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控制的研究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2
(一)风险预防 2
(二)抵押物变现 2
(三)风险补偿 3
三、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发展现状—以重庆市为例 3
(一)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现状 3
(二)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风险控制措施 3
1.兴农融资担保公司 3
2. “政府+担保+银行+农户”模式 4
四、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分析 4
(一)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面临的风险 4
1.土地评估与实际价值的偏离程度 4
2.抵押品性质 4
3.贷款人的信用程度 4
4.信贷员的业务熟练程度 4
5.农业保险的发展程度 4
6.其他风险 5
(二)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控制机制 5
1.贝叶斯网络模型综述 5
2.贝叶斯网络模型的应用 5
五、政策建议 7
(一)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7
(二)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农民文化水平 7
(三)把握抵押物性质 7
(四)引进权威评估机构,制定统一评估标准 7
(五)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7
致谢 8
参考文献 8
附录 9
关于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控制的研究
引言
引言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要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押融资方式,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2013年4月,银监会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支农服务“三大工程”的通知》,结合中央文件精神,明确指出:“促进‘三权’抵押,在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地区,尝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抵押贷款业务。”
至此,在以重庆、广东梅州、安徽淮北和吉林四平等地为试点开展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林权为抵押物的“三权”抵押农村融资方式得到了较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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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认可。通过“三权”抵押激活农村沉睡资产,使农业融资渠道多元化,迎合农民金融需求的融资模式进入了崭新发展阶段。以重庆市为例,按照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要求,重庆市着手建设“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三权”抵押作为该增收工程中的一个改革,于2010年11月开始在市内进行全面推广。根据重庆最大涉农贷款机构重庆农商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末,共发放“三权”抵押贷款约232亿元。其中发放农房抵押贷款83.85亿元,林权抵押贷款17.99亿元,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9.23亿元。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三权”抵押融资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凸显,尤其是“三权”抵押融资的高风险问题。
目前,已有大量学者对我国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风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但是都主要集中在对其合法性、可行性的研究,实证调研也主要基于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比较宏观的意见与建议。然而,“三权”抵押制度缺乏顶层制度设计仍然是最大的问题,尤其是对融资风险的防控方面,缺乏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制度设计。本文将从对三权抵押贷款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出发,通过建立由不同影响因素组成的贝叶斯网络并选取适当算法来为减少信贷风险提供可行建议。
文献综述
经对相关文献的阅读分析,目前应对“三权”抵押融资高风险的控制机制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部分是风险预防,通过涉农金融机构和政府的双重预防措施,最大限度避免“三权”抵押坏账的出现。第二部分是保证抵押物变现,通过加强这一制度的完善来保证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害,促进该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第三部分则是风险补偿,侧重于抵押物难以变现时,如何对抵押权人进行相应的救济和补偿。风险控制机制力图通过事后补偿在保障银行利益的情况下不使农民的基本住所和收入来源受到损害。
风险预防
在金融机构层面,一是针对“三权”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特征,制定相应的贷款定价模式;二是加强贷款前的风险评估工作,对农户的还款能力和贷款运作的生产性项目或者其他用途进行详细的评估。三是强调“三权”抵押贷款金融机构的监督功能,根据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来经营,谨防当局对“三权”抵押贷款的过度干预,避免其成为金融体系不良贷款新的来源(曾令果,2012)。[]
在政府层面,一是建立健全配套的评估和交易服务体系,特别是要搭建包括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和完善的“三权”资产服务体系的农村资产交易市场。二是加快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影响的风险特点决定了很多领域需要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支持,当然,许多领域也可以尝试推行商业性的农业保险。三是加强对农户以及农村企业的创业指导,政府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政策促进农村自主创业(高峰,周雷梅,肖诗顺,2009)。[]
此外,还有学者提出建立多层次的“三权”抵押贷款载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等措施,以此建立完善“三权”抵押贷款的风险预防机制(曹跃群,向红,2012)。[]
关于风险预防,学者们提出的建议较为全面,从金融机构、政府层面两个角度设计风险控制的方案,但是我认为这其中缺乏关键的一环,即对贷款主体农民层面的考量。规范政策以及金融机构严格放贷对于风险预防固然重要,但是加强农民主体对于三权抵押贷款的认识了解、普及金融知识对于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抵押物变现
抵押物变现是风险控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一旦农民违约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将承担巨大交易压力及面临损失的风险。保证抵押物能够顺利变现,是加快“三权”抵押贷款发放的主要途径。
完善农村资产流转体系是有效解决抵押物变现难题的关键。部分学者认为可以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建立“三权”资产交易中心,通过建章立制,从而使权利流转有章可循。并且,可以通过建立区、乡、村一体的互联网络,加强对“三权”流转服务的监管,使其在“合法、自愿、公开、诚信”的环境中运行,以确保“三权”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效果(卫明,廖丹萍,2011)。[]三是成立相应的交易平台,以土地交易所、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林权交易平台为中心,在平台上发布需要流转的标的。另一条道路则是将作为抵押物的农村产权进行某种形式的转化,使其更顺利地实行变现,如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土地的收益而进行抵押(唐盛江,2012)。[]这种方法即减少了法律上的阻碍,也能够使银行承担的风险得到分担,将风险控制的效果最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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