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应用域外经验与中国选择(附件)
摘 要本文主要研究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应用,通过分析其研究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分析当前世界各国在反垄断领域中主要的经济学证据,并结合国内外的案例对这些经济学证据进行分析说明,通过对比国外一些国家在反垄断领域取得的先进成果以及信息数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提出我国当前关于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领域的应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提高经济学证据在我国反垄断执法中的应用。
目 录
一、 前言 1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1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二、 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理论分析 3
(一) 经济学证据分类 3
(二) 经济学证据来源 3
(三) 经济学证据原则 4
三、 域外经验解读 4
(一) 相关市场界定及主要应用方法 4
(二) 竞争损害效果测度及主要应用方法 5
(三) 抵消性因素证明及主要应用方法 5
(四) 小结 6
四、 中国选择解读 6
(一) 相关市场分析现状 6
(二) 竞争损害效果测度现状 7
(三) 抵消性因素证明现状 7
五、 原因及对策建议 7
(一) 中国选择不足的原因 7
(二) 针对不足的建议 8
结论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3
一、前言
研究背景及意义
在公平竞争的市场上,任何商家都可以自由出入,市场上的信息高度流通,价格完全由市场操控;然而当垄断出现时,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就不再能够发挥作用,市场竞争的有序性以及公平度遭到破坏,从而社会公众的福利也将会受到损失,垄断的后果此时就会由该市场上的消费者和其他生产者所承担,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受到影响。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实行,国际国内的市场经济活动进一步活跃,大量国外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并且开始挤占市场份额,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内企业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断创新发展,提高效益的动力。但是部分国外企业却出现了高度集中且寡头占有我国国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内市场的经济行为,在造成垄断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我国市场的公平度,面对诸如此类的垄断行为,我们必须使用经济学证据这把利剑,对于一切阻碍市场正常秩序的垄断行为做出全面的经济分析,使之接受应有的处罚。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面临的国际市场形式也就会越发的严峻,而且由于我国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等优势必然会使得产品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偏低,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竞争优势,但同时也使得我国遭遇了大量的反垄断调查。中国企业要想在世界市场分得一杯羹,在规避好各种风险准备的同时,更加要着重分析反垄断在整个市场环境下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功能。当然,反垄断作为一种明显的经济手段,必须要立足于经济学的角度去勘探,深究。而经济学证据也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作为经济研究中的一把利剑直指反垄断调查研究的整个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度。
国内外研究现状
鉴于西方经济发展较早,且大部分国家都是经济发展的引领军,所以西方的经济学家更早的关注到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重要作用,并随着一次次的反垄断实战经验逐步深化研究,形成了一套以相关市场界定、竞争损害效果测度、抵消性因素证明研究为主,数据理论分析、模型分析、案例分析为辅的经济学证据分析方法,从而无论是对于企业走出去,还是外来企业走进来所产生的一系列垄断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以经济学证据的视角较早的规避风险,实现利润。
相比于域外经验的成熟,我国由于市场开放较晚,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迈得太小,经济研究起步明显滞后等原因,导致在反垄断执法中较少使用经济学证据去分析垄断行为产生的经济恶果,不过随着近几年国内企业面临的反垄断调查案件,以及我国政府对国外企业的反垄断调查案件的增多,使得我们在实践中摸索着积累了大量的基于经济学证据研究反垄断行为的经验,对于相关市场界定等有关经济学证据的研究虽已日渐成熟,但在方法上和数据的收集运用上还是有所欠缺。而对于竞争损害效果测度、抵消性因素证明等经济学证据的分析方法就很少有所应用了,并且我国在借用经济学证据分析反垄断行为时借鉴国外经验痕迹较重,导致与国内的部分市场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产生冲突。而且由于我国经济学证据的研究还比较单一,证据的立足角度太少,对于细枝末节的经济行为分析不够透彻,数据方面的分析计算也存在漏洞,从而就导致了整体的经济分析显得十分单薄。
二、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理论分析
在反垄断执法中,突出针对的企业经济行为主要有某企业与相关企业私下签订垄断协议并形成了高利益;某企业存在经营者集中并使得竞争被抑制,损害市场公平度;某企业在市场上滥用支配地位并形成了高利润。当企业出现上述现象时就需要借助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力量,遏制垄断,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经营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利益。在反垄断执法中主要应用到的经济学证据有相关市场界定、抵消性因素证明、竞争损害效果测度,以及辅之以各种的数理论证分析和模型分析。
经济学证据分类
相关市场界定主要就是对于某企业在相关行业中市场范围的认定分析,分析该企业在该行业中是否掌握了大量的市场资源,是否达到了高度的市场集中,国际上通常会认为如果某企业在相关行业中的市场份额达到75%即形成了市场集中,构成垄断。因为剩余企业在瓜分25%的市场份额时必然会使用压缩成本或者压缩利润两种方法来挤占市场,此时市场竞争的公平度就已经严重的扭曲了,而且这两种方法的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最终25%的市场份额也会被不断压缩,垄断就会进一步升级,最终造成无谓的损失。
抵消性因素证明就是某企业在市场中的经济力量达到能够抵消本身的生产效率,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其他企业进入该市场的能力。如果形成垄断,那么企业本身的生产效率问题就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形成垄断,商品价格就会偏离市场价格,从而导致消费者的利益严重受损;如果形成垄断,一般的小企业根本没有能力进入该市场,即使侥幸进入,也会在垄断企业强大的经济压力下被迫退出,从而引发严重的市场竞争不平衡。
