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反并购策略研究(附件)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作为市场经济实体,公司处于市场竞争之中。竞争增加了公司之间的差别,为企业资本从低到高的流动创造条件,企业之间的合并更能满足资本转移的需要。并购诞生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最开始的资本主义累积到自由的竞争阶段和因次引起的垄断这一过程中,公司之间的兼并与收购的发展一直随着资本主义在发展。经济的行为是经济研究的基础。在国外,有一百多年的公司并购历史,这引起了国外学者对并购的理论,动机,角色和缺点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系统。然而,并购的一个对立情况的研究往往在一个实际的反并购策略上,我们可以从各种方式对于反并购的策略进行划分。还有某些学者和国家的有时候也采取并购的这一情况来操控市场形式,用来完善公司结构调整和增加经营业绩,达到一种约束公司进行反并购的目的。并购情况中大概有40%的失败,这表示了这种情况的限制。我们依靠自身的国外反并购战略,再根据中国的国情情况,找出合理的适合中国企业使用的反并购战略,对他们进行评述,最后,我们将重点放在反收购和中国企业的收购和中国国情的反并购的实施研究。关键词 并购,兼并,反并购的策略
目录
1 引言1
2 相关概念1
2.l 并购与反并购1
2.2 研究现状2
3 企业进行反并购的积极意义3
3.1 反并购实施加固了公司操控权的平衡和公司战略的继续3
3.2 反并购用来对经营者人力资金的维护3
3.3 反井购可以预防不利的井购,从而维护企业的权益4
4 美国反并购策略借鉴和分析4
5 我国企业反并购策略的分析6
5.1 中国并购市场的发展历程4 我国企业反并购策略的现实选择6
5.2 万科和宝能集团的分析7
5.2.1 并购双方7
5.2.2 并购的过程7
5.2.3 并购的动因8
5.2.4 万科集团对宝能集团进行的反并购措施8
5.3 企业反并购措施的总述9
6 我国出现的反并购的问题与解决办法10
6.1 我国反并购的策略应用出现的问题分析10
6.1.1 绝大部分的公司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预防意识形态依然不强10
6.1.2 对中国法律政策理解不够充足11
6.1.3 公司对国外的反并购策略应用不当11
6.2 要建立起我国公司反并购战略系统12
6.2.1 建立一个提前预警系统机制12
6.2.2 建立防御机制 12
7 结论14
参考文献16
1 摘要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作为市场经济实体,公司处于市场竞争之中。竞争增加了公司之间的差别,为企业资本从低到高的流动创造条件,企业之间的合并更能满足资本转移的需要。
并购诞生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最开始的资本主义累积到自由的竞争阶段和因次引起的垄断这一过程中,公司之间的兼并与收购的发展一直随着资本主义在发展。
经济的行为是经济研究的基础。在国外,有一百多年的公司并购历史,这引起了国外学者对并购的理论,动机,角色和缺点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系统。然而,并购的一个对立情况的研究往往在一个实际的反并购策略上,我们可以从各种方式对于反并购的策略进行划分。还有某些学者和国家的有时候也采取并购的这一情况来操控市场形式,用来完善公司结构调整和增加经营业绩,达到一种约束公司进行反并购的目的。并购情况中大概有40%的失败,这表示了这种情况的限制。我们依靠自身的国外反并购战略,再根据中国的国情情况,找出合理的适合中国企业使用的反并购战略,对他们进行评述,最后,我们将重点放在反收购和中国企业的收购和中国国情的反并购的实施研究。
2 相关概念
2.1 并购与反并购
并购
兼并和收购指的是公司的兼并和收购。它们是公司得到生产要素的途径。兼并指的是两者或两者以上公司组成一家公司。一个领导企业吸收一个或多个企业,划分为吸收和兼并。后者是指通过收购其他公司的资产或股份获得另一家公司的控制权或经营权的企业,从而实现生产要素分配的全面战略合作,可以把它们划为收购。资金已经收购两种方式的股票(或股权)。可以看出,并购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中一个指的是一家公司与其他公司的组合,但是另外一个是它们却有可能不合并。这能够根据收购目的公司的股份来获得,也能够控股一家企业的形式来操控一方的地位。
兼并和收购是间接获取属于公司投资活动的生产要素的一种形式。对于这种获取生产要素的行为中,公司一定会遭到影响。这种代价是企业会付出股票和权益,可能是资金或债务。据此可以得到,公司之间并购是一种特别的交易行为,它对应的是产权。
二、反并购
反并购指的是公司使用的种种行为,以预防产生兼并和收购或导致失败的已发生的并购。 这个概念有以下含义:
1.反并购的最终目标是经过收购一定量的公司资产或股份来预防和停止外部收购者得到对公司的控制,以维系公司的控制权;
2,反并购方式可以划为为两类:一类是并购之前并购的反并购方式。例如,美国的很多公司已经制定了法规,每年只能重新选举1/3的董事会席位。这种类型的规则通常会阻止潜在的收购方,因为这会阻止收购方立即控制业务。另一类是反并购措施,阻碍兼并和收购成功的并购。例如,为了推翻兼并和收购,一些公司出售并出售诱发并购尝试的优质资产,从而消除了并购动机,继续兼并和收购。
2.2 研究现状
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的所有制关系,激烈的反并购并不多见。 1998年,Ecco股份在企业规章中处于带头地位,它规定股东们需要拥有半年以上的股份,才可以派出自己的代表进入董事会,这样兼并和收购就不能立即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这次反并购活动马上导致了人们的关注。此后,敌意的并购和反并购行为不断出现。但是,因为一些制度的落后,日本企业的反并购收购引发了各种斗争。比如,有些人认为反并购仅可以使用增持股份这一方式来实现,而且要求严格限制其他反并购。其他人则认为反并购是目标公司的合法权利,必须采取更多的反并购措施应用。在报道中看法通常不是根据理论。
目前关于反并购的理论研究很少,其中大部分是对外国公司反并购措施的介绍。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最开始是反并购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详细讨论。这些讨论仅仅只是关注实际上反并购的一些措施。通常仅限于与已经定下的法律规定进行比较,并对反并购的情况缺少一些全体判断。
然后,根据自己研究并购在公司管理上的使用,反收购还有兼并将得到相应评价和控制。这些研究基本上是倡导,去采取一些有敌意的并购去当做企业监控的重要方法,然后再一次去要求法律严格约束反并购的发生。在中国上市公司领导层的管理和管理能力普遍较低的情况下,政府法律应该从兼并和收购的成功开始,使拥有运营和管理能力的人员能够取代现有的人员。人员不足,制定严格的法律限制反并购。但是,对于这个观点,理论界尚未达成共识。
第三,在法律上关于反收购的决定权一些研究。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公司的运营商在采取反并购策略时他们自身是否有权利去实施它。很可惜,诸如此类的研究成果很少很少,最后的结果到现在还依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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