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统征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目 录
1 引言1 <../../../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行测/王言的论文.doc>
2 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征收的概念与特征 1
2.1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与特征 1
2.2 土地征收的概念与特征 3
3 土地征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
3.1 土地征收的现状 4
3.2 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6
4 土地征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9
4.1 对农村产业结构的影响 10
4.2 对农村劳动力的影响 11
4.3 对农民财务收入的影响 12
5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策研究---从土地征收角度 13
5.1 规范“公共利益”的界定范围,保证土地征收权的合理使用 13
5.2 征地补偿费市场化 14
5.3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增长 14
结论 15
致谢16 <../../../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行测/王言的论文.doc>
参考文献17 <../../../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行测/王言的论文.doc>
1 引言
中国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城镇化一直是城市建设的主要方向。在党的十八大中明确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概念,而在新型城镇化中土地城镇化是其关键,所谓土地城镇化就是政府将农村土地征收过来用于修路、民生建设、经济工业园区或生态园区建设等,在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大力促进了农村经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济的快速全面发展。然而,在我国土地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大面积的耕地被征收使得农村耕地减少,大量失地农民出现,这些农民没有地种,外出打工也没有知识或技能,失去土地就等于失业,农民的收入不断减少,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城镇化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涌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使得城市对于建设土地的需求与日俱增,这就需要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征用为城市建设用地来建设工厂。随着大量的工厂建设在农村,对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影响。工厂产生的污染使剩下的耕地质量恶化,进而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研究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的。
在目前我国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虽然土地统征表面上能够缓解了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同时对消除城乡差距也有着重要作用,但从过去十多年土地征收制度实际运作的反映来看,满足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被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而农民的利益却没能获得有力的保障。因此,分析土地统征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找出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道路,对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2 新形城镇化与土地征收概念与特征
2.1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与特征
2.1.1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
我国对现代城镇化的探索始于1991年辜胜阻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中提出的“城镇化”概念。城镇化又称城市化,它是两个方向的相互运动。一是将城市区域扩大到农村区域,即将城市建设用地向农村转移;二是农村居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即农民工进城。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在基于城镇化探索的道路上逐渐发展、创新,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概念。目前,我国对于新型城镇化的理解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出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变市民(即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生产力的发展”是指新型城镇化在促进城市发展的同时带动农村生产力的大力发展;“农民变市民”是指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许多农民放弃农村劳作转向赚钱快的城市发展;“土地城镇化”是指将农村土地征收用于城市建设用地,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因此,我国将新型城镇化总结为:以城乡统筹 、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 ,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1]。
2.1.2 新型城镇化的特征
新型城镇化相较于城镇化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新”上。“新”相对于“旧”,是对“旧”的优化。旧城镇化即传统城镇化,它过分的强调城市的发展,没有考虑到在城市加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性。而新型城镇化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它在促进城市发展的同时保障农村经济的同步发展。 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数量增加,建设用地面积扩大,而是强调在经济发展,人文环境,社会生活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 最终使得城乡之间共同发展,齐步向前,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强调在经济发展,人文环境,社会生活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那么新型城镇化的“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注重产业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和谐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产业规模、产业技术;
第二,在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城市环境的绿色发展。同时要注重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宜居生态工程;
第三,在农民进城的过程中,确保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受教育、医疗保险和公共服务的权利,实现农民和市民的相互城镇化,切实推动农民市民化进程;
第四,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在扩张城市建设用地的同时保护耕地的合理使用,避免耕地的大量流失。
2.2 土地征收的概念与特征
2.2.1 土地征收的概念
土地资源是决定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状况的主要因素。为了国家更好地发展和满足人们生存的需要,国家需要利用私人占有的特定位置的土地,但由于土地需求是无弹性的,因此国家无法通过市场自由交易或者是其他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使用权。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逐渐增多,而土地规模却是一定的,人们往往为了个人的利益抢占土地,从而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这时,只有通过国家的强制性措施,才能取得其他主体的土地,以满足国家公共建设用地的需求。为此,世界各国开始用法律来规范土地征收这种行为。
我国学者在研究了世界各国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先后对土地征收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例如:有人认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某一特定的社会利益,利用政府的强制力,强行获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并通过补偿的手段弥补被征地人的损失的行为;还有人认为土地征收应以法律的形式呈现,它凭借法律的强制力,使国家能够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合法征收私有土地并给予补偿。
虽然不同的学者对于土地征收含义的表述是不同的,但是从他们的表述中发现他们对于土地征收的实质的看法是一致的,即他们都将公共利益作为土地征收的原因;将补偿为土地征收的条件,且他们认为土地征收的客体为土地所有权,强制力是土地得以征收的保障等。综上所述可以将土地征收一般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法律强制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他物权并给予被征地者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为。
这些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农业产业,农业占据了农村产业的主导地位,但我国的农业发展速度缓慢,缺乏先进的技术指导,同时仅依赖于农业的发展是不能够带动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因此,在土地征收后,农村的产业结构有了新的调整,农村的经济增长就有了更强,更多样化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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