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20191229204912]
摘 要
自苏州市高新区获批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以来,其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稳步推进,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实现了初步的有效结合,其发展态势也越来越好,而且科技型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也越趋增加,即将迎来科技与金融的又一次腾飞。本文以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为例,描述了苏高新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的发展情况,阐述了科技与金融发展的主要成效,在其过程中发现了苏高新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促进苏州高新区科技与金融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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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科技金融发展对策
目 录
1绪论 1
1.1研究背景 1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
1.3本课题研究现状 1
2科技金融的概述 4
2.1科技金融的定义 4
2.2科技金融的发展历程 4
3苏州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及主要成效 5
3.1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5
3.2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主要成效 5
3.2.1科技金融扶持政策不断建立 5
3.2.2科技信贷多渠道持续增长 6
3.2.3新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取得突破 7
3.2.4科技金融产品与创新服务稳步推进 8
4苏州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0
4.1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意识不强 10
4.2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存在局限性 10
4.3市场机制下科技中小企业符合融资需要的条件较弱 11
4.4科技金融发展支持体系不完善 11
5苏州高新区科技金融可持续发展对策与建议 13
5.1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市场转化 13
5.2充分发挥银行的融资作用 13
5.3 关于科技型企业问题解决对策 13
5.3.1政府应制定完善的科技金融发展规划 13
5.3.2完善科技保险和科技担保 14
5.4发展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14
结语 15
参考文献 16
致谢 17
1绪论
1.1研究背景
由于苏州市高新区获批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科技与金融工作稳步推进相结合,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实现了初步的有效结合,其发展态势也越来越好,而且科技型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也越趋增加,即将迎来科技与金融的又一次腾飞。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以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为例,描述了苏高新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的发展情况,阐述了科技与金融发展的主要成效,在其过程中发现了苏高新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促进苏州高新区科技与金融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同时,研究苏州高新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成熟度与完善度,对我国其他地区科技金融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借鉴作用。
第一,为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第二,通过对科技与金融结合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寻找出需要补充的部分,对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第三,通过研究对策,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本课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显得非常重要。
1.3本课题研究现状
关于苏州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基本概况,一些学者指出高新区从无到有, 其中2010年,苏州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252.6亿元,工业总产值的比例高达60.4%,通过不断完善投资的内外部环境,赢得了高新区内企业的一致好评。另外一些学者认为通过“苏州模式”的映射,政府和谐共赢的金融生态圈是通过银行、政府、创投、保险和担保的相加而来的科技金融,来实现共赢;拥有政府支持作为强大后盾为保障。所以,政府主导的独特模式所展现的多样化的创新能力是发展的源泉。还有一些学者指出苏州高新区依靠苏高新创业投资这个平台,不间断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样的投融资渠道,增强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力度。据统计,目前,创投集团已经募集资金设立了12个基金,而且管理承诺资本共计30多亿元,50多个投资项目,近7亿元的投资额,并促进社会资本投资达100多亿元。同样的,股权交易所的新兴加入会极大地增加优秀的中小企业和金融资本的积累速度。可见创业投资的加速扩容势不可挡。
关于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成因,大部分学者认为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固有的弱点,增加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风险;二、极少数的融资服务平台无法满足大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三、政府政策手段单一,缺乏组合性政策支持,政府与市场还缺少有效的合作机制;四、商业银行对其的支持力度不够。
关于国外科技金融研究的借鉴和比较,朱强指出参照美国科技金融体系的情况,可以认为,与美国相比,虽然中国目前的科技金融体系从成熟度来看仍有一定差距,但除金融服务商之外,中国其他各要素已基本齐全,而且在全球化背景下,伴随科技产业的飞速发展,中国的科技金融体系也正在迅速完善和优化,个别要素的发展甚至已优于美国。他通过各种要素的比较,可以发现,在中国政府采取“政府选择主导产业”模式下所制定的政策,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更大,政策要素发挥的作用也更大。风险投资下的比较反映了需要接受国际先进投资人的管理和指导,因为他们与国内其他企业相比,经营方式和财务制度更加透明、规范和国际化。而在商业银行的比较上,发现目前国内尚无一家银行专注致力于高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服务高科技企业的商业银行目前只能处在尝试阶段,无法形成真正的服务能力。黄蓉认为目前国内外为了促进科学技术研究和金融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他们是独立调查商业金融,政策金融,资本市场与投资风险在科学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没有足够考虑到相互模式之间的多样融资方式的担忧。其他文献描述了在微观角度的对立面下金融的有效发挥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并得出一些有用政策性建议,但这些研究只不过是单独考虑了融资方式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大小,而不是依靠科技企业的融资和参与其间的缺陷和相互作用。未来的研究应以风险资本融资和创业板的角度来审视技术和科技企业的金融问题相结合。杜琰琰等认为美国创业贷款模式为中国IT金融发展,特别是银行和创业投资合作机制可以提供一个参考模型。许多研究已经证实,外资银行可以在中国推广的金融监管环境的增长型股权投资的银行贷款,银行不能持有企业股权。风险贷款模式却能使银行通过与创投的合作来达到持有企业股权的效果,如间接持有软信息,以确保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便利,从而有效地解决了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全面使创投和银行贷款在科技型企业成长过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合作银行和风险投资模式的创新和协作的可持续性需要更多的讨论和实践探索,这可能并不局限于双方的努力,也与政府或第三方在必要时参与,以确保双赢合作。
关于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研究,学者们的观点基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构建高效率的团结协作机制,将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结合起来;二、推动创建科技信贷支持体系,发展创新科技保险与科技担保业务,分散金融风险;三、深化推进科技金融发展与创新;四、发展创投企业和创投基金,发展创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科技金融的概述
2.1科技金融的定义
20世纪80年代,我国以科技贷款形式进行科技金融的实践活动已出现,但科技金融作为一个完整词汇则出现在1992年。同年,在广州成立了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代表着科技金融的诞生。科技金融一词最早出现在1993年的深圳市,当时其科技局提出了“科技金融携手合作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前,理论界广泛认可的定义是由赵昌文等提出的,他们认为,科技金融是由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组成,能够促进科技创新、效益转化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是由向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服务的各种主体及其在科学技术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体系,是我国重要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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