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电视剧题材管理研究

课题名称: 关于我国电视剧题材管理研究
题目简介:

中国电视剧的管理制度,在2006年5月1日前采用的是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广电总局每个季度会对申报立项的电视剧进行批复。同年4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从当年5月1日起,取消“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5月,题材规划和立项审批的取消被认为是一次大的进步,这两项政策代之以《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新的管理办法不再管题材重复这回事,所以这解决了一个大问题,那就是电视剧制作者不能再抢报题材了。但是不再立项审批之后,就出现了题材重复的现象,比如2006年底到2007年年初,以“越王勾践”和“贞观之治“为题材的电视剧就分别出现了两部与三部,但这次管理部门与媒体分析给出的评价是,这个政策可以使不同制作部门自己把握市场,进行优胜劣态的竞争。这样做的确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减少对政府的依赖性,而成长为更有眼光的文化商人。新办法规定,对于选题竞争、题材“撞车”等问题,将主要依靠市场运行机制来进行有效调节,优胜劣汰,让市场和法律来解决问题。

    但统观这个备案公示的暂行办法,可以发现里面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如同以前所有的行政法规一样,条文中给予行政控制预留出了无穷的弹性空间,为行政干预和行政长官的个人意志表达早早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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