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晋书·载记》看唐代的民族观
从《晋书·载记》看唐代的民族观[20191216172632]
内容摘要:唐太宗贞观年间所修的《晋书》记载了两晋时期的历史,并创设“载记”这一体例用来记述与两晋约略同时存在的五胡十六国政权的史实。这一时期正值南北民族大融合时期,各少数民族首领在建立政权的同时,其汉化和封建化的程度也逐步加深。李唐王朝的建立本就打上民族融合的印记,唐初的统治者对于周边的少数民族颇能恪守民族平等的观念。《晋书·载记》的修编,一方面仍“以晋为正统”反映出李唐皇室的大一统思想;另一方面,其体例和内容上的独创性体现了唐朝淡化了“夷夏之辨”的观念,转而形成了“胡越一家”的民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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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晋书·载记》唐朝民族融合民族观
目 录
引言 1
一、唐代《晋书》的编修 1
(一)唐修《晋书》的背景 1
(二)《晋书》的史学思想和评价 2
二、《晋书·载记》的独创性 3
(一)《晋书·载记》体例上的设置及特点 3
(二)《晋书·载记》的史料来源和价值 5
三、唐朝开创“载记体”的民族背景 7
(一)唐初的民族状况 8
(二)唐代的民族政策 8
四、唐代民族观念在《晋书·载记》中的体现 9
(一)在体例上体现出大一统王朝下的正统观 9
(二)对少数民族首领的评价较为客观、公允 10
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 谢 13
从《晋书·载记》看唐代的民族观
引言
贞观二十年(622年),唐太宗下诏,令房玄龄等人重修晋史,以“览古今之失,察安危之机”。随后由房玄龄等撰成的《晋书》共130卷,记载了两晋(265-420)约一个半世纪的历史。其中撰录“载记”30卷,用来记述与两晋约同时并存的匈奴、羯、氐、羌等在中国北方建立割据政权的少数民族的史实。
《晋书·载记》所记载了一百三十六年间(304-439)各族政权兴替的大略情况,经过长期以来的发展,历史上称为“五胡”的北方各少数民族在这一时段都有了一个飞跃的发展,汉化和封建化程度达到极高水平。他们的相继崛起,大都在一个时期内表现了勃勃生气。
李唐皇室本出自夷狄,其统治集团多来自具有胡汉血统的关陇士族,本身就是民族融合的典型,所以对于“严夷夏之防”的传统观念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夷夏各民族平等的新型民族观,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世对于民族关系的处理。论文以《晋书·载记》为中心,《晋书·载记》作为唐代官修正史之一,其体例和内容上的独创性从侧面反映出唐代对于周边少数民族的态度,通过唐初修史者笔下对于五胡十六国政权的人物史实记载,来探讨唐初的民族观。
一、唐代《晋书》的编修
唐太宗于贞观二十年(622年)颁布《修晋书诏》,诏书中指出前朝所修晋史多有不完善之处。在这种情况下,遂下令房玄龄主持重修晋史,以“览古今之失,察安危之机”。总共历时两年半,重修《晋书》共一百三十卷,其中纪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兼采了正史与杂说十余部,并以伪史十六国史书作为史料来源。新修的《晋书》在体例和内容上都优于前代的版本,此后“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者焉”
(一) 唐修《晋书》的背景
对于唐代重修《晋书》的背景,笔者进行了以下几点探讨。
唐王朝建立的时代背景是南北民族大融合的时期,李唐王室本出自夷狄,在中原民族与北方少数民族纷争之际建立政权,出于其政权稳固的考虑,需要在开国之初重修旧史,以显示其政权的合乎正统。
