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欺诈及其司法鉴定方法研究

我国的汽车保险行业正处于上升阶段,但是同时车辆保险欺诈却充斥着整个行业,这个现象显然会对整个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急需辨别出车辆保险欺诈行为,对其进行司法鉴定,然后对这一行为作出相应的制裁。本文从车辆保险欺诈概念,及其司法鉴定国内外现状导入。结合不同情形下的车险欺诈,阐述分析车辆保险欺诈的危害。简述司法鉴定流程步骤,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保险条例,得出相对合理的车险欺诈司法鉴定方法,表明司法鉴定中的着重点。车险司法鉴定对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市场秩序,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关键词 汽车保险,保险欺诈,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目录
1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1.3 研究目的及主要内容 2
2 车辆保险欺诈与司法鉴定概述 3
2.1 车辆保险欺诈的定义 3
2.2 车辆保险欺诈的危害 4
2.3司法鉴定概述 6
3 车辆保险欺诈及其司法鉴定法律依据 6
3.1法律条文下的保险欺诈 6
3.2法律条文中的车险司法鉴定 7
4 保险欺诈与司法鉴定方法研究 7
4.1 车辆保险欺诈的情形 7
4.2 司法鉴定程序步骤 9
4.3 司法鉴定方法概述 11
5 案例分析 13
结论 18
致谢 19
参考文献 20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汽车拥有量不断上升,汽车保险业务也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二十一世纪以来,车险业务急速增加,占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比例已经突破百分之七十,成为财产保险业务最大的险种。车辆保险行业飞速的发展,致使它在维持交通安全、秩序,解决矛盾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等方面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高。然而,随着车辆保险欺诈现象出现的越来越多,已经变成了保险犯罪中的高发行为,表现出了很多特征,例如团伙作案,职业化,以及专业化。根据调查研究表明,西方国家车辆保险欺诈现象也是层出不穷,美国保险公司对车险业务做出的赔付,有接近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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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比例已经突破百分之七十,成为财产保险业务最大的险种。车辆保险行业飞速的发展,致使它在维持交通安全、秩序,解决矛盾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等方面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高。然而,随着车辆保险欺诈现象出现的越来越多,已经变成了保险犯罪中的高发行为,表现出了很多特征,例如团伙作案,职业化,以及专业化。根据调查研究表明,西方国家车辆保险欺诈现象也是层出不穷,美国保险公司对车险业务做出的赔付,有接近百分之二十是被欺诈行为骗取的。在欧洲国家这一现象也是非常常见的,保险公司仅仅在一年内支出的赔付金额就要达到几十亿欧元。而且由于我们国家车辆保险欺诈司法鉴定的不完善,车险骗保情况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目前,我国车辆保险欺诈司法鉴定的能力尚需提高,这方面的技术和人员水平相对薄弱。根据调查研究显示,我国保险公司由于车辆保险欺诈行为导致的赔付金额在不断上升,严重影响到了车险行业的发展。2000年以来,车险赔付占财产保险公司赔款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近年来,车辆保险承保利润呈负增长状态。因此,对车险欺诈进行全面的分析进而进行司法鉴定显得尤为必要。这样能够维护投保人的权利,维持保险行业的规范,减少保险公司不必要的支出,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保障保险公司之间的和谐竞争。与此同时,还可以让保险公司起到维持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的保险行业已经发展了相当长的时间,国外的研究人员对于各种保险问题的研究也进行了很久,对保险欺诈司法鉴定的研究相对于国内自然也要高出一个层次。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借助各个学科之间的共通处,将法学、心理学等相结合,主要从法律条文,保险条款,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还有心理学等角度进行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带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步,购买能力也突飞猛进,机动车数量也相应飞速增加,相应的汽车保险行业也在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发展着。我国机动车保费数额逐年增加,在多年的发展和改革之后,展现出了,下面这些特点:主要表现为车辆保险在财产险中的比例很大,车辆保险费率的市场化导致保险费率波动较大,车辆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赔付也呈现上升趋势。司法鉴定方面也相对较落后,还没有真正的实现专业化。保险公司对保险欺诈也没有作出正确的认识,经营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缺陷,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导致现阶段我国车辆保险欺诈司法鉴定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
1.3 研究目的及主要内容
通过对车辆保险欺诈以及其司法鉴定的方法研究,对现有的方法进行改进,更好的鉴别车险骗保案件,从而尽可能的对车辆保险欺诈事件进行治理和杜绝。让财产保险公司能够得到正常的生存与发展环境,维护其他投保人的权益,保障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防止这类事件对社会道德和社会风气造成负面的影响。
从车辆保险欺诈概念导入,研究车险欺诈的主要情形,分析其危害。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阐述车辆保险欺诈的法律依据。阐述车辆保险欺诈司法鉴定流程步骤,对其方法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更进一步的展现司法鉴定过程,其着重点以及主要方法。从侧面体现司法鉴定对车辆保险反欺诈的重要性。
2 车辆保险欺诈与司法鉴定概述
2.1 车辆保险欺诈的定义
车辆保险欺诈是在机动车辆保险活动中违反保险公司条款,利用违法行为来骗取保险公司赔偿的行为。实施车辆保险欺诈这一行为的对象有汽车维修单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当然也有被保险人和保险投保人。这些年我们国家还产生了许多诈骗团伙进行车辆保险欺诈行为,甚至还有多个保险参与人联合起来进行欺诈骗赔的现象。
对于保险欺诈行为,每个人的认识都会有所区别。但是绝大部分的人认为,保险欺诈是来自投保人方做出的行为,是道德方面的。它主要是利用自己投保的保险来骗取不正当的利益。一般就是投保人这一方利用违法手段制造虚假的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故意夸大所受的损失的程度,编造不存在的保险标的,甚至故意去制造保险事故,来达到骗取保险公司赔偿的行为,导致保险公司受到欺骗,而向投保方支付本不应该支付的赔偿金。当然也有很少一部分的人认为,保险欺诈这一行为也应该有来自保险人这一方对投保方做出的欺诈行为。保险人做出的保险欺诈行为一般都是丧失了赔偿能力,保险公司缺乏经营能力,甚至不是合法的单位。极个别保险公司还会设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险条款,夸张保险的费率,来达到欺骗投保方的目的。甚至还有人觉得,会有不在保险关系里的人,冒充投保方,对保险人进行索取赔偿。这种行为也应该是保险欺诈。保险欺诈应该有它自己特殊的定义,属于一种专业的术语。然而从它衍生和变化的历史进行来观察,它是有自己特定的对象的,即被保险人、投保人来说的。所以绝大部分人认为的观点应该是最合理的。
和别的欺诈行为作比较,保险欺诈行为有两个明显不同的特点。其中一个就是它有非常强的隐蔽性。首先,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关系人通常就是保险欺诈者,和保险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的保险合同往往会掩盖保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可能很难对其产生质疑。其次,保险的经营对象十分广泛,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保险人不可能,也没有办法对每一个购买保险的人都进行详细的调查。再者,保险欺诈者实施欺诈行为可以完全不用考虑任何时间问题。既可以在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同样也可以在合同签署之前或者签订的同时,都可以进行保险欺诈。而且因为实施保险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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