竞争损害效果测度就是在某行业中一个企业的经济活动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中能够形成的最终损害效果达到微乎其微的程度,此时就可以判断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掌控了垄断地位,从而形成了在竞争中的优势力量,其他企业的竞争策略就不会对其产生任何影响,此时就会自然而然使得损害效果降到最低水平,甚至有时候根本不会存在任何损害效果。
目 录
一、 前言 1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1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二、 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理论分析 3
(一) 经济学证据分类 3
(二) 经济学证据来源 3
(三) 经济学证据原则 4
三、 域外经验解读 4
(一) 相关市场界定及主要应用方法 4
(二) 竞争损害效果测度及主要应用方法 5
(三) 抵消性因素证明及主要应用方法 5
(四) 小结 6
四、 中国选择解读 6
(一) 相关市场分析现状 6
(二) 竞争损害效果测度现状 7
(三) 抵消性因素证明现状 7
五、 原因及对策建议 7
(一) 中国选择不足的原因 7
(二) 针对不足的建议 8
结论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3
一、前言
研究背景及意义
在公平竞争的市场上,任何商家都可以自由出入,市场上的信息高度流通,价格完全由市场操控;然而当垄断出现时,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就不再能够发挥作用,市场竞争的有序性以及公平度遭到破坏,从而社会公众的福利也将会受到损失,垄断的后果此时就会由该市场上的消费者和其他生产者所承担,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受到影响。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实行,国际国内的市场经济活动进一步活跃,大量国外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并且开始挤占市场份额,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内企业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断创新发展,提高效益的动力。但是部分国外企业却出现了高度集中且寡头占有我国国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内市场的经济行为,在造成垄断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我国市场的公平度,面对诸如此类的垄断行为,我们必须使用经济学证据这把利剑,对于一切阻碍市场正常秩序的垄断行为做出全面的经济分析,使之接受应有的处罚。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面临的国际市场形式也就会越发的严峻,而且由于我国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等优势必然会使得产品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偏低,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竞争优势,但同时也使得我国遭遇了大量的反垄断调查。中国企业要想在世界市场分得一杯羹,在规避好各种风险准备的同时,更加要着重分析反垄断在整个市场环境下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功能。当然,反垄断作为一种明显的经济手段,必须要立足于经济学的角度去勘探,深究。而经济学证据也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作为经济研究中的一把利剑直指反垄断调查研究的整个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度。
国内外研究现状
鉴于西方经济发展较早,且大部分国家都是经济发展的引领军,所以西方的经济学家更早的关注到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重要作用,并随着一次次的反垄断实战经验逐步深化研究,形成了一套以相关市场界定、竞争损害效果测度、抵消性因素证明研究为主,数据理论分析、模型分析、案例分析为辅的经济学证据分析方法,从而无论是对于企业走出去,还是外来企业走进来所产生的一系列垄断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以经济学证据的视角较早的规避风险,实现利润。
相比于域外经验的成熟,我国由于市场开放较晚,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迈得太小,经济研究起步明显滞后等原因,导致在反垄断执法中较少使用经济学证据去分析垄断行为产生的经济恶果,不过随着近几年国内企业面临的反垄断调查案件,以及我国政府对国外企业的反垄断调查案件的增多,使得我们在实践中摸索着积累了大量的基于经济学证据研究反垄断行为的经验,对于相关市场界定等有关经济学证据的研究虽已日渐成熟,但在方法上和数据的收集运用上还是有所欠缺。而对于竞争损害效果测度、抵消性因素证明等经济学证据的分析方法就很少有所应用了,并且我国在借用经济学证据分析反垄断行为时借鉴国外经验痕迹较重,导致与国内的部分市场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产生冲突。而且由于我国经济学证据的研究还比较单一,证据的立足角度太少,对于细枝末节的经济行为分析不够透彻,数据方面的分析计算也存在漏洞,从而就导致了整体的经济分析显得十分单薄。
二、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理论分析
在反垄断执法中,突出针对的企业经济行为主要有某企业与相关企业私下签订垄断协议并形成了高利益;某企业存在经营者集中并使得竞争被抑制,损害市场公平度;某企业在市场上滥用支配地位并形成了高利润。当企业出现上述现象时就需要借助经济学证据在反垄断执法中的力量,遏制垄断,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经营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利益。在反垄断执法中主要应用到的经济学证据有相关市场界定、抵消性因素证明、竞争损害效果测度,以及辅之以各种的数理论证分析和模型分析。
经济学证据分类
相关市场界定主要就是对于某企业在相关行业中市场范围的认定分析,分析该企业在该行业中是否掌握了大量的市场资源,是否达到了高度的市场集中,国际上通常会认为如果某企业在相关行业中的市场份额达到75%即形成了市场集中,构成垄断。因为剩余企业在瓜分25%的市场份额时必然会使用压缩成本或者压缩利润两种方法来挤占市场,此时市场竞争的公平度就已经严重的扭曲了,而且这两种方法的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最终25%的市场份额也会被不断压缩,垄断就会进一步升级,最终造成无谓的损失。
抵消性因素证明就是某企业在市场中的经济力量达到能够抵消本身的生产效率,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其他企业进入该市场的能力。如果形成垄断,那么企业本身的生产效率问题就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形成垄断,商品价格就会偏离市场价格,从而导致消费者的利益严重受损;如果形成垄断,一般的小企业根本没有能力进入该市场,即使侥幸进入,也会在垄断企业强大的经济压力下被迫退出,从而引发严重的市场竞争不平衡。
竞争损害效果测度就是在某行业中一个企业的经济活动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中能够形成的最终损害效果达到微乎其微的程度,此时就可以判断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掌控了垄断地位,从而形成了在竞争中的优势力量,其他企业的竞争策略就不会对其产生任何影响,此时就会自然而然使得损害效果降到最低水平,甚至有时候根本不会存在任何损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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