其次,唐太宗的个人因素也是促成《晋书》重修的原因。就唐太宗本人来看,他是一位开明有建树的君主,唐太宗李世民不仅以“贞观之治”名垂青史,而且他处理国内民族关系的政策和措施也有超越前人的高明之处。在他颁布的《修晋书诏》中曾写道“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可见其深知以史为鉴的重要性。再者,在唐代初期,统治集团内部还存在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唐太宗晚年,因有感于围绕皇位继承,皇子们各树朋党,紊乱朝纲的局面,以及东征失败后对于自己矜于“文德武功”骄奢渐滋的反省,遂使他联想到两晋的短祚,正是由于皇子之间有关皇位继承的争斗和权臣的干政,才导致了两晋的短期而亡。因此,唐太宗于贞观二十年下诏再修晋史,以“览古今之失,察安危之机”,并亲自撰写晋宣帝、晋武帝等四篇史论,以期借助总结两晋的历史来反思其灭亡的历史教训并表明自己维护皇朝政权稳定所采取措施的必要性。
最后,唐以前诸家所修晋史“虽存记注,而才非良史,事亏实录,荣绪烦而寡要,行思劳而少功,叔宁味同画饼,子云学埋涸流。”所以,唐初决定重修晋史,在史料的选择上力求做到更加精细与严谨。
除此之外,从《晋书》的编纂人员上来看,其修编人员共二十一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三人为主编,来济、陆元仕等十四人为撰录,令狐德棻等人负责审定。这二十一人都是当时著名的文史名流,其写作班底是相当强大的。再从这些编纂人员的家世来看,他们大多出自隋唐制度渊源所自的三大文化区:以令狐德棻为代表的关陇学者,以褚遂良、许敬宗为代表的江南学者和以房玄龄为代表的山东学者。“这三个地区出身的史官们,都与南北朝的历史有着不同的家世瓜葛,因而上溯两晋也有不同的间接联系,这一因素定然对于他们较直观地、全面地掌握两晋史事有很大好处。”他们的学业专长除经史文学外,又各有千秋,或佛或道,或文或武,或谙熟贵族,或深通民间。在唐初的文化界,他们确实是一个颇具代表性的高水平的修史集团。他们编撰《晋书》应能够较权威的反映唐初的史学水平及特色,无论是观点上、资料上,还是编纂方法上。
(二)《晋书》的史学思想和评价
《晋书》记载了我国历史上一个非常复杂而特殊的时期,这一时期胡族人口大量流向中原地区,冲破了汉族统治者的控制,并且在中原地区建立了各自的胡族政权,这是史无前例的。隋唐建立,结束了两晋以来少数民族政权割据混战的局面,统治阶级更是在思想领域加强了控制。《晋书》作为官方集体修史的一部史书,更是极力加大了对统治阶级“大一统”思想的渗入。《晋书》如实记载了两晋时期每一个自奉为“中国”的胡族政权的史实以及他们不仅以正统自居且以统一中国为己任的思想意识,同时又将这些政权的皇帝界定为地区性的君主。这反映出自古以来的“大一统”思想,即无论国家如何分裂,无论多少政权建立称王,所被承认的只有一个中国、一个皇帝。
与此同时,《晋书》的修编也体现了唐初“以人为本”的统治思想。这一点在唐太宗为《晋书·宣帝纪》写的《论》中有直接的体现,他说“夫天地之大,黎元为本。邦国之贵,元首为先”贞观年间,在唐太宗与臣僚的对话中也有所记载 “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继承和发展了《尚书》、《孟子》的重民的思想,并且在《晋书》中得以体现。
纵而观之,历来对《晋书》的评价多是以肯定为主。唐修《晋书》能够对于两晋以来错综复杂的历史关系予以完整系统的记载,比起其他晋史,更能反映两晋时期中国社会的面貌。并且在内容上也撰述的更加详细恰当,突出了大一统的政治思想。特别值得称道的是,唐修《晋书》在“华夷一家”的民族理论的指导下,对于民族关系有着较为公允的处理,叙事头绪清楚,行文言简意赅,主次分明。清乾嘉著名史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对《晋书》的评价认为:唐修《晋书》时,诸家晋书“时尚俱在,必皆兼综互订,不专据荣绪一书也”,首先肯定《晋书》兼采各个版本晋书的优点,有着“先天“的优势。赵氏虽然也认为晋书“好采诡谬碎事以广异闻”,但同时指出“然当时史官,如令狐德棻等皆老于文学,其纪传叙事,皆爽洁老劲,迥非《魏》、《宋》二书可比;而诸僭伪《载记》,尤简而不漏,详而不芜,视《十六国春秋》,不可同日语也”
二、《晋书·载记》的独创性
