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税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目 录
1 引言 1
2 我国所得税制度的概况 1
2.1我国所得税制度的沿革 2
2.2 新旧所得税制度的比较 3
2.3 新所得税制度存在的缺点 6
3 新所得税对企业的影响 7
3.1 对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影响 7
3.2 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影响 8
3.3 对不同行业的企业的影响 8
3.4对不同区域企业的影响 10
3.5 对中小型企业的影响 10
4 新所得税制度的改善措施 12
4.1 全面建立法人所得税制 12
4.2 尽快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12
4.3 加强新税法的宣传工作 12
结论 13
致 谢 14
参 考 文 献 15
1 引言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通过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07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在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从2008年1月1日起条例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中国内、外资企业长期以来的所得税制度“并行”政策的结束,内资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了“两法合并”。借鉴国际上的经验,统一制定标准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利于我国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各行业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等。
2 我国所得税制度的概况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分为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套税制,在税收制度因素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内资企业所得税: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r /> 内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内资企业,其纳税人为我国境内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及其他组织,其征税对象为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谓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每一个纳税年度收入的总额减去准许扣除的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而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内的税前扣除包括企业在工资性支出、公益性捐赠、广告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外资企业所得税:
外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外资企业,纳税人为外国企业或是外商投资企业。征税对象是外国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基本上实行成本税前扣除的方法。为了加大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国家施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主要包括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投资能源类和港口码头的外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的优惠,对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等地区的生产性外资企业施行15%、24%的低税率优惠等。
2.1我国所得税制度的沿革
2.1.1新中国成立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中国的所得税制度创建于20世纪初,受到了欧洲及美日等国的影响。清末宣统年间(约1910年),政府相关部门曾拟定出《所得税章程》,个人所得和企业所得征税的内容分别包括其中,但因社会动荡等原因此章程最终没能实施。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随后制定了《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于1914年初公布,但由于社会动荡,税收征管不符合要求,以及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等因素,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都未能得以真正施行。
1936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3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质性的征收所得税。
1943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所得税法》,使得所得税在法律上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此政府把税收作为主要的财政收入之一。
2.1.2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在1949年第一次全国税务会议上,通过了统一国家税收的基本政策,其中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1950年,政务院公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该要则规定全国设置14种税收,其中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存款利息所得税、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3种税收。
1950年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开始征收,主要征税对象是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1958年和1973年我国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分别都是以简化税制为核心,其中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对集体企业征收,国营企业不征收所得税,只征收工商税。
2.1.3改革开放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自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税收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税收逐渐成为了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税收也成为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1.1978年至1982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并公布实施。1981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上述改革标志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场经济相适应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开始起步。
2.1983年至1990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以此作为城市改革和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将建国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缴纳营业利润的制度改为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
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
198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营企业“利改税”和私营企业、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出台,再次确定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使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建设步入了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3.1991年至今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199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被合并整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进行整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此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在一步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8.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新税法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由原条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改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新税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减免权限仅限于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1 引言 1
2 我国所得税制度的概况 1
2.1我国所得税制度的沿革 2
2.2 新旧所得税制度的比较 3
2.3 新所得税制度存在的缺点 6
3 新所得税对企业的影响 7
3.1 对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影响 7
3.2 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影响 8
3.3 对不同行业的企业的影响 8
3.4对不同区域企业的影响 10
3.5 对中小型企业的影响 10
4 新所得税制度的改善措施 12
4.1 全面建立法人所得税制 12
4.2 尽快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12
4.3 加强新税法的宣传工作 12
结论 13
致 谢 14
参 考 文 献 15
1 引言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通过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07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在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从2008年1月1日起条例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中国内、外资企业长期以来的所得税制度“并行”政策的结束,内资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了“两法合并”。借鉴国际上的经验,统一制定标准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利于我国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各行业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等。
2 我国所得税制度的概况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分为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套税制,在税收制度因素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内资企业所得税: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r /> 内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内资企业,其纳税人为我国境内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及其他组织,其征税对象为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谓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每一个纳税年度收入的总额减去准许扣除的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而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内的税前扣除包括企业在工资性支出、公益性捐赠、广告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外资企业所得税:
外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外资企业,纳税人为外国企业或是外商投资企业。征税对象是外国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基本上实行成本税前扣除的方法。为了加大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国家施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主要包括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投资能源类和港口码头的外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的优惠,对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等地区的生产性外资企业施行15%、24%的低税率优惠等。
2.1我国所得税制度的沿革
2.1.1新中国成立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中国的所得税制度创建于20世纪初,受到了欧洲及美日等国的影响。清末宣统年间(约1910年),政府相关部门曾拟定出《所得税章程》,个人所得和企业所得征税的内容分别包括其中,但因社会动荡等原因此章程最终没能实施。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随后制定了《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于1914年初公布,但由于社会动荡,税收征管不符合要求,以及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等因素,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都未能得以真正施行。
1936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3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质性的征收所得税。
1943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所得税法》,使得所得税在法律上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此政府把税收作为主要的财政收入之一。
2.1.2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在1949年第一次全国税务会议上,通过了统一国家税收的基本政策,其中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1950年,政务院公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该要则规定全国设置14种税收,其中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存款利息所得税、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3种税收。
1950年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开始征收,主要征税对象是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1958年和1973年我国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分别都是以简化税制为核心,其中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对集体企业征收,国营企业不征收所得税,只征收工商税。
2.1.3改革开放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自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税收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税收逐渐成为了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税收也成为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1.1978年至1982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并公布实施。1981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上述改革标志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场经济相适应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开始起步。
2.1983年至1990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以此作为城市改革和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将建国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缴纳营业利润的制度改为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
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
198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营企业“利改税”和私营企业、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出台,再次确定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使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建设步入了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3.1991年至今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199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被合并整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进行整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此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在一步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8.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新税法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由原条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改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新税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减免权限仅限于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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