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立法的现状 3
2.2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立法比较 3
第三章 假冒专利罪司法认定相关问题研究 6
3.1假冒专利罪实行行为认定 6
3.2假冒专利罪与相似罪的界限 7
第四章 完善我国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的若干构想 9
4.1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遇到的现实挑战 9
4.2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完善的几点构想 9
结束语 12
致谢 13
参考文献 14
第一章 侵犯专利权犯罪概述
1.1侵犯专利犯罪的概念
1.1.1专利权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专利”就是指专利权的意思,专利权的概念是指发明创造者所依法享有一项专有权益,这项权利的获得须发明创造人将各项专利向国家专门的专利管理部门进行申请,该部门经过审查批准后,授予发明创造者在合法期限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 专利权基本内容可以涵括比如独占权、实施权、标识权等,同时它是知识产权关键的组成部分,其具有知识产权所共有的时间性、垄断性和地域性等多重特点,也具有比如期限性、独占性、公开性等专利权独特的特征。专利权同著作权、商标权一样,是一项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也是经济新模式下的一种新型的特殊产权。
1.1.2专利制度
专利制度是指以推动科技发展和社会创新,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而形成法律制度。专利制度的设立根基和中心是专利法,即具体来说就是围绕什么样专利法就会有相对应的专利制度。专利制度基本内容,是由国家专利管理部门对申请专利的发明进行审查认证,批准后授予发明创造者专利,予以发明创造者合理的法定期限内的专利权,并在审批后将申请的专利的内容予以公众知晓。同时,专利制度的主旨是保护专利申请者的合法知识产权,从而鼓励创新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意大利的威尼斯因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在15世纪最早孕育出了专利制度的萌芽。之后经过几百年的不断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专利制度的狂潮。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专利制度更是对科学进步、社会创新都起着重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说,专利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以及工商业的发展而逐渐建立出来的,同时兼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密不可分。
1.1.3侵犯专利权犯罪广义与狭义定义
在我国的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应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对侵犯专利权犯罪的定义进行阐述:一方面,从广义的角度,此定义不但应该涵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唯一入罪侵犯专利权犯罪的条文,即第二百一十六条的假冒专利权罪。还应该包括我国《专利法》条文中侵犯专利权而以附属刑法的形式,适用《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和第三百九十九条,即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徇私枉法罪。因此广义的侵犯专利权罪的定义为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发明创造者的专利权,应受刑事法律惩罚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从狭义的角度,只包括《刑法》的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其他的条文没有涵括于此。简言之,侵犯专利权犯罪狭义定义为假冒专利申请人的专利,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专利条律,达到足以定罪量刑情节的犯罪行为。笔者在本文中从狭义定义的角度对侵犯专利权犯罪进行研究。
1.2侵犯专利权犯罪行为概述
侵犯专利权犯罪的行为,是指以法定期限内的专利存在为前提,侵权目的为牟利,利用未经发明创造者同意的侵权结果,在客观上行使了侵犯发明创造人的行为,其中该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2.1非法实施他人专利
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是实践中最常见一类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其中包括故意使用、制造、销售以及许诺销售等行为。在不同的法系法中,对于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法律责任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言之,在罗马法系国家的法律中,大多将非法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进行刑事惩罚;在海洋法系国家的法律中,大多对这种行为只进行民事制裁。
1.2.2假冒他人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以实际存在、他人已经获取的专利为前提,故意在发明创造者未授权的情况下,将不是专利的产品冒充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其中比较典型的行为是没有经发明创造者的同意,假冒人将发明创造人的标记专利标记或专利号标记到非专利的产品上的行为,即严重侵犯了发明创造人的专利标识权的行为。
第二章 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的比较分析
2.1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立法的现状
1984年3月13日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我国侵犯专利犯罪刑事立法的开端,该法六十三条对侵犯专利权犯罪行为的规定,结束了我国侵犯专利权刑事立法的真空状态。最高法1985年2月通过的司法解释对侵犯专利权犯罪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规定,同时对专利权刑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值得注意的是,该解释中首次以假冒他人专利罪的形式对侵犯专利权犯罪进行规制。
在《专利法》六十三条和1985年通过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我国《刑法》于1997年修订时,考虑到实践中日益增多的专利权犯罪活动,为了经济改革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国人大在97刑法的第二百一十六条和第二百二十条专设了假冒专利罪以及其单位犯罪的条文规定,以弥补79《刑法》上关于刑事法律保护专利权的空白。该罪在刑法分则的第三章第七节,条文规定了其罪状和法定刑,罪状为空白罪状。
2.2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立法比较
目 录
第一章 侵犯专利权犯罪概述 1
1.1侵犯专利犯罪的概念 1
1.2侵犯专利权犯罪行为概述 2
第二章 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的比较分析 3
