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支持环境研究以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为例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小企业逐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我国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进行融资活动,银行融资难问题是中小企业面对的一大难题。国家制定了一些法律政策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但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本文以《物权法》、《担保法》等与中小企业融资相关的法律为例,了解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具体条文,现有法律对支持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积极效果,即对融资总量、成本、风险、产品和服务水平的影响,通过实际调研发现,在具体的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中小企业难以实现抵押担保等问题,分析法律环境支持不足主要是由于当前法律制度不完善,最后提出完善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支持环境的建议和方法。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1
一、引言 .2
二、文献综述 3
三、中小企业融资法律环境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4
(一)涉及法律条文 4
(二)当前法律对农村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效果 5
1. 对中小企业融资总量的影响 5
2. 对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影响 5
3. 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影响 5
4. 对创新融资产品的影响 5
5. 对提高融资服务水平的影响 5
(三)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法律困境 6
(四)法律环境支持不足的原因分析 8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9
致谢 9
参考文献 10
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支持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环境研究
——以《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为例
引言
引言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全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大大增加,我国的民营中小企业从无到有,从小作坊到制度严明的现代化企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近三十年来,中小企业慢慢成长为国民经济的的重要支柱,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截至2013年末,我国中小企业注册数量超过4500万家,它们创造中国近60%的经济总量。
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扶持远远比不上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其规模和实力有限,极大的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难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比如2011年炒的纷纷扬扬的90多家温州老板逃跑、企业破产,最多的一天就有9家企业倒闭、老板跑路,这一现象从个别向群体蔓延,引发“温州民间借贷危机”[3]。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2011年末,温州的中小企业还有40万个,其中能够从银行等正规机构融资的不到五分之一,其他的中小企业根本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据央行温州中心支行调查显示,“温州有89%的家庭或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其市场规模达到1100亿元。”这一现象从根本上反映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从企业融资的法律角度来看,为了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多种融资方式得以推广和运用,让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有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法律保障,使融资活动更有效、更安全的进行,国家制定了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但是,因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起步晚,相关的各种政策、法律理论和实际经验都比较少,如何建立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政策,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难点所在。
目前国内外学者们对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研究已经非常透彻,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对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法律环境方面研究较少。本文将从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条文入手,通过实地调研,探究当前法律环境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什么影响,是如何影响融资的,通过案例分析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的建议和方法。
二、文献综述
本文主要是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环境方面进行研究,涉及较多的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文献涉及可能不足,更多的是关于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方面的文献综述。
《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统计得出,近80%的企业认为企业的融资环境与前几年相比没有变化或恶化,其中认为融资环境没有变化的企业为59.02%,而认为融资环境趋于恶化的企业超过了20%,这一比例与认为融资环境好转的企业的比例基本相当。在对现有融资方式满意程度这一问题上,感到较满意的企业为19.84%,非常满意的3.17%,而较不满意的为19.84%,很不满意的为15.87%[4]。
《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中关于“企业从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的调查发现,企业规模越小,从银行贷款的难度越大。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遇到了资金短缺的瓶颈。王霞(2003)《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法律问题研究》,该文分析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形式和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认为直接融资渠道狭窄的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结构的缺陷和法律的滞后;2005年7月,《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披露了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状况:自我融资比例90%;银行贷款仅为4%;非金融机构为3%;其他渠道为2.9%。
Berger &Udel(2002)通过研究调查发现,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方面,农村商业银行相比其它银行所起到的作用更大[1]。一些学者试图从不同视角解析我国中小企业的银行融资难问题。就中小企业面临的内部环境,陈佳贵等(1999)认为自身资信度较低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5];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表示在我国以大银行为主的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背景下,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小,单位贷款处理成本高;就中小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根源在于商业银行无法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利率[6];徐洪水(2001)指出金融抑制造成中小企业的金融缺口;最后,就中小企业“信贷配给”问题[7],张婕和王宵(2003)得出在信贷配给中被排除的主要是资产规模小于银行所要求的临界抵押品价值的中小企业[8]。
从法律角度看,Stiglitz &Weiss(1981)认为,由于中小企业在通过银行进行融资时,通常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因而,银行可能会拒绝中小企业[2];林全玲(2006)《政策性担保法律制度研究》,就信用担保方式之一的政策性担保方式进行了专题研究,指出政策性担保是应当大力发展的一种信用担保模式;高圣平的专著《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研究》关注中小企业担保难的解决途径之——动产担保交易的理论和实践,建议我国确立统一的动产担保交易法,明确动产抵押权的合法地位。
