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费改革对煤业公司的影响(附件)

本人签名 日期 摘 要自然资源是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我国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所以煤炭行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国关于环境税的提议主要集中在近十年的两会上。在2006年的两会上,郑健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环境税替代之前的排污费,主要针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在2016年年末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地二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于2018年的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环保税法的出台体现了我国注重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本文以我国现有的排污费为基础,以近两年的国内外文献为参照,分析煤炭企业目前排污费征收存在的问题。指出环境税费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本文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就该公司在费改税后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tax; Coal enterprise; Financial impact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1.绪 论 1
1.1选题目的及意义 1
1.1.1选题目的 1
1.1.2选题意义 1
1.2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 1
1.2.1国内研究 2
1.2.2国外研究现状 2
1.2.3研究方法 3
2.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理论 4
2.1环境税收制度产生的原因 4
2.1.1 外因 4
2.1.2 内因 4
2.2环境税收制度概念的界定 5
2.2.1环境税收制度的概念 5
2.2.2环境税收制度的内容 5
3环境税费改革对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因素 7
3.1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7
3.1.1公司的简介 7
3.1.2公司的经营情况 7
3.1.3行业的发展趋势 8
3.2环境税费改革影响公司纳税情况因素 8
3.2.1主要税项 8
3.2.2税费的缴纳情况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9
3.3环境税费改革对公司的影响 9
3.3.1加剧税收负担 9
3.3.2削弱公司的利润 12
4促进公司发展的应对措施 14
4.1从根源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14
4.2压缩成本 14
结 论 16
参考文献 17
致 谢 18
1 绪 论
1.1选题目的及意义
1.1.1选题目的
我国的煤炭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消费占比达到60%以上,为我国能源供给的重要方式,可见煤炭资源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然而我们不能忽略煤炭对我国环境造成的污染与破坏。煤炭在开采、加工及运输的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等,从而污染空气、水资源、土壤等,让环境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严重影响了人类的身心健康,并制约国家经济的增长,所以环境税费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不容小觑。本文以环境税费改革为背景,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环境税费改革对煤炭企业以至于对所有污染排放较严重的企业的影响,从而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减轻企业税负压力,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1.1.2选题意义
环境税费改革对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的企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降低企业税负,表面上看排污费改成环境税加大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其实不然,排污费是由地方政府征收,为了加大地方的经济产出,政府随意提高费率,费改税后,由相关税收部门进行征收,规范税率和征收环节,并且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规范企业的行为,之前的环境相关费用由于监管力度薄弱,效果必然不明显,使企业宁可多交排污费也不愿安装污染处理装置,因为使用废气、废水装置的费用远高于所交的排污费。三是简化企业的缴税程序,环境税按照谁排放谁交费的原则,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排除从价计征要根据价格的变动而改变费用征收带来的麻烦。
1.2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
1.2.1国内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环境税费改革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国内学者对环境税费改革的研究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至2007年,在借鉴国外开征环境税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理论界对我国是否应该开征环境税、开征环境税的时机是否成熟等问题展开讨论。
第二阶段是2007年至今。有些学者认为环境税费改革应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专款专用。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还可以为保护环境资源、治理废气、废水等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沈满洪(2009)从税收制度的设立背景和改革的角度提出,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开放视角,放远眼光,不能仅为了环境问题而局限于环境的区域内,重要的是还要考虑我国的政治体系和背景。
王慧(2011)认为我国现有的环境税主要从理念的环境税和制度的环境税这两个层面进行研究。
吕丽江、高光耀(2014)指出税费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抑制煤炭过度开采,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倒逼企业科学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1]。
吴春君(2015)指出对煤炭企业的税费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不但可以对煤炭企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还可以促进煤炭企业在技术和观念上进行自主创新,使企业发展符合时代要求[2]。
诺金(2015)指出进行税费改革对煤炭企业的税费增长整体下降;优化企业的竞争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调节了资源税在煤炭价格的形成机制中的正向调节作用[3]。
谢旭人(2012)提出要积极进行环境税费改革,主要针对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完善税费制度,发挥税收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激励约束作用。
1.2.2国外研究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环境税收制度在世界许多国家被重视,经历了从零散、到逐渐融合成一个环保税收体系的过程。20世纪90年代末,在OECD的推动下,许多成员国引进了环境税,尤其是北欧国家。虽然引进的层面不同,但还是为建立全面的环境税收体系奠定了基础。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英国经济学家)提出外部理论,在《福利经济学》中庇古(1920)提出税收可矫正外部性的理论。环境税率的最优状态就是“征收的环境税费与边际社会损失相等”这就是所谓的“庇古税率”;最优税率的另一种说法就是用最有效的方法进行税收,这是Ramsey(1927)提出的,解决经济在没有外部性的前提下,税收扭曲最小化的问题;Qian wang, Klans Huback, Kui shuang (2016) 提出碳税的分配效应,能源强度较高的行业更容易受统一的碳排放影响,不同的碳税设计在对其政策领域的影响起关键作用[4]。Frederick(2016)提出碳排放市场价格的失败会导致过度的燃料的使用和全球变暖[5]。
1.2.3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根据所选课题,通过查找前辈所著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系统全面的分析了解国内外对于我国现有的排污费等相关环境税费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发现现行关于环境征收的费用存在的弊端,分析费改税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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