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贸易发展现状及对策

目 录
1 引言 1
2 文化贸易理论概述 1
2.1 文化贸易的概念内涵 2
2.2 文化贸易的分类 2
3 我国文化贸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4
3.1 我国文化贸易发展现状 4
3.2我国文化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9
4 我国文化贸易发展的优化对策 15
4.1完善文化贸易政策法律制度 15
4.2加强文化沟通,缩短文化距离 15
4.3应积极参与全球或区域经济合作 16
4.4拓宽融资渠道 16
4.5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产业形态 16
4.6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贸易 17
4.7文化产品和服务要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 17
4.8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18
4.9发展产业集群,培养相关人才,提高竞争力 18
4.10实施品牌战略,打造知名文化产品 19
5 结论 20
致谢 21
参考文献22
1 引言
文化是一个国度的精神支柱,是一国人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己经成为实现我国精神文明繁荣的重要条件。目前世界强国都在努力发展文化产业,利用文化贸易输出争取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到有利地位。比如欧美大片占据中国电影票房的大部分、日本动漫全球闻名、韩国开发的网游风靡亚洲然而作为拥有五千年文明的我国却鲜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在这点上我们应当深思。
从21世纪的经济发展趋势来看,文化与经济紧密融合,文化经济成为继服务经济之后又一迅猛发展的经济形态,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文化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贸易则是开放条件下文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广泛、深远的影响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近几年来,文化贸易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探讨的热点。文化产业凭借其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消耗、低污染等的特色,正在逐渐从传统的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影视的“小文化”中走出,进入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为先导产业为代表的“大文化”时代。这充分表明了文化产业正处于由新兴产业向主导产业的转型过程中,同时也预示着文化贸易即将在国家竞争力中占据重要的地位[1]。
在此背景下,梳理中国文化贸易的发展现状、研究决定中国文化贸易流向和规模的相关因素,无论对于分析目前中国文化贸易发展的出路,还是对探讨国际文化贸易未来发展趋势,都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2 文化贸易理论概述
2.1 文化贸易的概念内涵
对于文化贸易的概念,目前国际学术界众说纷纭,暂时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一般我们认为文化贸易可以分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这两部分。
有国内学者认为,文化贸易主要是指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贸易活动。
同时有国外学者指出,从概念上讲,可交易的文化实体可被定义为能生产或分配物质资源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能通过音乐、文学、戏剧、喜剧、文档、舞蹈、绘画、摄像和雕塑等艺术形式娱乐大众或激起人们思索。这些艺术形式,有的能以现场表演的形式(如音乐厅和舞台剧)展现给大众,有的却是先被存储记录下来(如在压缩光盘里)再卖给大众。其中同样还包括储存和分配文化产品的机构。它们有的以公共服务的形式存在(如图书馆和博物馆);有的以商业的形式存在(如电视台和美术馆);有的则两者兼而有之。
2.2 文化贸易的分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文化产品一般是指可以进行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传播的消费商品。它能够在提供信息和娱乐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群体认同并影响人们文化行为。来源于个人和集体创作的文化商品在进行产业化,并在全世界销售过程中,被不断地复制并附加了新的价值。书籍、多媒体产品、手工艺品和时装设计组成了多种多样的文化商品。从传统意义上来说,文化服务是指可以满足人们文化兴趣和需要的服务行为。这种服务行为通常不是以货物商品的形式出现,而是通过政府、私人机构等为社会文化实践提供各种各样的文化支持为载体来呈现在我们面前。这种文化支持包括举行各种演出、表演,组织文化活动,推广文化知识以及展示艺术品收藏(如图书馆、文献资料中心和博物馆)等。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国际文化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有关个人、文化和娱乐的服务交易。我们可以将其细分为下面两类:一是声像和有关服务,二是其他文化和娱乐服务。
表1
国际文化贸易(IMF)
声像和有关服务 电影
收音机
电视节目
音乐录制品
租用费用
播映权费
戏剧、音乐作品活动的演员、制片人收到的费用
其他
其他文化和娱乐服务 其他个人、文化和娱乐活动
对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资料,可以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行如下分类。
表2
文化产品
核心文化产品 相关文化产品
1、文化遗产 古董 1、音乐 乐器
声音播放或录音设备
录音媒介
2、印刷品 图书 2、影院和摄影 照相机
报纸期刊 电影摄影机
其他印刷品 照相馆和电影院相关产品
3、音像媒介 录音媒介 3、电视摄影机 电视机
收音机
4、视觉艺术品 绘画 4、建筑和设计
其他视觉艺术品
5、影视媒介 摄影 5、广告
电影 6、新型媒介 软件
新型媒介
文化服务
核心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服务
1、试听及相关服务 1、广告、市场研究和民意调查
2、特许使用税和许可费 2、建筑、工程和其他技术服务
3、娱乐、文化和运动服务 3、新闻机构服务
4、个人服务
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制定的《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中对文化服务作了如下的划分:在商业服务中,可分为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法律服务和数据库服务等;在视听服务中,有电影和录像的制作和分销服务等。具体如下:
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软件服务、数据处理和数据库服务、广告服务、摄影服务、包装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
文化服务 视听服务: 电影和录像的制作和分销服务、电影放映服务、
(GATS) 广播和电视服务、广播和电视传输服务、录音服务;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文娱服务、新闻社服务、图书馆、档案馆和其他文化服务、体育和娱乐服务
此外,近几年社会上涌现出的文化会展服务、文化中介和咨询服务等新型服务以及相关的文化产品,也可以划分到文化服务的范围。
具体如下表4(单位:万元):
国家(地区) 出口额 进口额
亚洲 日本 2569.48 2291.70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jjymy/3342.html

好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