2.1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立法的现状 3
2.2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立法比较 3
第三章 假冒专利罪司法认定相关问题研究 6
3.1假冒专利罪实行行为认定 6
3.2假冒专利罪与相似罪的界限 7
第四章 完善我国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的若干构想 9
4.1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遇到的现实挑战 9
4.2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完善的几点构想 9
结束语 12
致谢 13
参考文献 14
第一章 侵犯专利权犯罪概述
1.1侵犯专利犯罪的概念
1.1.1专利权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专利”就是指专利权的意思,专利权的概念是指发明创造者所依法享有一项专有权益,这项权利的获得须发明创造人将各项专利向国家专门的专利管理部门进行申请,该部门经过审查批准后,授予发明创造者在合法期限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 专利权基本内容可以涵括比如独占权、实施权、标识权等,同时它是知识产权关键的组成部分,其具有知识产权所共有的时间性、垄断性和地域性等多重特点,也具有比如期限性、独占性、公开性等专利权独特的特征。专利权同著作权、商标权一样,是一项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也是经济新模式下的一种新型的特殊产权。
1.1.2专利制度
专利制度是指以推动科技发展和社会创新,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而形成法律制度。专利制度的设立根基和中心是专利法,即具体来说就是围绕什么样专利法就会有相对应的专利制度。专利制度基本内容,是由国家专利管理部门对申请专利的发明进行审查认证,批准后授予发明创造者专利,予以发明创造者合理的法定期限内的专利权,并在审批后将申请的专利的内容予以公众知晓。同时,专利制度的主旨是保护专利申请者的合法知识产权,从而鼓励创新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意大利的威尼斯因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在15世纪最早孕育出了专利制度的萌芽。之后经过几百年的不断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专利制度的狂潮。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专利制度更是对科学进步、社会创新都起着重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说,专利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以及工商业的发展而逐渐建立出来的,同时兼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密不可分。
1.1.3侵犯专利权犯罪广义与狭义定义
在我国的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应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对侵犯专利权犯罪的定义进行阐述:一方面,从广义的角度,此定义不但应该涵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唯一入罪侵犯专利权犯罪的条文,即第二百一十六条的假冒专利权罪。还应该包括我国《专利法》条文中侵犯专利权而以附属刑法的形式,适用《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和第三百九十九条,即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徇私枉法罪。因此广义的侵犯专利权罪的定义为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发明创造者的专利权,应受刑事法律惩罚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从狭义的角度,只包括《刑法》的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其他的条文没有涵括于此。简言之,侵犯专利权犯罪狭义定义为假冒专利申请人的专利,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专利条律,达到足以定罪量刑情节的犯罪行为。笔者在本文中从狭义定义的角度对侵犯专利权犯罪进行研究。
1.2侵犯专利权犯罪行为概述
侵犯专利权犯罪的行为,是指以法定期限内的专利存在为前提,侵权目的为牟利,利用未经发明创造者同意的侵权结果,在客观上行使了侵犯发明创造人的行为,其中该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2.1非法实施他人专利
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是实践中最常见一类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其中包括故意使用、制造、销售以及许诺销售等行为。在不同的法系法中,对于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法律责任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言之,在罗马法系国家的法律中,大多将非法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进行刑事惩罚;在海洋法系国家的法律中,大多对这种行为只进行民事制裁。
1.2.2假冒他人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以实际存在、他人已经获取的专利为前提,故意在发明创造者未授权的情况下,将不是专利的产品冒充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其中比较典型的行为是没有经发明创造者的同意,假冒人将发明创造人的标记专利标记或专利号标记到非专利的产品上的行为,即严重侵犯了发明创造人的专利标识权的行为。
第二章 侵犯专利权犯罪立法的比较分析
2.1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立法的现状
1984年3月13日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我国侵犯专利犯罪刑事立法的开端,该法六十三条对侵犯专利权犯罪行为的规定,结束了我国侵犯专利权刑事立法的真空状态。最高法1985年2月通过的司法解释对侵犯专利权犯罪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规定,同时对专利权刑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值得注意的是,该解释中首次以假冒他人专利罪的形式对侵犯专利权犯罪进行规制。
在《专利法》六十三条和1985年通过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我国《刑法》于1997年修订时,考虑到实践中日益增多的专利权犯罪活动,为了经济改革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国人大在97刑法的第二百一十六条和第二百二十条专设了假冒专利罪以及其单位犯罪的条文规定,以弥补79《刑法》上关于刑事法律保护专利权的空白。该罪在刑法分则的第三章第七节,条文规定了其罪状和法定刑,罪状为空白罪状。
2.2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立法比较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jjymy/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