房玄龄等所撰《晋书》130卷与诸家旧史最大的不同之处则是《晋书》以“载记”30卷的形式,专门叙述与两晋约略同时的匈奴、羯、氐、羌五个少数民族政权在中国北方建立的割据政权的史实,从而解决了汉族正统中心与胡族僭伪政权共用一史的难题。
(一)《晋书·载记》体例的设置及特点
“载记”这一名称,最早见于班固的《东观汉记》。它与“本纪”、“列传”、“志”并列,成为史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市、平林首领刘玄、西南割据者公孙述等,都曾在东、西汉交替之际建号称帝,而由于东汉统治者将汉王朝作为正统,班固不得不在撰写《东观汉记》时另创一目,用“载记”来记述这些被贴上“僭伪”标签的人物,以区别于“列传”中所记载的人物。
唐初重修《晋书》,沿用“载记”这一例目来记述“五胡十六国”的史实,这是“载记”在官修正史中首次出现。关于《晋书·载记》的体裁问题,有些学者认为《晋书》的“载记”等同于《史记》的“世家”。学者宋鼎立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史书体裁的发展演变,固然有其相承因袭的一面,没有承袭就没有发展;而发展演变的结果,则是产生和形成新的体裁,否则就谈不上所谓的‘发展’。”“载记”与“世家”有其相似之处,但其地位又不相同。《史记》的“世家”,名义上虽取“开国承家,世代相续”之义,但其实际上是“卑于‘本纪’而尊于‘列传’,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个例目。”而《晋书》的“载记”则没有把所记述的人物推崇于一般列传传主之上的意思,与之相反,在封建史官的眼中,《晋书》中所撰的三十卷“载记”被安放在全书的末尾,其地位是卑于“列传”的。
关于“载记”这一体裁的特点,陶新华在《<晋书·载记>略论》一文中有一个很形象的概括:“《晋书·载记》所采用的‘载记’这种体裁有点像列传,又不完全等同于列传,因为它以‘僭伪’政权为中心来网络一国的全部历史,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还包括一些重要大臣的事迹;有点像帝王本纪,又不完全像本纪一样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来安排历史内容,提供大概的脉络而不详细叙述历史事件,而是时而按照时间顺序,时而按照空间顺序,时而又按照所记内容的类别来安排历史材料,并且远比本纪详细,有些帝王载记下还附有重要大臣的例传,所以‘载记’其实是本纪、列传、志三种体裁的综合,一个国家的载记,实际就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国别体全史。”正因为载记的这一介于纪传体各种体裁之间却又兼取其长的特点,它能够容纳各个方面、各种类别的历史内容,因而它所记得内容是全面而广泛的,最大限度的保留了所记对象的历史面目。
虽然“载记”在形式借鉴了前人的经验,但它与《东观汉记》的不同之处在于,并不是将“载记”为列传的补充,而是沿世家之体,用载记之名,兼采本纪、列传的长处,这成为纪传体正史体例上的一大创举。否则,如果把陈胜、项羽诸雄、董卓,袁术群贼一起记载于《汉书》列传与《三国志·魏志》之中,与汉、魏之臣没有区分,这无疑是不合适的。自此,“载记”作为一种专门记述僭伪政权统治者事迹的史书例目,其含义也就更加具体和确定了。
史家刘知几素以挑剔著称,但对于唐修《晋书》设立“载记”这一例目却持赞扬态度,称这一例目在史书体裁上堪称“择善而从,巧于思古”,《史通·题目》篇曰:
“夫战争方殷,雌雄未决,则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长。必国史为传,宜别立科条。至如陈、项诸雄,寄编汉籍;董、袁群贼,附列《魏志》。既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唯《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顾后来作者,莫之遵效。逮《新晋》十六国主持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
