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的研究(附件)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收入也不断的增加,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高,但是我国的贫富差距不断的拉大,所以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流失问题也渐渐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个人所得税征收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它也是调节我国收入分配,促进我国各阶层公平的重要工具。本文通过观察近十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保持在国际规定的“警戒线”以上,得出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而进一步分析拉大的原因,即可得出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收流失的结论,并结合我国现行的是以个人为征收主体的分类所得税征收的制度,难以对高收入人群的非工资性的收入征税来具体分析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流失的问题的原因,借鉴国外优秀的高收入人群个税征收改革的经验,联系我国的具体国内形势,来逐步改善我国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流失问题,最后针对高收入人群自身和征管部门提出了相对应的管理对策。Keywords: high income;tax prsonal income tax;wastage;countermeasure 目 录
1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
1.2.1国内的研究现状 1
1.2.2国外的研究现状 2
1.3研究的方法 3
2 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流失现状及分析
2.1相关概念 4
2.2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的现状及分析 4
2.3高收人群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 6
3 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分析
3.1高收入人群个人方面的原因分析 9
3.1.1高收入人群不能提供真实的个人收入信息 9
3.1.2高收入人群自我申报缴纳意识薄弱 9
3.2征收管理方监管方面的原因分析 9
3.2.1对高收入人群税收流失的处罚力度不够 9
3.2.2对高收入人群征收的方式落后 10
3.3我国税务征收环境方面的原因分析 10
3.3.1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自觉纳税的环境 10
3.3.2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分类税制不合理的环境 11
4 国外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借鉴
4.1美国高收入人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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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对高收入人群税收流失的处罚力度不够 9
3.2.2对高收入人群征收的方式落后 10
3.3我国税务征收环境方面的原因分析 10
3.3.1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自觉纳税的环境 10
3.3.2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分类税制不合理的环境 11
4 国外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借鉴
4.1美国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 12
4.2其他国家的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 13
5 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的对策
5.1针对高收入人群 14
5.1.1提高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纳税意识 14
5.1.2重视个人申报情况 14
5.2针对征管部门 14
5.2.1实现分类所得税向综合所得税模式转换 14
5.2.2建立有效的高收入人群监控机制 14
5.2.3建立健全的纳税申报举报制度 15
结论 15
参考文献 16
致谢 18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税收问题和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税收问题很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税种个人所得税就更加备受多数人们的关注和争议。在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减除标准是否应该进一步提高,就引发了很多争议。2007年中国首次开始要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这就又引起了我国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问题,这是个人所得税制完善中的一件大事。目前为止,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仍然不是很理想,无论是社会学者还是贫民百姓,对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找出解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理想措施还是一段很漫长的过程[1]。
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已经是困扰我国已久的一个严重问题,个人所得税征收对缓解我国的贫富差距不均的问题扮演重要角色,但实际我国工薪阶层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力,而我国的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严重的流失问题。如果问题不解决最终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之所以如此的困难也就说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实行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征收中以高收入人群中存在的流失问题做一次认真的研究,同时要懂的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联系实际,然后再借鉴国外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优秀经验,这对我国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具有很深远的价值和意义的。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的研究现状
我国从1980年之前,没有真正的个人所得税法,所以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收也不重视。1980年9月立法之后,个人所得税进入了我国正式税种行列。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贫富差距也不断拉大,很多学者和专家也都能意识到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自己的个人观点和解决办法,但是大都是些莫衷一是的观点。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在我国的很多次大会上已经多次被提到,分别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2001 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都出了关于“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这说明我国政府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上还是非常重视的。而财政部长楼继伟关于“综合所得税”的表态更是让人看到了税改的希望。由于近些年来,广大人民群众要求改革个税的呼声逐渐高涨[2]。近些年乃至之前的全国两会上,也不断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个税改革的意见,提出再次调高个税起征点、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甚至有提出直接免征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从2005年,税务机关开始建立个人纳税档案,要求年收入12万以上的个人自行去税务主管机构进行自行申报纳税开始,就要求税务机关做实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指出,推进个税改革及征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特别是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从而达到公平税负,缓解我国贫富差距。为我国市场经济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以调动一切劳动者的积极性。
我国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上其实没有少下功夫,但是收到的效果却很不明显,改革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仍然存在,想达到税收所谓的“公平”,收到调节我国贫富差距的效果就更难了。我国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道路中不断地将陷入一个左右为难的怪圈之中。
1.2.2国外的研究现状
国外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对比较成功,他们基本都采用综合征收制来征收个税。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实施了综合征收制,而且美国公民对纳税都有很强的意识,所以在美国逃避税款的现象很少见,税收的征收中高收入群体的征收率高达90%,所以美国个税是美国税收的重要来源。日本也是采用的综合征收制。但是日本式将纳税人的全部所得汇合加总后再结合适当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且日本认为特殊的税收项目应该区别对待另行征税。英国也是采用的综合征收制。将取得的若干所得分别扣除必要的费用后进行汇合加总,再统一扣除生计费用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根据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澳大利亚也是采用综合征收制。采用的自行申报,纳税人可以请税务代理机构代为报税,税务代理机构就代为办理其涉税问题,他们认为这样可以提高纳税质量,也可以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所以国外的高收入人群相对都比较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通过看国外的情况,国外的发达国家大部分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取的是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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