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公司盈余管理问题研究【字数:10005】

摘 要 盈余管理目前已经成为阻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相关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导致盈余管理的滥用,造成了企业严重的会计失真,误导了相关投资者,损害了资本市场利益。因此,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的研究具有深远意义和理论价值。通过对上市公司的了解,我们可以从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中看出会计盈余其实是一个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标志,企业可以通过操控盈余管理来改变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成果,这也导致了企业对外披露信息质量的下降,加大了证券市场的风险和成本,误导了投资者的决策,损害了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理论分析和对盈余管理手段及方法的研究来了解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目的及动机,并且通过美国安然公司盈余管理惨败的案例分析得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并且给出优化建议。
目 录
第一章 盈余管理的概念 1
1.1盈余管理的定义 1
1.2盈余管理的模式及特征 1
1.3盈余管理的目的2
第二章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理论分析2
2.1盈余管理的主观动机 2
2.2盈余管理的客观动机3
第三章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方式和手段 3
3.1盈余管理的方式3
3.2盈余管理的手段4
3.2.1会计手段4
3.2.2非会计手段4
第四章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后果及解决对策 5
4.1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后果5
4.1.1降低会计信息质量 5
4.1.2干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5
4.1.3阻碍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5
4.2解决对策5
4.2.1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 5
4.2.2强化证券市场监管6
4.2.3强化外部审计监管作用6
4.2.4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7
第五章 结论 7
结束语 8
致谢9
参考文献 10
第一章 盈余管理的概念
1.1盈余管理的定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已经出现大量的盈余管理行为。尤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的深入,盈余管理已经成为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适量的盈余管理对企业治理有益,但过度的管理会给企业、投资者带来严重的危害,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层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改变现有的会计政策和向外传递虚假的会计信息,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简而言之,盈余管理就是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外报告来进行信息的调控,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盈余管理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盈余管理是以目标利润为中心,来进行统一管理的经营活动。 狭义的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以自身利益为目标,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从而调控企业盈余的行为。从会计角度来看盈余管理,它就是采用会计的原则和方法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管理。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基础下企业想要反映某一期间的业绩,会采用计提、待摊等方法,将各期间收入与费用归属当月的进行计提,即使产生了现金的收入和支出,也不算当期发生的收入和费用,这在时间上为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会计准则的滞后性和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出行及新经济业务的产生,为盈余管理的存在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
1.2盈余管理的模式及特征
盈余管理其实是个中性的概念,通过对盈余管理模式进行划分,我们可以发现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个人自利型盈余管理模式及其特征
1.个人利益较重
个人自利型的动机即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具有明显的机会主义特征。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这个人的价值,所以管理人员为了扩大其影响力、升职的机会,也有动机实施盈余管理。
2.行为方式的契约相关性高
自利型盈余管理与契约相关,经营者受契约的影响进行盈余管理有限。管理者通过契约来约束经营者,在经营者报酬依据报酬契约的情况下,经营者通过操控企业的会计政策和项目来实现当期利益的最大化。
3.后果的不可预见性
由于委托人在订立契约时对代理人盈余管理行为的结果不能得到可靠的估计,所以这导致盈余管理的后果对委托人来说存在不可预见性。这不仅会影响契约的时效性损害股东的利益,还对投资者的决策和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造成严重不良的经济后果。
(二)制度诱发型盈余管理模式及其特征
1.目的明确
与自利型盈余管理相比,制度型盈余管理的目的较为明确,即依据制度的规定,通过选择会计方法,来达到制度规定的盈余指标。
2.参与成员较高
企业盈余管理的主体即企业的管理当局,他们在会计方法的选择上和会计变更上占有最终的决定权。而企业的会计人员虽然是企业盈余管理的参与者,但并不是盈余管理的主体,在我国企业的决策者往往是企业的董事会成员,而企业的财务人物却不会是董事会成员,他们通过不构成盈余管理主体的会计人员组成,相对自利型管理来说,制度型盈余管理对于不构成盈余管理主体的会计人员参与的程度更高。
3.经济后果明显
制度型盈余管理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企业管理者通常会在实施前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调查后再精心制定最符合企业的盈余管理方法,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盈余管理在实施后基本都能达到其预期目的,并通过监管部门审核取得证券市场资源的资格。
(三)组织目标型盈余管理模式及其特征
1.行为主体相同
不管对于自利型盈余管理还是制度型或者组织型盈余管理而言,他们的行为主体都是企业的管理当局,企业的管理当局对于盈余管理起到了至高的地位。对于组织型盈余管理而言,一方面,盈余管理的结果涉及企业内在价值的变化,对相关利益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另一方面,企业内在价值的变化不是自利条件下的机会主义行为所能实现的,因为机会主义追求利益向个别利益集团倾斜,这种利益的让渡与企业内在价值的变化是矛盾的。因此,涉及企业内在价值变化及对企业战略有显著影响的决策行为,不可能由管理当局单方面作出,而是由股东和企业管理当局共同作出。实际中由于中小股东受到成本的制约,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最终会形成大股东与企业管理当局共同承担盈余管理主体职责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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