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营改增”存在问题及对策

目 录
1 引言 1
2“营改增”的背景 1
3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概念 2
4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 2
4.1解决了征管过程中货物与劳务界定难的问题 2
4.2“营改增”结构性减少税负 3
4.3“营改增”优化税制结构 3
4.4“营改增”激发经营活动,促进企业发展 4
5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以服务企业为例 4
6 营业税改增值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6
6.1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以落实 6
6.2 试点行业范围有限,企业成本费用上升 6
6.3 税制设置不尽合理,税率档次设计较多 6
6.4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额较高 7
6.5 增值税发票管理手续繁琐,企业准备不充分 7
7 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建议 8
7.1 企业需要对经营策略进行调整 8
7.2 增加试点行业,实现增值税的全面扩围 8
7.3 减少税率级次,缩小税收减免范围 8
7.4 降低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9
7.5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发票管理制度 10
8 “营改增”进一步扩展的展望 10
8.1 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难点与具体做法 10
8.2 房地产业实行增值税的难点与具体做法 11
结 论 13
致 谢 14
参 考 文 献 15
1 引言
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部分,它们是属于同一税种的税收。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行业产品的税务管理已经到了需要重新计划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 5 1 9 1 6 0 7 2 
的地步了。除去建筑行业以外的第二大产业都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大多数第三产业是被征收营业税的,这从公平税负角度来说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税制改革也就显得很重要。截至2011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携手发布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试营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在此之后,从2012年8月1日起,试点地区从上海扩围到江苏,广东,浙江,北京,安徽,福建等地区。从2013年8月1日开始,“营改增”范围逐步扩大,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营改增”所产生的影响也就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推行,将对企业税负产生怎样的影响,企业在实践中遇到了哪些问题,本文将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了“营改增”进一步完善的方案。
2“营改增”的背景
自1954年法国第一个开始征收增值税以来,因其有效消除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渐渐被全球各个国家推行。就目前而言,全球范围内170个国家已经开始采用这个制度。从1979起,我国开始实行增值税。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钢材、机械、汽车、西药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从1994年开始推广到所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不动产、无形资产及其他劳务进行征收营业税。
但是原有的税收体制已经开始呈现出了不合理性,例如抵扣链条不完整,对于制造企业所缴纳的购进营业税劳务不能被抵扣,并且全额征收,有着较为严重的重复征税情况。当前很多企业都是服务生产内部化,尤其是一些传统的制造企业甚至成立了自己物流公司,原有的税收制度也不利于促进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以及服务业的专业化细分,加剧出口竞争压力。我国服务要进行出口,就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加重企业的税负,这样给企业的国际竞争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税收的征管也变得较为困难,主要表现在传统商品服务化,服务与商品的区别变得越来越模糊,税收的征管面临新课题。另外,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变缓,倒逼政府改革提速。国家统计局在2012年7月统计数据,2012年的上半年,我国GDP同比增长为7.8%,其中,第二季度GDP同比增长为7.6%,降至三年来最低。这充分证明了实体经济下行的趋势仍然在继续,经济放缓压力依然很大。稳定增长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但是如何稳定增长,选项之一就是调转结构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这是本次调结构转方式的主导方向,也是“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因此,“营改增”的税收政策也应运而生。
3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概念
在我国,营业税就是对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征税,是营业税额的一种,是流转税种重要构成之一。
增值税概念就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就我国目前情况,税收总额的60%以上都是属于增值税。增值税是最重要的税种之一,也是最大的一个税种。
试点实施“营改增”,主要推行在三个领域:邮政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部分现代服务业涉及七大经济活动,分别是:文化创意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广播和电视服务。“营改增”就是将以上这些应该征收营业税的经济活动改为征收增值税,可以归纳如下: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零税率三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税率,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签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采用简易征收办法),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使用17%的税率。
4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
4.1解决了征管过程中货物与劳务界定难的问题
营业税与增值税共同存在,适应了我国当时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适应了我国当时的税收征管水平,客观上也带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不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不断出现新的经济形式,货物和劳务逐渐混为一体,也造成了税收征管过程中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和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界定难的问题。例如饭店的外卖行为应该界定为货物还是劳务,画家的作品应该界定为货物还是劳务。营改增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取消营业税,加强增值税的主体地位。货物和劳务界定难的问题在“营改增”的过程中被逐渐改善,同时使得混合销售和兼营问题也被逐步解决。我国的增值税是由国家税务局监管,地方税务局征管营业税,因此涉及到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首先要判断该业务属于哪种税收征收范围,并能够轻易区别开的,则分别由对应的地税国税部门进行征管。而实际上有很多业务是不太容易区分开的。同时,因为对兼营行为与混合销售的判断结果会最终影响税收归属,在现实工作中会引起征管矛盾,然而“营改增”会逐渐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且有利于节省征管成本和提高征管效率。
4.2“营改增”结构性减少税负
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多,由此增大企业生存压力。减税呼吁声在社会上越来越高,“营改增”便走入经济体系中,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重复收税的情况在“营改增”的制度下被合理的解决,让企业更快发展。2013年全国减税总金额为1402亿元,其中95%的试点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基本无变化。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全额减负,一般纳税人减负额超过八成。“营改增”以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增值税征收率仅为3%,所以“营改增”之后实际税率=1/(1+3%)*3%=2.91%。原有的营业税实际税率要么等于3%、要么高于3% (原营业税税率为3%,5%或5%--20% ),也就是说,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企业流转税纳税负担必然会降低。“营改增”以后,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是否能够减税,在某些行业里面,这些都是不确定因素,主要问题在于此行业之前的营业税税率、改征增值税之后的增值税税率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比如,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6%,而以前营业税的税率为5%,再抵扣掉已有的进项税额,则税负一般比“营改增”之前有所降低。再比如,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而以前营业税的税率为3%,则交通运输业税负与“营改增”之前相比是否降低,还不能确定。重复征税就是国家实行“营改增”的目标之一,给企业减轻赋税。但由于税改之后不同行业的性质不同,其中部分一般纳税人则由于制度和自身业务等因素,增加税收,企业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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