内容摘要:唐太宗贞观年间所修的《晋书》记载了两晋时期的历史,并创设“载记”这一体例用来记述与两晋约略同时存在的五胡十六国政权的史实。这一时期正值南北民族大融合时期,各少数民族首领在建立政权的同时,其汉化和封建化的程度也逐步加深。李唐王朝的建立本就打上民族融合的印记,唐初的统治者对于周边的少数民族颇能恪守民族平等的观念。《晋书·载记》的修编,一方面仍“以晋为正统”反映出李唐皇室的大一统思想;另一方面,其体例和内容上的独创性体现了唐朝淡化了“夷夏之辨”的观念,转而形成了“胡越一家”的民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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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
一、唐代《晋书》的编修 1
(一)唐修《晋书》的背景 1
(二)《晋书》的史学思想和评价 2
二、《晋书·载记》的独创性 3
(一)《晋书·载记》体例上的设置及特点 3
(二)《晋书·载记》的史料来源和价值 5
三、唐朝开创“载记体”的民族背景 7
(一)唐初的民族状况 8
(二)唐代的民族政策 8
四、唐代民族观念在《晋书·载记》中的体现 9
(一)在体例上体现出大一统王朝下的正统观 9
(二)对少数民族首领的评价较为客观、公允 10
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 谢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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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贞观二十年(622年),唐太宗下诏,令房玄龄等人重修晋史,以“览古今之失,察安危之机”。随后由房玄龄等撰成的《晋书》共130卷,记载了两晋(265-420)约一个半世纪的历史。其中撰录“载记”30卷,用来记述与两晋约同时并存的匈奴、羯、氐、羌等在中国北方建立割据政权的少数民族的史实。
《晋书·载记》所记载了一百三十六年间(304-439)各族政权兴替的大略情况,经过长期以来的发展,历史上称为“五胡”的北方各少数民族在这一时段都有了一个飞跃的发展,汉化和封建化程度达到极高水平。他们的相继崛起,大都在一个时期内表现了勃勃生气。
李唐皇室本出自夷狄,其统治集团多来自具有胡汉血统的关陇士族,本身就是民族融合的典型,所以对于“严夷夏之防”的传统观念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夷夏各民族平等的新型民族观,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世对于民族关系的处理。论文以《晋书·载记》为中心,《晋书·载记》作为唐代官修正史之一,其体例和内容上的独创性从侧面反映出唐代对于周边少数民族的态度,通过唐初修史者笔下对于五胡十六国政权的人物史实记载,来探讨唐初的民族观。
一、唐代《晋书》的编修
唐太宗于贞观二十年(622年)颁布《修晋书诏》,诏书中指出前朝所修晋史多有不完善之处。在这种情况下,遂下令房玄龄主持重修晋史,以“览古今之失,察安危之机”。总共历时两年半,重修《晋书》共一百三十卷,其中纪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兼采了正史与杂说十余部,并以伪史十六国史书作为史料来源。新修的《晋书》在体例和内容上都优于前代的版本,此后“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者焉”
(一) 唐修《晋书》的背景
对于唐代重修《晋书》的背景,笔者进行了以下几点探讨。
唐王朝建立的时代背景是南北民族大融合的时期,李唐王室本出自夷狄,在中原民族与北方少数民族纷争之际建立政权,出于其政权稳固的考虑,需要在开国之初重修旧史,以显示其政权的合乎正统。
