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窦娥冤对东海孝妇故事的改写

摘要:从《列女传》到《后汉书》再到《搜神记·东海孝妇》、《窦娥冤》等正史、野史、杂剧中都有记录“东海孝妇”的故事。元代戏曲家关汉卿的杂剧代表作《窦娥冤》,是元杂剧中悲剧的经典之作。该故事并非是完全照搬“东海孝妇”的故事,而是关汉卿根据“东海孝妇”的故事内容创作的,在其中也做了许多独创性的变动。《窦娥冤》对“东海孝妇”的故事情节上的补充添加和主题上的改变,使得《窦娥冤》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生动、故事内容更加丰富。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东海孝妇故事的文本演变 2
(一)《列女传》中的“东海孝妇”故事 2
(二)《汉书于定国传》中的“东海孝妇”故事 2
(三)《搜神记》中的“东海孝妇”故事 2
(四)后世对“东海孝妇”故事的记载 2
二、东海孝妇故事的民间版本 3
(一)山东郯城的“东海孝妇”故事 3
(二)江苏连云港的“东海孝妇”故事 3
三、《窦娥冤》与“东海孝妇”故事的情节差异 4
四、《窦娥冤》与“东海孝妇”故事的主题差异5
致谢7 参考文献8
论《窦娥冤》对东海孝妇故事的改写
引言
《窦娥冤》是元杂剧的典范,也被后世称为“本色派之首”。该故事取材于民间传说“东海孝妇”的故事,并非是元代社会现实生活的写照。“东海孝妇”的故事既有一些民间版本,也有多个官方史书的版本。本文将深入探究《窦娥冤》与“东海孝妇”故事的各种民间版本之间的情节差异、主题差异。
东海孝妇故事的文本流变
“东海孝妇”的故事是汉族古老的民间传说故事,该故事与一般的民间故事不同,它有多个官方文本的记载。《后汉书》、《史通》、《御览》、《淮南子》、《搜神记东海孝妇》等正史、别史亦或是杂记中都记录了“东海孝妇”的故事,该故事对后世影响也颇为深远。到了元代,关汉卿在前朝诸多版本的基础之上创作出了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窦娥冤》。
(一)《列女传》中的“东海孝妇”故事
“东海孝妇”本名为周青,出自于西汉时期的《列女传》。《东海孝妇》在《列女传》中是独立的一篇文章,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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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简练的文言文记载了“东海孝妇”的故事内容。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1]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
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标,又缘幡而下云。”(《列女传》)
(二)《汉书于定国传》中的“东海孝妇”故事
东汉时期时期班固修定《汉书》,将“东海孝妇”的故事写于《于定国传》之中,孝妇定为东海人被载入史册。《汉书》的记录成为了清代郯城文人考据东海孝妇户籍方面内容的重要证据。[2]《汉书于定国传》中记载的“东海孝妇”故事与《列女传》中的记载颇为相似,改动的内容很少。
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咨当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孰。郡中以此益敬重于公。(《汉书于定国传》)
(三)《搜神记》中的“东海孝妇”故事
东晋时期,文学家干宝的《搜神记》继承了《列女传》中关于“东海孝妇”的内容,书中增补说明了孝妇姓名为周青,并且阐述了周青被斩杀之前的一个情节:周青要被正法前,请求车载上十丈长的竹竿,用来吊挂着五色的长幡,当着众人的面发誓说:“如果我有罪,我甘愿被杀死且血会顺着竹竿流下;我若是冤枉而死,血会向上倒流。”[3]刚杀死了她,流出的血是青黄色的,且顺着长竹竿向上流动,到了竿顶,才顺着幡缓缓流下。干宝在《搜神记》中加入的这段情节使得“东海孝妇”的故事更加完整,也让周青的冤情表现的更加深刻。
(四)后世对“东海孝妇”故事的记载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民间传说是最能体现民众对于生活的愿望和对待现实心态的。在民众们并不大的生活空间中,仅是靠着记忆才能把历久的遗存一代一代地相沿开去。但是随着世事的变化,这些口耳相传的民间故事也会由于社会的变化而偏离原来的论述系统,这些故事在流传的过程中插入了新的内容,展现出新的人文活力。
元代戏曲家关汉卿就是在综合了众多书籍、众多版本中关于“东海孝妇”故事记载的基础上创作了《窦娥冤》,该书对后世影响深远,也在中国的悲剧史上划上了重要的一笔。
《窦娥冤》讲述了窦娥的父亲是一位穷书生,为还高利贷将自己的女儿抵给了蔡婆婆做童养媳,但没到两年窦娥的夫君便离世了,留下了蔡婆婆和窦娥两人相依为命。张驴儿让婆婆将窦娥许配给他,窦娥不同意,张驴儿便将毒药放入汤中想要毒害婆婆,没想到误毒了自己的父亲。张驴儿却诬告毒死其父的是窦娥,昏官桃杌收到贿赂将案件做成了冤案,斩杀了窦娥,窦娥受斩前发下“血染白绫、天降大雪、大旱三年”[4]的誓愿。故事的最后窦娥的父亲窦天章考中当上官员,回到家乡听闻自己女儿的冤案,调查案件始末为女儿昭雪。
东海孝妇的民间版本
“东海孝妇”的故事不仅在官方文献中有不同的记载,且在当地民间也有多种版本的流传。其中,较为典型的便是山东郯城和江苏连云港所流传的“东海孝妇”故事。在这两地以及其周边地区,公众统一认为东海孝妇便是《窦娥冤》中的窦娥,并且多数当地人都可以叙述关于孝妇的故事。
(一)山东郯城的“东海孝妇”故事
在郯城,虽然当地百姓都相信《窦娥冤》中的窦娥与郯城地区的孝妇是相同的人,但郯城的孝妇故事与《窦娥冤》中的内容有却很多相异之处。
按照史料的记录,汉朝的东海郡郡治就是现在山东临沂市的郯城县。如今郯城县城东南边有一座很大的称作“孝妇冢”的坟墓,其中安葬的约莫就是周青的尸骨。起初的孝妇冢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土丘,到了清初时期才得以重新修建,一旁还立着康熙皇帝题写的碑文。[5]按照民间的流传可知,周青在将死之前,曾说过“如果婆婆不是她杀的,白血冒三尺。”周青被斩杀的时候,果然是冒了三尺白血,如今郯城县南边有一个村落的村名便是“白血汪”,但其后因为名称不吉利,便改名为“郯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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