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四川路桥建设公司的税负影响

摘 要经国务院准许,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行业于2016年5月1日起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前是缴纳营业税如今是缴纳增值税[1]。至今,“营改增”在建筑行业已经实施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们有足够的案例和数据支撑,因此可以尝试探究一下“营改增”对建筑行业中的某一个企业的具体影响。首先,论文描述了“营改增”的背景、文章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指明了研究方向。并结合国内外学者关于“营改增”税改的独到见解,对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营改增”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梳理。然后,通过对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运用适当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计算之后,得出税改前后该公司税负具体的应纳税额以及变化情况,根据具体的变化探讨税改会给企业带来的怎样的影响。最后,得出“营改增”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扣除进项税额,看起来建筑业流转税税负会减轻,但是对企业来说其中可抵扣的进项税的多少对企业税负有巨大的影响[2]。同时,决定企业增值税高低的因素还有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大小。此外还可以看出,利润总额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之间有十分紧密的关系。综上所得,对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对“营改增”政策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提升内部管理;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税务筹划。
目 录
1.绪论 1
1.1研究背景 1
1.2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1
1.2.1研究目的 1
1.2.2研究意义 2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3.1国外研究现状 2
1.3.2国内研究现状 3
1.3.3文献述评 3
2.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营改增”的实施 5
2.1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介绍 5
2.2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营改增”具体实施情况 5
2.2.1前提 6
2.2.2计算 6
3.“营改增”对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税负影响 10
3.1.“营改增”对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积极的影响 10
3.2 “营改增”对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消极的影响 10
3.2.1材料采购 10
3.2.2人工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成本 10
3.2.3机器设备 11
3.2.4利息费用 11
4.对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合理建议 12
4.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调整企业制度 12
4.2调整企业税收方案,减轻企业税负 12
4.3调整企业经营投资,提升企业竞争力 13
结 论 14
参考文献 15
致 谢 16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上世纪末,我国的税收制度一直是存在较大弊端的,我国的增值税与营业税一度是同时存在的,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以至于增值税抵扣断裂。因此,推动改革,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实行税改政策,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早在 2012 年的时候,税制改革就出现势头,那时税改的范畴仅仅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营改增”试点范围以迅猛的速度在不断的扩大[3]。2014 年初期,紧跟着税改的步伐,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也迈进了“营改增”政策的行列。但是由于许多行业的特殊性,所以受到许多因素的阻碍,建筑行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以及生活服务业等在国家经济中起重大作用的行业却迟迟未能被纳入改革的领域。直到 2016年初,沉淀许久的建筑业才加入到税改的队伍中,于2016年5月1日才开始在全国加以实施。在我国的第二产业中,建筑业是独有的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它的经营领域十分广泛,道路、桥梁、房屋,每一项都离不开建筑业,同时在解决任重道远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这项工程中也出了很大一份力。所以,建筑行业实施“营改增”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都存在非常重大的意义。由于建筑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时间长、耗资大、牵连广、关系杂、可抵项局限等一系列因素,所以建筑企业的“营改增”会经历比其他行业跟多的磨难。把四川路桥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探讨“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企业税负的变化,产生的影响,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这不仅为其他企业在面对“营改增”时提供可借鉴的地方,也为完善我国的税制改革提供一些微不足道的见解。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实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计划于2011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的,从实际情况呈现出的效果可以看出,“营改增”税制的改革是有益的、是成功的。之后“营改增”的试点领域开始逐渐扩增至建筑施工企业,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在全国开展。一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都包括建筑行业,其财务的好坏不仅关系到该行业自身的发展,对维护国家经济平稳有序的运行也起着及其关键的作用。论文把四川路桥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例,分析企业税改前后税负的变化情况及其产生的影响,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计算,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1.2.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营业税改增值税于2011年1月1日在全国开展,税改领域一步一步扩增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各个领域,确保每一个行业的负担只减不增,避免甚至是消除行业重复征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推进社会活动的平稳有序进行。
(2)现实意义
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建筑行业的重要性以及领域的广泛性,所以建筑行业是我国税制改革最重要的行业之一。“营改增”在施行的过程中会面对比其他行业更多的问题和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是建筑业本身的性质是十分特殊的,因为其涵盖领域多、施工周期长,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客观现状。“营改增”政策的变化同样会为建筑行业带来巨大的影响,例如,建筑业因为进项税抵扣项目范围的不完善,所以会出现企业的税负不会降低反而会加重的状况。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在欧洲实施的增值税税收制度会给小企业带来了很多的负担是Graham Bannocx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证实的,同时还证明了,即便是国家已经采用了许多措施也没有办法达到减少小企业税负压力的目的。另外Graham Bannocx还总结出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这种情况,第一种是欧洲联盟增值税第六号指令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整,转变一下征收营业税的税收制度,也就是取消征收商户的增值税改为征收营业税。第二种是国家给予小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甚至是免税政策[4]。
爱伦泰勒在《增值税国际实践和问题》中提到几种不易判别和计征增值税情况,其中就包括建筑业、代理业、金融业和在境外提供的劳务等。但是,他认为尽管存在不易判别的情况,依然应该将这些情况尽可能的使之被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5]。
Richard M. Bird和Pierre—Pascal Gendron(2006)在探究增值税、生产力、股本三者之间的关系和它们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时,认为增值税固然不是在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下最优税制,但是,对于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是有必要的[6]。
Kaynad King(1979)以为,可以兼顾“公平”与“效率”这两项最基本的税收原则是增值税能够成为优良税种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但是经济社会是不断的发展着的,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都存在它的缺陷[7]。
1.3.2国内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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