其次,唐太宗的个人因素也是促成《晋书》重修的原因。就唐太宗本人来看,他是一位开明有建树的君主,唐太宗李世民不仅以“贞观之治”名垂青史,而且他处理国内民族关系的政策和措施也有超越前人的高明之处。在他颁布的《修晋书诏》中曾写道“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可见其深知以史为鉴的重要性。再者,在唐代初期,统治集团内部还存在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唐太宗晚年,因有感于围绕皇位继承,皇子们各树朋党,紊乱朝纲的局面,以及东征失败后对于自己矜于“文德武功”骄奢渐滋的反省,遂使他联想到两晋的短祚,正是由于皇子之间有关皇位继承的争斗和权臣的干政,才导致了两晋的短期而亡。因此,唐太宗于贞观二十年下诏再修晋史,以“览古今之失,察安危之机”,并亲自撰写晋宣帝、晋武帝等四篇史论,以期借助总结两晋的历史来反思其灭亡的历史教训并表明自己维护皇朝政权稳定所采取措施的必要性。
最后,唐以前诸家所修晋史“虽存记注,而才非良史,事亏实录,荣绪烦而寡要,行思劳而少功,叔宁味同画饼,子云学埋涸流。”所以,唐初决定重修晋史,在史料的选择上力求做到更加精细与严谨。
除此之外,从《晋书》的编纂人员上来看,其修编人员共二十一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三人为主编,来济、陆元仕等十四人为撰录,令狐德棻等人负责审定。这二十一人都是当时著名的文史名流,其写作班底是相当强大的。再从这些编纂人员的家世来看,他们大多出自隋唐制度渊源所自的三大文化区:以令狐德棻为代表的关陇学者,以褚遂良、许敬宗为代表的江南学者和以房玄龄为代表的山东学者。“这三个地区出身的史官们,都与南北朝的历史有着不同的家世瓜葛,因而上溯两晋也有不同的间接联系,这一因素定然对于他们较直观地、全面地掌握两晋史事有很大好处。”他们的学业专长除经史文学外,又各有千秋,或佛或道,或文或武,或谙熟贵族,或深通民间。在唐初的文化界,他们确实是一个颇具代表性的高水平的修史集团。他们编撰《晋书》应能够较权威的反映唐初的史学水平及特色,无论是观点上、资料上,还是编纂方法上。
(二)《晋书》的史学思想和评价
《晋书》记载了我国历史上一个非常复杂而特殊的时期,这一时期胡族人口大量流向中原地区,冲破了汉族统治者的控制,并且在中原地区建立了各自的胡族政权,这是史无前例的。隋唐建立,结束了两晋以来少数民族政权割据混战的局面,统治阶级更是在思想领域加强了控制。《晋书》作为官方集体修史的一部史书,更是极力加大了对统治阶级“大一统”思想的渗入。《晋书》如实记载了两晋时期每一个自奉为“中国”的胡族政权的史实以及他们不仅以正统自居且以统一中国为己任的思想意识,同时又将这些政权的皇帝界定为地区性的君主。这反映出自古以来的“大一统”思想,即无论国家如何分裂,无论多少政权建立称王,所被承认的只有一个中国、一个皇帝。
与此同时,《晋书》的修编也体现了唐初“以人为本”的统治思想。这一点在唐太宗为《晋书·宣帝纪》写的《论》中有直接的体现,他说“夫天地之大,黎元为本。邦国之贵,元首为先”贞观年间,在唐太宗与臣僚的对话中也有所记载 “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继承和发展了《尚书》、《孟子》的重民的思想,并且在《晋书》中得以体现。
纵而观之,历来对《晋书》的评价多是以肯定为主。唐修《晋书》能够对于两晋以来错综复杂的历史关系予以完整系统的记载,比起其他晋史,更能反映两晋时期中国社会的面貌。并且在内容上也撰述的更加详细恰当,突出了大一统的政治思想。特别值得称道的是,唐修《晋书》在“华夷一家”的民族理论的指导下,对于民族关系有着较为公允的处理,叙事头绪清楚,行文言简意赅,主次分明。清乾嘉著名史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对《晋书》的评价认为:唐修《晋书》时,诸家晋书“时尚俱在,必皆兼综互订,不专据荣绪一书也”,首先肯定《晋书》兼采各个版本晋书的优点,有着“先天“的优势。赵氏虽然也认为晋书“好采诡谬碎事以广异闻”,但同时指出“然当时史官,如令狐德棻等皆老于文学,其纪传叙事,皆爽洁老劲,迥非《魏》、《宋》二书可比;而诸僭伪《载记》,尤简而不漏,详而不芜,视《十六国春秋》,不可同日语也”
二、《晋书·载记》的独创性
