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问题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现象表现出复杂化,多样化,法律规章的制定并不能准确反映出所有经济活动的本质。当实际发生的法律形式与其内涵本质不一致时,为了确保会计信息能够与实际相符,企业应该应当按照交易的实质来进行确认、计量、报告。这就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对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进行研究对完善我国会计制度,防范审计风险等都有着重大的意义。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文献综述法等方法,研究企业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关键词 实质重于形式,法律形式,会计制度
目 录
1 引言 1
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概述 1
2.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概念 1
2.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意义 1
2.3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内涵 2
3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 3
3.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各国运用历程 3
3.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准则中的运用 3
4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5
4.1 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良莠不齐 5
4.2 与其他会计原则协调问题 5
4.3 认识模糊,运用失当 6
4.4 缺乏必要监管制度 7
4.5 不同地方的文化差异对原则使用有限制 7
5 改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对策和建议 7
5.1 提高执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和判断能力 7
5.2 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度 8
5.3 综合使用多种会计原则 8
5.4 从理论上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更新 9
6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研究得到的启示 10
6.1 有助于指导会计实务 11
6.2 有助于防范审计风险 11
6.3 有助于改进会计准则 11
结 论 13
致 谢 14
参考文献 15
1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现象表现出复杂化,多样化,法律规章的制定并不能准确反映出所有经济活动的本质。由此,为了确保会计信息能够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与实际相符,当交易的内涵本质与实际发生的法律形式不一致时,企业应当按照交易的实质来进行会计核算。这就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研究企业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际中的运用对完善我国会计制度,防范审计风险等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概述
2.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概念
最早在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四号公告中,其首次提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一概念,在国际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1]。其认为,在日常会计核算中财务会计人员应注重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能仅仅以法律形式为会计核算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9年采纳了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准则。这就说明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并不能准确反映其实质内容,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根据其经济现实和实质来确定。
2.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意义
可以说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求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最重要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与谨慎性原则的相互协调补充[2]。例如在每年采购原材料中,由于各个时期的原材料价格是不断的变化的,在年末时,我们可能不能准确计算出原材料成本。所以,这就要求我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来适度的调整存货的账面价值,通过调整,来得到实际存货价值。这就反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意义,不能够仅仅以法律形式为依据,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来进行会计核算,然后以会计报表的形式进行披露。因此,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要求我们能够熟练掌握它,小心谨慎的处理业务,从而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以达到让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的目的。
一方面,实际处理业务中,法律条文规定的要比经济活动产生的问题落后不少,而另一方面,一些经济活动的实质可能与现有法律所规定的并不一致,所以法律所规定的只是适用于一般性的经济活动,并不包括一些特殊的经济业务[3]。
这时提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就很有必要了,它协调了法律形式和经济实质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说明了经济活动可能有多种形态,我们要想准确的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提高我们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只有结合法律法规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3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内涵
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多是直接引用,没有进行系统的界定,那么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到底是什么?应该如何的界定呢?