综合上述文献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比例很低,主要以自我融资为主。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本金较少,内源融资规模有限,迫切需要债务等外源融资,因此,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直接影响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本研究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究法律环境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的积极影响及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1
一、引言 .2
二、文献综述 3
三、中小企业融资法律环境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4
(一)涉及法律条文 4
(二)当前法律对农村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效果 5
1. 对中小企业融资总量的影响 5
2. 对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影响 5
3. 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影响 5
4. 对创新融资产品的影响 5
5. 对提高融资服务水平的影响 5
(三)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法律困境 6
(四)法律环境支持不足的原因分析 8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9
致谢 9
参考文献 10
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支持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环境研究
——以《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为例
引言
引言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全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大大增加,我国的民营中小企业从无到有,从小作坊到制度严明的现代化企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近三十年来,中小企业慢慢成长为国民经济的的重要支柱,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截至2013年末,我国中小企业注册数量超过4500万家,它们创造中国近60%的经济总量。
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扶持远远比不上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其规模和实力有限,极大的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难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比如2011年炒的纷纷扬扬的90多家温州老板逃跑、企业破产,最多的一天就有9家企业倒闭、老板跑路,这一现象从个别向群体蔓延,引发“温州民间借贷危机”[3]。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2011年末,温州的中小企业还有40万个,其中能够从银行等正规机构融资的不到五分之一,其他的中小企业根本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据央行温州中心支行调查显示,“温州有89%的家庭或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其市场规模达到1100亿元。”这一现象从根本上反映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从企业融资的法律角度来看,为了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多种融资方式得以推广和运用,让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有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法律保障,使融资活动更有效、更安全的进行,国家制定了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但是,因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起步晚,相关的各种政策、法律理论和实际经验都比较少,如何建立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政策,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难点所在。
目前国内外学者们对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研究已经非常透彻,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对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法律环境方面研究较少。本文将从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条文入手,通过实地调研,探究当前法律环境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什么影响,是如何影响融资的,通过案例分析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的建议和方法。
二、文献综述
本文主要是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环境方面进行研究,涉及较多的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文献涉及可能不足,更多的是关于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方面的文献综述。
《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统计得出,近80%的企业认为企业的融资环境与前几年相比没有变化或恶化,其中认为融资环境没有变化的企业为59.02%,而认为融资环境趋于恶化的企业超过了20%,这一比例与认为融资环境好转的企业的比例基本相当。在对现有融资方式满意程度这一问题上,感到较满意的企业为19.84%,非常满意的3.17%,而较不满意的为19.84%,很不满意的为15.87%[4]。
《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中关于“企业从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的调查发现,企业规模越小,从银行贷款的难度越大。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遇到了资金短缺的瓶颈。王霞(2003)《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法律问题研究》,该文分析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形式和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认为直接融资渠道狭窄的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结构的缺陷和法律的滞后;2005年7月,《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披露了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状况:自我融资比例90%;银行贷款仅为4%;非金融机构为3%;其他渠道为2.9%。
Berger &Udel(2002)通过研究调查发现,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方面,农村商业银行相比其它银行所起到的作用更大[1]。一些学者试图从不同视角解析我国中小企业的银行融资难问题。就中小企业面临的内部环境,陈佳贵等(1999)认为自身资信度较低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5];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表示在我国以大银行为主的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背景下,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小,单位贷款处理成本高;就中小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根源在于商业银行无法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利率[6];徐洪水(2001)指出金融抑制造成中小企业的金融缺口;最后,就中小企业“信贷配给”问题[7],张婕和王宵(2003)得出在信贷配给中被排除的主要是资产规模小于银行所要求的临界抵押品价值的中小企业[8]。
从法律角度看,Stiglitz &Weiss(1981)认为,由于中小企业在通过银行进行融资时,通常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因而,银行可能会拒绝中小企业[2];林全玲(2006)《政策性担保法律制度研究》,就信用担保方式之一的政策性担保方式进行了专题研究,指出政策性担保是应当大力发展的一种信用担保模式;高圣平的专著《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研究》关注中小企业担保难的解决途径之——动产担保交易的理论和实践,建议我国确立统一的动产担保交易法,明确动产抵押权的合法地位。
综合上述文献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比例很低,主要以自我融资为主。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本金较少,内源融资规模有限,迫切需要债务等外源融资,因此,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直接影响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本研究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究法律环境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的积极影响及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农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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