房玄龄等所撰《晋书》130卷与诸家旧史最大的不同之处则是《晋书》以“载记”30卷的形式,专门叙述与两晋约略同时的匈奴、羯、氐、羌五个少数民族政权在中国北方建立的割据政权的史实,从而解决了汉族正统中心与胡族僭伪政权共用一史的难题。
(一)《晋书·载记》体例的设置及特点
“载记”这一名称,最早见于班固的《东观汉记》。它与“本纪”、“列传”、“志”并列,成为史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市、平林首领刘玄、西南割据者公孙述等,都曾在东、西汉交替之际建号称帝,而由于东汉统治者将汉王朝作为正统,班固不得不在撰写《东观汉记》时另创一目,用“载记”来记述这些被贴上“僭伪”标签的人物,以区别于“列传”中所记载的人物。
唐初重修《晋书》,沿用“载记”这一例目来记述“五胡十六国”的史实,这是“载记”在官修正史中首次出现。关于《晋书·载记》的体裁问题,有些学者认为《晋书》的“载记”等同于《史记》的“世家”。学者宋鼎立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史书体裁的发展演变,固然有其相承因袭的一面,没有承袭就没有发展;而发展演变的结果,则是产生和形成新的体裁,否则就谈不上所谓的‘发展’。”“载记”与“世家”有其相似之处,但其地位又不相同。《史记》的“世家”,名义上虽取“开国承家,世代相续”之义,但其实际上是“卑于‘本纪’而尊于‘列传’,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个例目。”而《晋书》的“载记”则没有把所记述的人物推崇于一般列传传主之上的意思,与之相反,在封建史官的眼中,《晋书》中所撰的三十卷“载记”被安放在全书的末尾,其地位是卑于“列传”的。
关于“载记”这一体裁的特点,陶新华在《<晋书·载记>略论》一文中有一个很形象的概括:“《晋书·载记》所采用的‘载记’这种体裁有点像列传,又不完全等同于列传,因为它以‘僭伪’政权为中心来网络一国的全部历史,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还包括一些重要大臣的事迹;有点像帝王本纪,又不完全像本纪一样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来安排历史内容,提供大概的脉络而不详细叙述历史事件,而是时而按照时间顺序,时而按照空间顺序,时而又按照所记内容的类别来安排历史材料,并且远比本纪详细,有些帝王载记下还附有重要大臣的例传,所以‘载记’其实是本纪、列传、志三种体裁的综合,一个国家的载记,实际就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国别体全史。”正因为载记的这一介于纪传体各种体裁之间却又兼取其长的特点,它能够容纳各个方面、各种类别的历史内容,因而它所记得内容是全面而广泛的,最大限度的保留了所记对象的历史面目。
虽然“载记”在形式借鉴了前人的经验,但它与《东观汉记》的不同之处在于,并不是将“载记”为列传的补充,而是沿世家之体,用载记之名,兼采本纪、列传的长处,这成为纪传体正史体例上的一大创举。否则,如果把陈胜、项羽诸雄、董卓,袁术群贼一起记载于《汉书》列传与《三国志·魏志》之中,与汉、魏之臣没有区分,这无疑是不合适的。自此,“载记”作为一种专门记述僭伪政权统治者事迹的史书例目,其含义也就更加具体和确定了。
史家刘知几素以挑剔著称,但对于唐修《晋书》设立“载记”这一例目却持赞扬态度,称这一例目在史书体裁上堪称“择善而从,巧于思古”,《史通·题目》篇曰:
“夫战争方殷,雌雄未决,则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长。必国史为传,宜别立科条。至如陈、项诸雄,寄编汉籍;董、袁群贼,附列《魏志》。既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唯《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顾后来作者,莫之遵效。逮《新晋》十六国主持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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