a) 经济形式与法律形式的界定
在哲学方面,本质与现象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理论基础,所以我们要认识到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周围事物的必然联系[4]。因此,构成经济实质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基本经济联系,才是对各个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最真实的体现。所以,首先我们要想判断某一项交易或事项是否会引起资产或负债的变动,必须要了解交易的经济实质,最终运用实质与形式原则保证其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体现出其经济实质。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中,现象反映本质,没有现象就没有本质。因此,经济实质必须通过交易或事项的外在形式反映[1]。而经济形式与法律形式就是其外在形式。法律形式是现代社会人为规定的,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因此人们被限制在制定的法律框架之中,但这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
b) 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理解
如上文所说,法律形式往往根据经济实质总结,通过人为规定,将人们之间交易或事项限制于法律的条条框框之中。比如法律规定交易或事项的详细操作,各项数据比例,会计核算的组织程序,要求等[5]。但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一些较为复杂的交易或事项并不包含在法律之内,或者由于法律法规在时间上的滞后,无法准确的反映出经济实质,这时就要求我们必须遵循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
所以,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是有根据的,并不是空穴来风,这就要求我们在会计处理时有深厚的理论基础,界定法律形式与经济形式的区别,才能更好的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目 录
1 引言 1
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概述 1
2.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概念 1
2.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意义 1
2.3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内涵 2
3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 3
3.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各国运用历程 3
3.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准则中的运用 3
4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5
4.1 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良莠不齐 5
4.2 与其他会计原则协调问题 5
4.3 认识模糊,运用失当 6
4.4 缺乏必要监管制度 7
4.5 不同地方的文化差异对原则使用有限制 7
5 改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对策和建议 7
5.1 提高执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和判断能力 7
5.2 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度 8
5.3 综合使用多种会计原则 8
5.4 从理论上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更新 9
6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研究得到的启示 10
6.1 有助于指导会计实务 11
6.2 有助于防范审计风险 11
6.3 有助于改进会计准则 11
结 论 13
致 谢 14
参考文献 15
1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现象表现出复杂化,多样化,法律规章的制定并不能准确反映出所有经济活动的本质。由此,为了确保会计信息能够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与实际相符,当交易的内涵本质与实际发生的法律形式不一致时,企业应当按照交易的实质来进行会计核算。这就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研究企业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际中的运用对完善我国会计制度,防范审计风险等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概述
2.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概念
最早在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四号公告中,其首次提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一概念,在国际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1]。其认为,在日常会计核算中财务会计人员应注重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能仅仅以法律形式为会计核算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9年采纳了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准则。这就说明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并不能准确反映其实质内容,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根据其经济现实和实质来确定。
2.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意义
可以说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求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最重要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与谨慎性原则的相互协调补充[2]。例如在每年采购原材料中,由于各个时期的原材料价格是不断的变化的,在年末时,我们可能不能准确计算出原材料成本。所以,这就要求我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来适度的调整存货的账面价值,通过调整,来得到实际存货价值。这就反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意义,不能够仅仅以法律形式为依据,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来进行会计核算,然后以会计报表的形式进行披露。因此,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要求我们能够熟练掌握它,小心谨慎的处理业务,从而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以达到让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的目的。
一方面,实际处理业务中,法律条文规定的要比经济活动产生的问题落后不少,而另一方面,一些经济活动的实质可能与现有法律所规定的并不一致,所以法律所规定的只是适用于一般性的经济活动,并不包括一些特殊的经济业务[3]。
这时提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就很有必要了,它协调了法律形式和经济实质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说明了经济活动可能有多种形态,我们要想准确的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提高我们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只有结合法律法规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3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内涵
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多是直接引用,没有进行系统的界定,那么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到底是什么?应该如何的界定呢?
a) 经济形式与法律形式的界定
在哲学方面,本质与现象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理论基础,所以我们要认识到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周围事物的必然联系[4]。因此,构成经济实质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基本经济联系,才是对各个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最真实的体现。所以,首先我们要想判断某一项交易或事项是否会引起资产或负债的变动,必须要了解交易的经济实质,最终运用实质与形式原则保证其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体现出其经济实质。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中,现象反映本质,没有现象就没有本质。因此,经济实质必须通过交易或事项的外在形式反映[1]。而经济形式与法律形式就是其外在形式。法律形式是现代社会人为规定的,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因此人们被限制在制定的法律框架之中,但这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
b) 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理解
如上文所说,法律形式往往根据经济实质总结,通过人为规定,将人们之间交易或事项限制于法律的条条框框之中。比如法律规定交易或事项的详细操作,各项数据比例,会计核算的组织程序,要求等[5]。但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一些较为复杂的交易或事项并不包含在法律之内,或者由于法律法规在时间上的滞后,无法准确的反映出经济实质,这时就要求我们必须遵循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
所以,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是有根据的,并不是空穴来风,这就要求我们在会计处理时有深厚的理论基础,界定法律形式与经济形式的区别,才能更好的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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