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策略研究(附件)【字数:10975】

摘 要当下,我们的社会生活踏入了新媒体时代,媒介技术的进步创造了一个崭新而特殊的新媒体语境。民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持续扩展和增多,人们越来越多地通过电脑、手机,利用数字技术来获取信息。而政府信息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政府信息在新媒体时代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公开,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本文从传播学的角度出发,以案例和现状为依据,研究新媒体时代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策略,结构上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并做了文献综述,介绍了相关的研究成果。第二章为新媒体时代下的信息传播。该章概括介绍了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具体为快捷性,强交互性和草根性,并着重探讨了新媒体时代下的政府话语权,指出新媒体时代对政府话语权提出了挑战。第三章为政府信息公开。本章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解读,再从《条例》本身和其内在要求出发,探讨《条例》存在的问题,指出重要信息的公开存在滞后性,信息公开的传播效率不足,以及《条例》的法律位阶较低。在第四章中,笔者提出了新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应该采取的策略1.强化新媒体技术;2.着重引导正确的公共舆论,建设权威型政府;3. 关注个体进行信息公开——服务型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尚需进一步的推进,对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共同努力。
目 录
第一章 绪论1
1.1研究背景及意义1
1.2文献综述 1
第二章 新媒体时代下的信息传播4
2.1 新媒体的传播特点4
2.2新媒体时代下的政府话语权5
第三章 政府信息公开7
3.1 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7
3.2政府信息公开中面临的问题 7
第四章 新媒体时代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策略9
4.1 强化新媒体技术9
4.2 着重引导正确的公共舆论——权威型政府9
4.3 关注个体进行信息公开——服务型政府10
结语11
参考文献 12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当今社会已进入了新媒体时代,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地通过新媒体渠道来获取信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息,并且表达传递信息。新媒体创造了一个崭新而特殊的语境,人们对于信息需求大大增加。而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是社会公共权利的代表,拥有并且能够获取相当多公民不得而知的信息。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在总则的第一章中明确指出: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也是政府应当实行的义务。但在新媒体环境下,公开多少,何时公开,如何公开,还需要结合变动的时代背景进行策略上的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国务院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17年,已经实行九年,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信息的公开虽然有条例可循,仍然出现了不少问题和弊病。选择“新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策略研究”这个论题,主要是从传播学角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探讨。在现实意义上,政府信息应该怎样传播公开,面对新媒体时代公开信息应该做出什么调整,如何应对大爆炸式的信息生产;当信息纷繁复杂真假难辨,如何保证受众能够顺畅地接受不失真的信息,增加政府的话语权和权威,使政府公开的信息得到民众的认可,都值得我们研究。在理论意义上,从政治传播学的角度出发,新媒体时代与大众媒介时代的媒介化政治有何不同,信息和公共舆论的呈现有何特点。笔者结合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研究政府该如何调整传播方式,从而合理利用新媒体技术,进行策略上的制定。
1.2文献综述
笔者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结合所学的知识,综述主要涉及了对新媒体的定义和特点、新媒体时代的话语环境、新媒体时代的传播方式。
新媒体是相对旧的媒体而言的一种媒体,目前在学术上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
匡文波在论文《“新媒体”概念辨析》中综合比较了许多学者的新媒体界定,指出新媒体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新媒体的“新”是今时今日的新,以国际标准为界定。数字化、互动性是新媒体的根本特征。
廖祥忠在《何为新媒体》中指出,在当今时代,我们倾向于将“新媒体”理解为以“数字媒体为核心的新媒体”,它是通过数字化交互性的固定或即时移动的多媒体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
韦路、丁方舟在《论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研究转型》中指出:我们所谈论的“新媒体时代”是指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移动终端技术等数字化信息传播技术诞生以来的这一历史时期。新媒体时代以数字传播、网络传播和全球传播为主要特征。
卢俊雅在《浅析新媒体时代传播特征及发展趋势》一文中指出,新媒体时代数字化、即时化、网络化、互动化的特点,极大地改变了社会舆论的发展模式;在传播特征上,存在互动性、快捷行、大众性和多元性。
王伟在《新媒体时代的政府传播》中认为,新媒体时代的特征包括:(1)以互联网为核心,媒体立体化发展 (2)社会政治生活方式媒体化 (3)信息传播高效便捷 (4)信息传播互动性增强
世界上最早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的国家是瑞典,早在1766年出台了相关法律。我国的政治信息公开研究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早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前,已经有不少学者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而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和立法政府信息公开,也有很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和探索。笔者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着重关注了政治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公开政府信息的意义、发展过程中出现和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是政府,政府有广义政府和狭义政府之分。前者包括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附属和受其委托行使职权的机关;而狭义的政府指国家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及其下属机构,承担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组织体。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说明指的是狭义政府。路瑶在《试论中国政府信息公开》中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和范围应当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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