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存在问题与对策以e租宝为例(附件)
摘 要本课题是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研究,运用逻辑推理法和案例分析法首先对e租宝的概念和发展状况进行了探讨,分析了e租宝的特点,研究了e租宝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模式,从理论上对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研究。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剖析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等。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从而提出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与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对策来改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
目 录
1 绪 论 1
1.1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的相关概述 1
1.2 研究的目的 2
1.3 研究的意义 2
2 国内外P2P行业的发展现状 3
2.1 国内P2P行业现状 3
2.2 国外P2P行业现状 4
3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与前景 6
3.1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6
3.2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 6
4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所暴露的问题 7
4.1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的监管模式 7
4.2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 8
5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非法集资的原因分析 11
5.1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非法集资的内在原因 11
5.2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非法集资的外在原因 12
6 改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的对策 14
6.1 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 14
6.2 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14
7 结 论 17
致 谢 18
参考文献 19
1 绪 论
1.1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的相关概述
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该平台主打A2P的模式,6款产品e租财富、e租稳盈、e租年享、e租年丰、e租富盈和e租富享都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到14.2%之间不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赎回方式分T+2和T+10两种。
自2014年7月上线,e租宝交易规模快速挤入行业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网贷之家的数据也显示,截至12月8日,e租宝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703.9亿元。
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
P2P(Peer to Peer,简称P2P)是一个网络术语,指的是对等网络,即每个参与者之间通过点对点的方式进行数据和信息交换。P2P网络借贷通过借用这个互联网术语,用以描述个体之间利用互联网实现的直接贷款。因此 P2P 网络借贷在国内又被称为“人人贷”。P2P 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最早可以溯源至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孟加拉农村银行行长穆罕默德.尤努斯开创了小额贷款模式。
一个P2P网络借贷交易包括三方主体:借款人、贷款人和借贷中介,即P2P 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建立联系主要依赖P2P网络借贷平台实现,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中介,其主要功能是为P2P网络借贷的双方提供信息交流、信息真实性的认定以及其他可能促成借贷交易的服务。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ITFIN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
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1.2 研究的目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蓬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互联网金融分为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截止2015年11月底,全国P2P累计3769家,但问题平台数也累计达到1157家,占比三分之一,跑路、坏账数累计量越来越大,行业口碑越来越差。e租宝,作为P2P行业的一个巨型航母,在2015年12月3日被曝出“涉嫌非法集资,高管悉数被带走”事件,市场投资者的信心也因此受到冲击。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但是由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的目的就是针对这些问题,深入研究其成因,提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1.3 研究的意义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自产生以来便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在我国发展尤为瞩目。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等。如果积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不失时机的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战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会使得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取得更高水平的发展。
2 国内外P2P行业的发展现状
2.1 国内P2P行业现状
自2007年国外网络借贷平台模式引入中国以来,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蓬勃发展、百花齐放,迅速形成了一定规模。综观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自2007年—2014年大约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2012年(以信用借款为主的初始发展期)
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让很多敢于尝试互联网投资的投资者认识了P2P网络借贷模式,其后一部分具有创业冒险精神的投资人随之尝试开办了P2P网络借贷平台。
这一阶段,全国的网络借贷平台大约发展到20家左右,活跃的平台只有不到10家,截止2011年底月成交金额大约5个亿,有效投资人1万人左右。
网络借贷平台初始发展期,绝大部分创业人员都是互联网创业人员,没有民间借贷经验和相关金融操控经验,因此他们借鉴拍拍贷模式以信用借款为主,只要借款人在平台上提供个人资料,平台进行审核后就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借款人基于授信额度在平台发布借款标。但由于我国的公民信用体系并不健全,平台与平台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随之出现了一名借款人在多家网络借款平台同时进行信用借贷的问题,最为著名的是天津一个网名叫坦克的借款人,在多家平台借款总额高达达到500多万,这笔借款最终因逾期成为各个平台的坏账。
目 录
1 绪 论 1
1.1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的相关概述 1
1.2 研究的目的 2
1.3 研究的意义 2
2 国内外P2P行业的发展现状 3
2.1 国内P2P行业现状 3
2.2 国外P2P行业现状 4
3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与前景 6
3.1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6
3.2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 6
4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所暴露的问题 7
4.1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的监管模式 7
4.2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 8
5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非法集资的原因分析 11
5.1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非法集资的内在原因 11
5.2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非法集资的外在原因 12
6 改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的对策 14
6.1 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 14
6.2 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14
7 结 论 17
致 谢 18
参考文献 19
1 绪 论
1.1 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行业的相关概述
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该平台主打A2P的模式,6款产品e租财富、e租稳盈、e租年享、e租年丰、e租富盈和e租富享都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到14.2%之间不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赎回方式分T+2和T+10两种。
自2014年7月上线,e租宝交易规模快速挤入行业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网贷之家的数据也显示,截至12月8日,e租宝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703.9亿元。
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
P2P(Peer to Peer,简称P2P)是一个网络术语,指的是对等网络,即每个参与者之间通过点对点的方式进行数据和信息交换。P2P网络借贷通过借用这个互联网术语,用以描述个体之间利用互联网实现的直接贷款。因此 P2P 网络借贷在国内又被称为“人人贷”。P2P 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最早可以溯源至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孟加拉农村银行行长穆罕默德.尤努斯开创了小额贷款模式。
一个P2P网络借贷交易包括三方主体:借款人、贷款人和借贷中介,即P2P 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建立联系主要依赖P2P网络借贷平台实现,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中介,其主要功能是为P2P网络借贷的双方提供信息交流、信息真实性的认定以及其他可能促成借贷交易的服务。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ITFIN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
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1.2 研究的目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蓬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互联网金融分为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截止2015年11月底,全国P2P累计3769家,但问题平台数也累计达到1157家,占比三分之一,跑路、坏账数累计量越来越大,行业口碑越来越差。e租宝,作为P2P行业的一个巨型航母,在2015年12月3日被曝出“涉嫌非法集资,高管悉数被带走”事件,市场投资者的信心也因此受到冲击。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但是由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的目的就是针对这些问题,深入研究其成因,提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1.3 研究的意义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自产生以来便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在我国发展尤为瞩目。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等。如果积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不失时机的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战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会使得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取得更高水平的发展。
2 国内外P2P行业的发展现状
2.1 国内P2P行业现状
自2007年国外网络借贷平台模式引入中国以来,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蓬勃发展、百花齐放,迅速形成了一定规模。综观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自2007年—2014年大约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2012年(以信用借款为主的初始发展期)
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让很多敢于尝试互联网投资的投资者认识了P2P网络借贷模式,其后一部分具有创业冒险精神的投资人随之尝试开办了P2P网络借贷平台。
这一阶段,全国的网络借贷平台大约发展到20家左右,活跃的平台只有不到10家,截止2011年底月成交金额大约5个亿,有效投资人1万人左右。
网络借贷平台初始发展期,绝大部分创业人员都是互联网创业人员,没有民间借贷经验和相关金融操控经验,因此他们借鉴拍拍贷模式以信用借款为主,只要借款人在平台上提供个人资料,平台进行审核后就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借款人基于授信额度在平台发布借款标。但由于我国的公民信用体系并不健全,平台与平台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随之出现了一名借款人在多家网络借款平台同时进行信用借贷的问题,最为著名的是天津一个网名叫坦克的借款人,在多家平台借款总额高达达到500多万,这笔借款最终因逾期成为各个平台的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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